广州加强使用中医药开展新冠病毒感染防治工作
为全面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防控策略,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保健康、防重症”方面的优势特色,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在城乡基层充分应用中药汤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的通知》,近日,广州市要求加强使用中医药开展新冠病毒感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中医药使用培训和指导。要求各医疗机构在新冠病毒感染治疗中参考《广东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防治方案》,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辨证施治。各级医疗机构积极提供“中药协定处方”服务,发挥我市各级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作用,建立中医巡回医疗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救治培训工作,指导其正确使用中药协定处方、中成药等。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作用,为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提供合适的中医药治疗,做好跟踪随访,保障用药安全。二是提高中医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各级中医医院尽可能扩大发热门诊和急诊科的容量,加强急诊科、ICU、呼吸科、感染科等重点科室建设,应收尽收,尽可能满足患者救治需求。加强重症危重症患者中医药救治工作,确保中西医结合“一人一方”,提升救治效果。三是做好中药资源储备和中药发放。各级医疗机构均按照3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加强用于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相关中药饮片、中药颗粒等中医药资源的物资储备。各区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根据群众用药需求,辨证提供中药汤剂,通过居委会加强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高龄、残疾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人员提供上门送药服务,优先保障其用药,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治阻击战提供充分的中医药物资储备。
附件:
广州市推荐治疗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
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属于中医“疫”病范畴,病因为感受“疫戾”之气,临床主要表现为发热、头痛、肌肉酸痛、咳嗽、干咳少痰或无痰,咽痛,部分患者有腹胀腹泻、食欲不振等,老年人、伴有慢性基础疾病等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可表现为胸闷、汗出、纳差、便溏或便秘等症状。本病的核心病机为“疫毒外侵”,儿童及成人基本一致,以上焦病变为核心,主要病位在口鼻、肺,亦可累及脾、胃、大肠、心、肝等多个脏腑。
一、普通人群预防处方
方药:粤抗2号。
组成:桑叶10g、芦根15g、薏苡仁20g、桔梗10g、五爪龙20g、薄荷5g(后下)、银花6g。
二、普通人群协定处方
(一)发热、恶寒、头痛身痛、鼻塞流清涕、嗅觉减退、咳嗽,痰白稀,舌苔薄白,脉浮紧。
方药:风寒解毒方。
组成:麻黄5g、防风10g、羌活15g、紫苏叶15g、白芷5g、北杏10g、桔梗10g、紫菀15g、前胡15g。
加减:若咽痛明显,可加射干15g、牛蒡子10g;若咳嗽明显,可加枇杷叶10g。
(二)发热、头痛、咽喉肿痛、咳嗽、痰黄、口渴,舌红苔黄,脉浮数。
方药:风热解毒方。
组成:桑叶10g、防风10g、玄参15g、连翘15g、桔梗10g、芦根15g、太子参20g、甘草5g。
加减:若头痛身痛明显,可加柴胡15g、黄芩10g;若咽痛明显,可加射干15g,玄参10g;若咳嗽明显,可加炙麻黄5g、浙贝15g。
(三)发热,朝轻暮重,头昏脑涨,身重倦怠,胸闷,恶心欲呕,食欲不振、大便溏,舌苔黄腻,脉浮滑。
方药:祛湿解毒方。
组成:柴胡15g、威灵仙15g、藿香15g、生薏苡仁30g、紫苏梗15g、紫苏叶15g、苍术10g。
加减:若高热者,可加生石膏30g(先煎);若头痛身痛明显,可加黄芩10g;若咽痛明显,可加射干15g,玄参10g;若咳嗽明显,可加炙麻黄5g、浙贝15g。
(四)高热(体温大于38.5℃),咽痛,头痛,身痛,口渴心烦,咳嗽,痰黄稠,尿赤,大便秘结,舌红苔黄,脉数。
方药:清热解毒方。
组成:柴胡20g、黄芩15g、连翘15g、藿香15g、石膏30g、杏仁10g、甘草5g、生薏苡仁30g、桔梗10g。
加减:若咽痛明显,可加射干15g,玄参10g;若咳嗽明显,可加炙麻黄5g、浙贝15g。
三、老年(体弱)人群协定处方
面色淡白、四肢不温、神疲乏力、胸闷、气短、呕恶、纳差、大便溏薄,舌淡苔白腻,脉细数无力。
方药:扶正解毒方。
组成:淡附片10g、干姜15g、五指毛桃20g、皂角刺15g、金银花15g、广藿香15g、陈皮5g、炙甘草20g。
加减:若出现高热者,可加生石膏30-60g、麻黄9g、柴胡15g、青蒿10g;若出现腹胀、烦躁、便秘等腹气不通的表现,可加生大黄10g、芒硝10g、枳实10g、厚朴15g;若出现疲倦、气短、乏力、自汗、纳差等症状较重,可加生晒参或红参15-30g;若出现面白、恶风、肢冷等较重,可加大淡附片、干姜用量至20g;若出现口干、干咳、咽干等症状,可加西洋参20-30g、麦冬15g、玄参15g。
四、儿童协定处方
(一)发热为主症,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烦躁哭闹,舌红苔黄腻,脉浮数。
方药:健儿解毒方。
组成:麻黄4g、生石膏12g、杏仁5g、生甘草5g、藿香9g、生薏苡仁15g、芦根10g、桔梗6g、连翘9g、生山楂10g。
加减:若高热不退,或兼惊惕、烦躁、抽搐者,可加羚羊角粉,婴幼儿每次0.15g,3~7岁儿童,每天0.3g,每日1次;若咽痛明显者,可加黄芩6g、玄参8g;若声嘶喉鸣者,可加蝉蜕3g、诃子3g;若咳嗽较剧者,加枇杷叶10g、紫菀8g;若腹胀纳呆,呕吐酸腐者,可加麦芽12g、谷芽12g、莱菔子10g;若倦怠乏力,少气懒言,多汗者,可加太子参10g,或西洋参5g、炒麦芽12g;若高热谵妄,有重症或重症趋向的,或出现邪陷心肝、热入营血者,可酌情加用安宫牛黄丸,婴幼儿每次1/6丸,3~6岁儿童,每次1/4丸,7~14岁每次1/3~1/2丸,每日1~2次,溶入温水5ml中口服或鼻饲;若热入营血,症见壮热不退,咽红目赤,唇赤干裂,肌肤斑疹,手足硬肿者,舌质红绛如草莓者,可加水牛角30g,丹皮9g、生地9g。
(二)恶寒重,发热轻,头痛鼻塞,咳嗽,舌淡红苔白腻,脉浮紧。
方药:健儿散寒方。
组成:白芷5g、藿香6g、柴胡10g、苏叶6g、桂枝4g、麻黄2g、石膏15g、前胡6g、甘草4g。
加减:若风寒夹热者,伴咽痛,可加连翘8g、黄芩6g;若咳嗽重者,可加紫苑8g、白前6g。
五、康复期协定处方
(一)疲倦、乏力,汗出,气短,纳差,舌淡,苔白腻,脉细弱。
方药:参苓白术散加减。
组成:太子参30g、炒白术15g、黄芪15g、炒麦芽20g、陈皮10g、淮山20g、茯苓15g、沙参15g。
(二)咳嗽,胸闷,气短,舌淡红,苔白腻,脉沉弦。
方药:射干麻黄汤加减。
组成:炙麻黄5g、前胡15g、杏仁10g、桔梗15g、麦冬10g、射干15g、陈皮5g、芦根15g、法夏10g。
(三)焦虑、心烦、失眠,舌淡红苔少,脉细。
方药:甘麦大枣汤加减。
组成:女贞子15g、茯神10g、炒白术15g、陈皮5g、浮小麦30g、麦冬10g、熟枣仁15g、炙甘草10g。
(四)注意力不集中、失语、易健忘等认知障碍,舌淡红,荅白腻,脉弦滑。
方药:孔圣枕中丹合开心散加减。
组成:石菖蒲15g、郁金15g、五味子10g、茯苓30g、制远志15g、党参30g。
六、中药煎服方法
(一)煎药用具:尽量使用砂锅、搪瓷、玻璃、不锈钢具,忌用铁、铝、铜器。
(二)先将中药用冷水浸泡30分钟,加水量一般超过药面2-3厘米;“先煎”为先将此药煎煮30分钟,再将其他药物倾入继续煎煮;“后下”为其他药物煮沸10分钟后,将后下药物放入煎煮,煮沸后5分钟即可。
(三)水煎服,每日1剂,每剂水煎450ml(儿童酌减);每日3次温服,成人一次150ml,7岁以上儿童一次100ml,7岁及以下儿童一次50ml。
(四)服药期间清淡饮食,保持充分的睡眠和休息。
1月11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军明带队到林德气体(广州)有限公司、华润万家超市萝岗店等企业开展岁末年初市场安全监管督导检查。副局长袁玲参加督导检查。
赵军明强调,要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全面梳理、排查各环节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逐一落实解决,有力有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一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环节监管,确保设备运行安全。二是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排查,加大灯具、燃气用具、电热毯等节日热销商品的检查力度,严防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消防安全隐患。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加强对重大活动以及年夜饭等集中餐饮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米面粮油、酒类等应节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全面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举报投诉应急处置,确保节日期间消费者举报“有门”、投诉“有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住院全额保障 基层定点门诊报销85%……
感染新冠的医疗费用能报销吗?广州医保住院费用延续全额保障、门诊费用专项保障,在基层定点就医统一报销85%,相关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另外,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的落地,医保药品目录、医保定点范围均临时扩大。
1月11日傍晚,广州医保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参保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的相关调整情况。据发布,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广州已印发《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穗医保发〔2023〕1号),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日起,优化调整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住院费用延续全额保障
根据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参保患者在广州所有收治医院急诊留观、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和并发症等费用),延续前期特殊医疗保障政策,取消起付线、按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不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行全额保障。该政策以参保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门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
门诊方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在本市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门急诊发生的,符合医保诊疗项目、医保医用耗材目录以及《广东省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医疗费用,实施专项保障,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统一按85%的比例支付。根据通知,门诊专项保障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参保患者在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门急诊费用,按照广州现行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保障。
临时扩大医保药品目录
广州医保发布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中新型冠状病毒治疗药品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此外,根据国家规定,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制定印发了《广东省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包括215种西药、460种中成药以及75种医院制剂,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目录内药品参照甲类药品管理,同样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临时扩大医保定点范围
根据需要,广州医保还将有意愿且具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能力的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临时纳入医保定点收治医院范围,签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收治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临时专项协议》,指导各类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诊断、结算等信息采集和上传、医保费用结算等工作。
同时,疫情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参保患者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报销标准线上与线下一致。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复诊服务,仍按现行互联网复诊报销政策执行。
优化经办便民服务
据悉,为了针对疫情发展和群众医保需求的新情况,做好医保便民服务,广州医保还将继续落实长期处方医保支付政策,拓展优化“不用办”“线上办”“马上办”“就近办”等服务模式,构建“医保+银行、医保+邮政、医保+税务”等业务联办模式,努力让参保人、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等各类服务对象实现“零跑动”,足不出户就能高效、便捷地办理各项医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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