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信息化设备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2024年信息化设备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2024年信息化设备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3-2024年信息化设备管理服务项目 编号:JG2023(SZ)XZ0012
2023-2024年信息化设备管理服务项目(A包)(分包编号:JG2023(SZ)XZ0012-01)
2023-2024年信息化设备管理服务项目(B包)(分包编号:JG2023(SZ)XZ0012-02)
2.2 建设地点:佛山地铁全线网。
2.3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2023-2024年信息化设备管理服务项目(A包):文印耗材管理服务、文印设备维护服务等;2023-2024年信息化设备管理服务项目(B包):计算机设备维护服务、会议设备维护服务、其他设备维护服务等。
2.4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如下: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29日
(具体时间节点由采购人通知为准)
2.5本招标项目共分2个分包,各分包的招标控制价等情况如下:人民币含税总价项目预算为3,992,502.00元。
2023-2024年信息化设备管理服务项目(A包):人民币含税总价3,037,376.00元;
2023-2024年信息化设备管理服务项目(B包):人民币含税总价955,126.00元,其中B包下述项目不允许超过对应分项最高限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分项含税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1 | 更换电脑固态硬盘【兼容M.2(PCle 4.0)接口】 | 50个 | 15,197.00 |
2 | 更换电脑固态硬盘【兼容M.2(SATA总线)接口】 | 50个 | 17,354.000 |
3 | 更换电脑固态硬盘【兼容SATA3.0接口】 | 20个 | 11,726.00 |
4 | 更换电脑机械硬盘 | 150个 | 52,501.00 |
5 | 更换电脑内存 | 50条 | 10,758.00 |
6 | 更换电脑电源适配器 | 50个 | 9,381.00 |
7 | 更换一体机电脑屏幕【21.5寸】 | 20块 | 12,211.00 |
8 | 更换一体机电脑屏幕【23.5寸】 | 20块 | 14,031.00 |
16 | 更换交换机板卡 | 2个 | 21,432.00 |
19 | 更换投影机灯泡 | 20个 | 9,000.00 |
24 | 更换电源线 | 50米 | 4,188.00 |
30 | 更换视频会议主机 | 1台 | 19,174.00 |
32 | 设备日常保养服务 | 8季 | 479,446.00 |
(表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拟投分包的招标控制价及表1中的分项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6 合同计价方式:单价包干。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A包: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文印设备耗材管理维护项目)的业绩。
B包: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信息化设备维护项目)的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02月16日17时30分至2023年02月23日23时59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 / 分包,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按所投分包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A包: 人民币 6 万元;
B包: 人民币 1 万元;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03月09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9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 2 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单个分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该分包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A包: 综合评估法 。
B包: 综合评估法 。
9.3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的2个分包内容进行投标,但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提交投标保证金、单独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投标文件中可采用同一套班子成员。本项目按各分包招标控制价的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若某投标人在前一个分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该投标人在后续的分包中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的方法,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分包中被确定为中标人。
9.4 除特别标明适用于某个分包外,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均适用于各个分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5层504
邮编:510623
联系人:黄文珊/毛雪/顾有恒/叶柱滨 电话:020-87562207/18910322960
传真:020-87562207 电子邮箱:huangwenshan@sinochem.com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6日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村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的澄清函
项目编号:HCNJ2022-098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如下,如有矛盾之处,均以本澄清函说明为准。
注: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一、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可以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并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参与响应。
二、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取最低价法。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2月24日9时30分,截至时间:2023年2月24日10时00分。
本“澄清函”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2月16日
石湾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竞价公告
华远村大观路11号停车场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立J2023010001)于 2023 - 2 - 23 日上午11:00在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进行竞价,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公开竞价文件》)的方式进行。 | |||||||||||
一、竞价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建筑面积 | 经营 用途 | 租赁 年限 | 竞价保证金 | 交易底价 | 递增规则 | 合同保证金 | |||
20101250001 | 大观路11号停车场 | 4272㎡ | 商铺及停车场 | 9年 | 300000元 | 16元/㎡/月 (不含税) | 每三年递增6% | 300000元 | |||
二、备注:(1)免租装修期为一个月(不含在租赁年限内)(2)该物业所有设施设备由承租方维护(电房除外)(3)该物业用电量按现状交付使用。 | |||||||||||
三、竞价人(单位)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四、竞价规则: 本项目釆用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公开竞价文件》)方式竞价,按照不低于最低限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方。 (1)项目以本公告第一点竞价项目基本情况中的交易底价进行竞价(报价加价幅度须为0.5元的整数倍),有2家或以上条件相同的,原租户有优先竞得权,如无原租户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方。 (2)任一竞价方不按照出价规则填写的视为无效出价; (3)无人提出竞价申请的,另行组织交易。 | |||||||||||
五、领取资料: 竞价人(单位)可于 2023 - 2 - 16 至 2023 - 2 - 22 的上午 8:30 - 12:00 和下午 14:00 - 17:00 (节假日除外),携以下资料到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前台(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前台)索取《竞价文件》: 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本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含签名)。 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
六、竞价保证金: 竞价方必须在 2023年 2 月 22 日下午17:00时前向指定账户存入参与的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并到账,交易所不提供查账服务,竞价当天竞价方凭银行进账单作为资格审核条件之一。 竞得方:公共资源交易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发包单位提供的《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租赁合同》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因发包单位不及时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竞价保证金退还时间超过上述规定时限的,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延后退还保证金的责任,由于竞得方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非竞得方:在竞价会结束当日至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提供《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给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共资源交易所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 | |||||||||||
七、本次资产租赁项目采用于竞价会前提交《公开竞价文件》的竞价方式,竞价出价填写在《公开竞价文件》中的《竞价出价书》中,提交时间为2023年2月 23 日10:30-11:00,竞价人需在此时间段内将《公开竞价文件》递交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竞价文件》需提前用信封密封完好,不允许到竞价会现场填写或修改《公开竞价文件》,在信封表面密封处签上竞价人(公司)的名称并按指模(盖章)。逾期没有提交《公开竞价文件》的或《公开竞价文件》没有密封完好的,将取消该竞价人对该项目的竞价资格。 | |||||||||||
八、《公开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 2 - 23 日上午 11:00;竞价时间: 2023 - 2 - 23 日上午 11:00,逾期恕不接受。(由于场地车位紧张,请各位潜在竞价人尽量提前安排到场。) 地点: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 | |||||||||||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移交为准,竞价会当日不进行本交易项目的相关答疑,有意竞价人(单位)在报名参与竞价前须自行向发包方详细了解本项目情况,一旦参与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本项目。交易所不负责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标的物及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查核。 (2)本公告仅为项目基础性条款,具体方案以《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 |||||||||||
十、联系方式 |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里水村华远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地址 | 里水村委会 | |||||||||
联系人 | 区先生 | 联系电话 | 13326704266 |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1号楼222室 | |||||||||
联系人 | 麦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9332 | ||||||||
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57室 | |||||||||
联系人 | 简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5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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