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石化中学校园整体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名称:广州石化中学校园整体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061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18日 0时0分~2023年3月13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237.81847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定为无效标。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3日 10时30分 - 2023年3月13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8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13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13日 10时15分 - 2023年3月13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17日上午,在广东新绿色现代中药华南总部基地项目现场(以下简称“新绿色现代中药项目”),“提信心、抓项目、拼经济”高明区荷城街道重点项目集中签约、动工、竣工仪式举行。
新绿色现代中药项目,是近年高明招商引资中少见的现代中药项目,因而备受关注。去年签约以来,项目加快落地建设进度。未来,新绿色现代中药项目将打造以中医药特色为主,集生产、科研、文旅、种植商业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平台,吸引中医药产业链上下游相关资源加速在高明集聚,为高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再添新动力。
首期2025年投产,年产值超15亿元
17日上午,荷城街道海华路以西、丽中路以南的一处空地上,正一片热火朝天。
这里是新绿色现代中药项目的建设现场,目前项目土地已经完成平整,正等待施工设备进驻。
广东新绿色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系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全国中药配方颗粒6家试点企业之一,西部地区唯一一家,主要从事以中药配方颗粒为主,涵盖中药饮片、多种中药剂型及中药大健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产品远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
广东新绿色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厂长陈强介绍,项目共分3期进行建设,总用地面积约300亩。其中一期用地约133亩,总投资约12亿元,固投约7亿元,计划建设配方颗粒车间、饮片车间、质检楼、研发中心、办公楼等,新增就业岗位约250个。
“项目一期将结合总部成熟的生产经验和科技力量,引进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打造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现代中药生产车间。”陈强说,项目设有6条生产线,届时制粒生产线将全线采用自动化生产,同时将采用浓缩浸膏采用喷雾干燥技术、提取液采用真空低温浓缩技术等先进技术,最大化保留好药材药性。
陈强透露,项目一期计划生产700余位中药配方颗粒产品,年配方颗粒产量达800-1000吨,年饮片产量达2000-3000吨,年产值超15亿元。
目前,项目设计总体规划已定,正在进行施工图编制,预计4月开始动工建设,2024年年底全面验收,2025年年中实现全面投产。
延长产业链,建现代化中药产业集群
“药材好、药才好”,陈强认为,优质的道地药材,是保证中药配方颗粒品质的前提和基础。
陈强说,华南地区是我国道地药材“南药”产区,拥有巴戟天、广佛手、阳春砂仁和广藿香等众多业内知名道地药材。选择位于华南地区的高明,是集团布局“南药”产区的重要落子,未来将以高明为圆心,带动周围区域的“南药”种植、开发和品种延伸。
“不仅是在高明,在整个广东乃至华南地区,都会陆续投入建设药材种植基地。”陈强说,未来将针对华南地区重点药材,开发延伸产品,同时适当布局文化文旅产业,丰富项目业态。
随着新绿色现代中药项目一期的落地,后续还将加大与华南地区高校合作,延伸现代中药生产的上下游产业链,包括建设大健康产业基地、南药种植基地、中医药文化基地等,推进以南药为核心的科学研究,建设立足于华南地区的现代化中药产业集群。
项目为何选择落地高明?基于企业对优质道地药材的追求,同时也离不开高明的区位优势和企业服务。
在陈强看来,高明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广佛极点,交通便利,大湾区又是中医药产业聚集地,在促进中医药学术交流、科研合作、产业发展方面,高明具有无可比拟的有利条件。
同时,在大湾区内高明拥有难得的好生态,交通条件和产业配套不断完善,更重要是拥有一支务实高效的团队,从项目引进起就提供了用情用心的服务。“高明区是真实的投资沃土,在这里投资我们感到安心、放心、舒心。”陈强说。
-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文化街区旅游节点打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062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18日 0时0分~2023年3月10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9063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1.1、3.1.2和3.1.3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1.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1家勘察单位、2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家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4项人员不得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为准。 3.3 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4.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分工为准)。 注: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 11时0分 - 2023年3月10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8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10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 10时45分 - 2023年3月10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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