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塘南村委会俊洲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项目竞投公告
荷城街道塘南村委会俊洲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3-056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塘南村委会俊洲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3月20日10:00在俊洲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群服务站对该社的土地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塘南村委会俊洲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十九亩(1) (土名)土地 | 36.3亩 | 500元/亩/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 10000元 | / | 仅限种植稻谷 | 不设递增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4.1该出租地块涉及水田,严禁进行非粮化种植。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若需要建设农田看护房等有关建筑,应当满足农田看护房标准,详情请咨询农业农村部门。地块上原有的建筑物,严禁新建、翻建、扩建。如需进行农业建设,请到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荷城所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该地块上不得种植桉树。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俊洲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群服务站;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3年3月20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俊洲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群服务站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俊洲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353575095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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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并参照《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德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顺府发〔2019〕47号)、《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德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补充意见〉的通知》(顺府发〔2021〕2号)的规定,现将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伦桂路以东连杜工业区2-1号“三旧”改造完善供地手续并延长土地使用年限至50年协议出让意向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意向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意向用地者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
127079-001(1)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伦桂路以东连杜工业区2-1号 | 99246.26 | 广东佑耀云仓供应链有限公司 | 50年 | A区:工业用地 B区:城镇村道路用地;C、D区:公园与绿地 | A区:35%≤D≤60% B、C、D区:/ | A区:2.0≤FAR≤3.5 B、C、D区:/ |
二、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勒流街道广东耀熹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期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佛(顺)府复〔2022〕31号]和《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勒流街道广东耀熹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期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顺府复〔2023〕32号),勒流街道伦桂路以东连杜工业区2-1号地块位于广东耀熹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属“工改工”改造类型,认定改造范围面积为99291.79平方米(佛山2000坐标体系面积,对应国家2000坐标系下面积为99309.89平方米),本改造项目办理协议出让用地面积为99246.26平方米。
三、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勒流街道伦桂路以东连杜工业区2-1号地块(耀熹二期项目)“三旧”改造完善供地手续并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顺府复〔2023〕41号),本地块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宗地不得用于商品厂房,不分割转让,仅作为普通产业用地开发建设,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至5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须严格按照顺规条件(2022)0317号-S《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勒流街道广东耀熹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期项目)顺德区企业自改用地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及《顺德区“三旧”改造项目实施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四、该改造项目于1999年4月23日已签订《土地使用协议书》,使用期限至2049年4月30日止,并已按协议约定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拟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完善供地手续并延长土地使用年限,符合47号文第十四条(二):“2006年8月31日前签订工业用地有偿使用协议,并已按协议约定支付有偿使用费的,依法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后可以协议方式完善供地手续”、“允许同时申请延长使用年限”规定。参照顺府发〔2019〕47号文附件1《地价计收及收储补偿标准》第一(一)2点,并根据佛府〔2018〕23号文第八条规定,确定本地块完善供地手续并延长土地使用年限至50年需补缴的土地价款(土地出让金)为78216237元。
五、对本通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23年3月14日前(通告之日起5日内)通过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和中路1号,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757-26369762)。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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