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职转〔2021〕62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23号),广州于2021年作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业务流程,现就进一步优化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告知承诺制范围
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事项(含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事项),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事项(不含重组分立)、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核准事项(不含首次申请、重组分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准(不含首次申请、重组分立)、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核准(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延续)。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环节
申请人根据相应资质管理规定自行核对是否符合所申请资质的资质标准要求,承诺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三库一平台”系统)发起资质申请,填写和生成资质申请表,根据相应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同时在系统下载带流水号的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后加盖企业公章并上传系统。
(二)审批环节
申请人提交资质申请后,由我局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发平台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制作发放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备注栏将注记资质取得方式及相应限制,核查完成后注记信息将注销。
(三)核查环节
根据行政许可法及“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要求,企业取得电子资质证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我局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开展核查工作。采取现场核查、资料核查、专家会审等多种形式对申请企业进行全覆盖核查,核查完成后,由经办人在系统填写核查结论并提交审批,核查结果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省“三库一平台”系统完成审批,并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发平台上予以公告。
(四)核查发现问题的处置
经核查,申报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或不符合承诺条件,但不存在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将责令限期整改,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整改的全部内容,申请企业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证件,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规定对申请企业予以严厉查处,同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到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
三、其他事项
(一)核查完成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资质的申报企业,不得申请办理跨省、市地址变更或相应资质重组、合并、分立。
(二)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需自行负责由于资质撤销而导致的合同履约风险,并应在承揽业务时主动告知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相应法律风险。
(三)各区住建部门、审批部门可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效,原《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342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穗建审批[2021]90号)作废。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8日
2月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王宏伟带队前往湛江市吴川市王村港镇开展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工作调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朝晖,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副主任、二级巡视员张强及相关部门、企业负责同志陪同。
调研组一行走访慰问了困难群众,和他们拉家常、问冷暖,详细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收入来源,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愿望,在送上慰问金和大米等生活日必需品的同时,勉励他们树立信心面对困难、重视孩子的学习教育、培养孩子积极向上的性格。
调研组参观了王村港镇新梅村藿香种植基地,并到瓦灶弗村调研指导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建设。
最后,调研组与广州派驻湛江市驻镇帮镇扶村指挥部、吴川市委市政府、王村港镇委镇政府及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等进行座谈,就如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相互交流意见。
王宏伟表示,广州市住建部门将坚决扛牢乡村振兴对口帮扶政治任务,继续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用心用情做好帮扶工作,主动联系、积极提供帮助,为当地和高质量基建企业牵线搭桥,切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稳步落实。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动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和《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行动方案(2022—2024年)》有关要求,发挥科技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面向在穗各有关单位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和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凡志愿为广州市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工作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农业龙头骨干企业、科技服务机构以及农业基层科技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个人可申请特派员入库: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业农村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遵守科技特派员管理各项制度,积极配合市科技局选派工作安排。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0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具有较好的知识传授和人际沟通能力,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广新技术。
(三)熟悉现代种业、绿色种植、生态畜禽、现代渔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都市农业、食品与健康等农业相关技术领域之一并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四)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需提供具备专业条件证明材料附件):
1. 具有高级(含)以上农业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 具有农业博士(含)以上的学历。
3. 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团队成员承担过国家、省部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4.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承担过广州市农业领域科技项目。
5. 经认定的市级(含)以上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或人才团队成员。
6. 具有农业农村科技服务实绩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以上的学历。
7. 农业企业的技术骨干,具有国家认证的农业行业技能证书或在企业中任重要技术岗位。
8.专业为农业领域外其他行业的,需具备其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以上的学历,并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农业领域科技项目。
(五)不存在学术失范、学术道德问题,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征集入库方式和程序
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工作采取常年线上征集、分批次集中审核入库方式。已入库人员无须重复提交,入库人员查询网址:https://www.gzpc.org.cn/f/tepaiyuan。
申请入库程序如下:
(一)农业科技人员下载填写《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备案表》(见附件1),将填好的备案表打印、单位盖章并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文件。
(二)农业科技人员在线填写《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在线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上传已盖章《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备案表》电子版文件,提交入库申请。
(三)市科技局组织审核,符合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家库。
三、审核入库时间
为做好工作衔接,将于近期组织2023年度首批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审核,本次审核的对象其入库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12:00,在该时间之后提交的入库申请将在后续组织集中审核。
列入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家库是申报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和广州市科技计划农业领域相关科技项目的前置条件,请在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农业龙头骨干企业、科技服务机构予以重视并把握时间节点,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附件: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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