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2022年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公告
2022年三水区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公告
为高效有序组织开展三水区2022年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申请条件
在三水区实际居住并持有三水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可在居住证登记住址的镇(街道)为适龄随迁子女或被监护人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有应届小学毕业随迁子女的可申请三水区内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
由于今年报读公办初中户籍生人数较去年增加较多,为满足更多新市民子女能在三水区入学和减轻家长负担,三水区决定向部分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同样通过积分入学的方式招生录取,有意向报读民办学校的家长也需要为小孩申请积分入学。
(说明: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不超过7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 儿童年龄超过7周岁(即2015年9月1前出生的)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或者儿童所在户籍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地区实行七周岁入学的相关说明材料,才受理积分申请。)
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各镇(街道)于4月8日前后发布
2、受理时间:4月22日至5月20日(20个工作日)
3、审核评分:5月23日至6月2日(9个工作日)
4、首轮公示及受理复核:6月6日至6月10日(5个工作日)
5、审核复核:6月13日至6月17日(5个工作日)
6、最终积分排名公示:6月20日至6月24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地点
三水区或任一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受理,全区通办。
四、办理程序
1、提前预约。为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积分入学业务实行预约办事模式。市民可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选择“积分入学”窗口类型进行预约。三水区、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市民可就近选择号源相对充足的中心进行预约。每工作日17:00发放未来第5个工作日的预约号。
2、现场办理。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持所需材料到约定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仅限工作日受理)。
3、审核评分。镇(街道)流管部门会同各职能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申请材料经审核未通过、相关部门要求其提供原件当面核实的,申请人应配合提供,否则视为放弃该项积分。
4、积分汇总排名公示。由流管部门汇总各职能部门评分结果进行排名,并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三水政法”微信公众号、“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各镇(街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申请人对积分排名有异议或投诉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流管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5、学位录取。申请积分入学并非全部保障入读三水区的初中,教育局按全区积分学位数量,根据所有积分申请人总积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被录取学生为普通借读生。普通借读生以积分从高到低排名次序,参考个人志愿统筹分配学校。请申请人留意公示后教育部门的相关信息发布和通知。
五、积分排名规则
1、新市民及其配偶无需同时申请积分制服务,只需积分高一方申请即可。
2、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在各镇(街道)范围内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在全区范围内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先办证者,排名在前。
六、温馨提示
1、现场办理业务人数较多,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通告内容,提前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准备好积分材料,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到指定受理点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时请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申请受理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补交新的积分材料;如因评分职能部门要求补充佐证材料的,申请人需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流管部门提交。
3、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需出示健康码,请申请人提前申领“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防疫工作要求,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七、咨询电话
受理资格及材料准备咨询(流管部门):
区委政法委:87710811;西南街道:87775778,87775776;云东海街道:66897038;白坭镇:87578006;乐平镇:乐平服务站87386165;南边服务站:87318010;范湖服务站:87360706; 芦苞镇:87237887;大塘镇:87270699;南山镇:87219127。
业务预约及办理咨询(行政服务中心):
1、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一号楼 电话:87612345;
2、西南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 电话:87618700;
3、云东海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云东海街道大学路1号3座一楼 电话:88527672;
4、芦苞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 电话:87230090
5、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乐平镇府前路1号 电话:87381999
6、白坭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白坭镇府前路23号 电话:87570145
7、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6号 电话:87271733
8、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山镇侨新路18号103号 电话:87219309
学位情况咨询(区教育局):8777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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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学材料清单
&积分入学申请表
2022年第一季度积分入户公示陆续开始啦!
本周高明区首先开始公示,
快来看看这183位新市民
获得积分入户高明的资格。
↓↓↓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取得积分入户高明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和《关于2022年度高明区积分入户指标季度分配方案的公告》的规定,第一季度共有183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户且符合入户高明资格,未超过当季指标数。现将相关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2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明区委政法委反映(联系电话88638133)。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高明区委政法委将发放《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获得入户卡的新市民必须在入户卡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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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资格人员的名单
&
新市民办理积分入户手续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德胜商务区祥和路以东,德胜中路以北地块(一期) 已由 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顺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顺德德胜商务区祥和路以东,德胜中路以北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①主导使用性质:A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使用性质: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B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C区、D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E区:城市道路用地(S1)仅作为城市道路使用。②计算容积率的建筑总面积:35454.62平方米<A区≦106363.86平方米,兼容用地计容建筑面积≦21272.77平方米;23723.32平方米<B区≦71169.96平方米,兼容用地计容建筑面积≦14233.99平方米;C区≦179253.7平方米;D区≦123510.35平方米。③绿地率:A区≧30%,B区≧30%,C区≧35%,D区≧35%。④地下室建筑面积:A、B、C、D的地下停车位建筑面积不高于194843.5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不包括人防工程面积)。⑤建筑容积率:1.0<A区≦3.0,1.0<B区≦3.0,C区≦5.0,D区≦5.0。⑥建筑限高:A区≦100米,B区≦120米,C区≦200米,D区≦200米(以1985国家高程基准3.83米起算基点)。⑦建筑密度:A区≦30%,B区≦30%,C区≦40%,D区≦40%。绿地率:A区≧30%,B区≧30%,C区≦35%,D区≦35%。其他土地利用要求详见顺规条件(2021)0221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一期建设由A、B区组成,为二类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建安费约为3.63亿元。
2.3 监理服务期:1095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并协助完成竣工资料备案、结算及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为止,其中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750,0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监理范围
1)包括本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含施工总承包招标阶段、三通一平)、报批报建阶段(报批报建手续代办)、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实体移交阶段、保修阶段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对现场建设信息的管理;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
2)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资料并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建设需要的相关证件、审批、备案,并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3)设备监造工作,监理人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设备订货合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
(2)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永久供电及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空调、消防、泛光、绿建、电梯安装、智能化建设、综合管线工程、人防、燃气、环保、幕墙、绿化、室外建设项目(含室外的排水、园林景观、市政等)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甲 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土木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注: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的项目。]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的项目。]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 4 月 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支付宝形式缴交),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5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4 月 29 日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4 月 29 日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因疫情防控需要,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监理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顺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6层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757-292998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邮 编:528200
联系人:梁工、霍工
电 话:0757-86283490-802/805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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