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患职业病也算工伤吗?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那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
一起来看看吧~
可享受的待遇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
2、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患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同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
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1、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退休手续后,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
2、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除了可以参加失业保险外
还可以按相关规定参加其他险种
收藏好了吗?
接下来
社保君马上为您详细讲讲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失业保险
申请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在佛山市灵活就业的人员,遵循自愿的原则,可以个人身份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由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包括以下人群:
1、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取得平台认可的服务资格,并实际开展业务的新业态平台就业人员;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如何参保缴费
首次参保:
1、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失业保险原则上以其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单位和个人费率之和)缴纳失业保险费。
2、其后每年7月申报一次缴费基数,申报后本年7月至次年6月按该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3、首次参保时灵活就业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就业月数的平均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
月平均收入高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申报。
佛山市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1元/小时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停止参保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停保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重新就业的,可按规定再次参加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累积计算。
此外,停止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重新参保的,参照首次参加失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若停保和重新参保时间在同一社会保险年度的,可不重新申报缴费基数。
参保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就业登记向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办理参保手续当月起按月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
再次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就业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可补缴或退费吗?
根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不实施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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