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区物资储备可满足3轮以上佛山全员核酸检测需求
4月13日,记者从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佛山市各类防疫物资库存充裕、产能充足,其中市级物资储备可满足1轮左右全市全员核酸检测需要,各区(含镇、街)储备物资均足够开展2轮以上全员核酸检测。
由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佛山市发改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始终紧盯防疫战场,未雨绸缪、靠前布置、查漏补缺,牵头做好防疫物资的采购、调配、储存等工作,为抗疫一线源源不断地输送“弹药”。
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特别是4月11日开始五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佛山市发展改革局在调研、测算和研判的基础上,紧急追加采购1∶10核酸检测采样管60万管并于次日入库储备,筑牢物资保障“生命线”。
在核酸检测基础上,我市还增加抗原检测作为补充,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和检测质效。市发改局积极协调、多方对接,紧急采购100万人份抗原检测试剂并迅速分发至一线,全流程仅耗时5小时,有效保障医院、交通、公安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防疫需求。
据了解,目前我市市级物资储备可满足1轮左右全市全员核酸检测需要,各区(含镇、街)储备物资均足够开展2轮以上全员核酸检测。全市各类防疫物资库存充裕、产能充足,N95口罩库存184万余只,医用外科口罩超1322万只,防护服100万余套,隔离衣201万件,检查手套742万双,防护面罩超200万个,均能满足防控物资需求。
4月10日晚,佛山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安排的通告称,自4月11日起,高等院校实施封闭管理,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员工家校“两点一线”,加大核酸检测频次。记者了解到,目前,佛山多所高校已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并发布校园最新防疫通知,要求师生非必要不离校。同时,有高校调整教学工作安排,实施线下停课、线上教学,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实施封闭管理 学生非必要不离校
记者梳理发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佛山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高校,均已开始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
4月12日,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发布《特殊防疫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暂定4月11日至17日为特殊防疫期,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教职工管理上,对于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应做到非必要不离校;居住在校外的教职工,应做到家校“两点一线”。学生管理上,新学期以来已返校的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新学期以来未曾返校(含离校时间超过7天)或在校外期间出现异常症状、健康码异常、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与风险人群有时空交集等涉疫情况者,暂缓返校。
在广州工商学院三水校区,学校早在开学后的一个星期发布通知称,针对因特殊情况需离校的学生、需离开校区所在城市的教工,应先报所在单位审批,再报学生或教工管理部门审批,最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校,未经审批严禁离校。师生员工进入学校须出示有效证件,配合核验健康码、行程卡等,并暂停校外人员入校参加活动。
同样,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明确要求,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员工实行家校“两点一线”,确需外出的师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报备报批。实施封闭管理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或返校,采取申请审批制。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也要求,4月11日起至17日,学校实施封闭管理,并加大核酸检测频次,健康码黄码、红码以及行程码带星号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校方表示,除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外,接下来,学校也将根据上级要求,动态调整校园防控措施。
开展核酸检测 启动线上教学
为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排除隐患,连日来,佛山高校相继开展全体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工作。4月11日,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对禅城、高明、南海三校区的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检测。
广东东软学院也于4月11日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开展核酸检测。截至当天下午3时,该校顺利完成全校师生员工核酸检测采样任务。据介绍,在核酸检测前一晚,该校各部门在接到学校疫情防控小组通知后,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学生志愿者挺身而出,快速集结。截至当天上午9时,共招募289名学生志愿者参与核酸检测采样工作。
受疫情防控的影响和需要,不少高校暂时启动线上教学工作。其中,广州工商学院三水校区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从4月11日起至17日开展线上教学。“这次的网课生活和以往不同,不是自己一个人在家中孤单无味,而是在宿舍中和同学一起努力,在彼此的关心和鼓励中学习。有问题互相解答,有困难互相帮助,有苦恼互相安慰,这让网课生活充满了温度。”该校2021级学生王云兰对记者说。
与此同时,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也暂停线下课堂教学,所有课程均采用线上教学。该校经济学院20级学生邓平豪发现,为了保证网课效果和提高学生积极性,老师们会精心准备课件,还会增加课堂互动。同时,为了防止学生走神,老师们会时不时提出思考问题,或是用幽默的语气,增加课堂的欢乐氛围。“课后老师们还不忘关心我们的生活和学习状况,提醒大家注意疫情防护。”邓平豪说。
刚刚公布!
顺德区2022年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新要求来了
一起来看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分为顺德户籍适龄儿童和非顺德户籍新市民(在本区工作或居住,且持在有效期内的顺德区居住证)适龄子女两类。顺德户籍适龄儿童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严格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新市民适龄子女分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两类,政策性借读生按照新修订的《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执行。普通借读生按照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及顺德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号)管理办法执行。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顺府办发〔2020〕15号)执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按照《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2〕12号)执行。
(二)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和招生规模。
1.入读我区小学的学生,必须是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入读我区公办初中的学生,必须是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并在全国学籍系统已作毕业处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学校的招生规模要按照《顺德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学年度中小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顺教〔2022〕51号)执行。各镇(街道)教育办要严格控制班额、统筹安排、合理分流,确保招生班额符合省定标准要求,不得出现大班额现象。
3.公办中小学因招收顺德户籍生、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而超出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镇(街道)教育办要向区教育局提交变更招生计划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复后实施。
(三)规范公办学校招生行为,实行阳光招生。
1.按批次开展招生工作。
(1)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执行:第一批次为顺德户籍适龄儿童;第二批次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和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第三批次为申请普通借读积分入学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具体招生方案由各镇(街道)教育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2)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执行:第一批次为顺德户籍小学毕业生;第二批次为顺德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在顺德区学校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第三批次为在顺德区外学校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在顺德学校毕业并符合普通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具体招生方案由各镇(街道)教育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2.严格执行学位和积分公示制度。
(1)各镇(街道)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程序、报名方式等信息,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2)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工作,核实各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数后,向社会公布可用于接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的学校及学位数。
(3)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核实各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数后,向社会公布接收普通借读生的学校及其可提供学位数;并将普通借读生的积分情况和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分数线向社会进行公示,按照“一镇(街道)一线”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并在媒体公示。各镇(街道)教育办要做好统筹工作,合理安排学位,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区教育局。
3.切实做好中心城区学生分流工作。
当报读中心城区学校的顺德户籍生、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入学人数超出学校学区招生学位数时,各镇(街道)教育办要充分利用集团化办学、大学区制招生等方式进行合理分流,并在招生方案中对分流办法予以明确,利用媒体向市民宣传。原则上,顺德户籍生入学人数超出学校学区招生学位数时,以户口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或用电脑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其他各类适龄儿童入学在全镇(街道)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四)几类特殊情况安置办法。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子女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权利,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按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政策分类安置入学;入读民办学校的,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实施。
2.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且在目前居住的镇(街道)已连续居住满5年的,在目前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申请入学。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但在目前居住的镇(街道)连续居住不满5年的,在目前缴纳社保所在的镇(街道)申请入学。
3.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错过政策性借读生报名时间,但在普通借读生招生时间范围内(即积分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申请入读的,可接受积分入学报名。
4.要落实顺德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和“全 接纳”。各镇(街道)教育办要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制登记资料,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入读普通学校,确实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少年,安排送教上门服务。
5.对长期跨区(镇街)居住或工作,申请跨区(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各镇(街道)可结合学位供给情况制定具体入学办法。
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我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公办学校招生纳入区公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市民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各镇(街道)教育办在民办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前公布公办学校户籍生招生地段,录取结果由家长自愿选择。
三、严格规范入学行为
严格执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置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区教育局今年将重点开展规范招生行为专项督导,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依照职权加大对违规学校问责力度,做到“零容忍”。
四、做好政策宣传,提高服务水平
各镇(街道)教育办要利用教育信息网、报纸、电视、电台、官微等各种媒体渠道,做好招生方案的发布工作。要在学校、幼儿园、社区、企业中广泛开展招生的政策宣传工作,使得招生入学政策家喻户晓。招生期间,要认真做好各时段重点工作,认真接待群众的来电、来访,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思想疏导、入学政策解释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招生工作服务水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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