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云东海迅速开展自建房建筑安全排查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区关于立即开展自建房建筑安全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云东海街道迅速响应,立即组织开展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5月2日上午,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邓颖娟带队,联同街道党工委委员郑启杰、黎伟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鹏等,对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西门周边区域进行检查,现场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高压线附近违规建筑物的应对处置措施,并配合上级统一部署,深刻吸取长沙市“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5月2日下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鹏主持召开自建房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议,云东海街道城建、应急、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市监所、农业农村、教育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上级领导批示及区会议精神,解读省、市、区关于自建房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关通知文件要求。陈鹏要求,各部门直联团队要联合村居立即行动,重点围绕学校、医院、市场等公共设施周边用于经营的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治,绝不能走过场。会后,街道城建、应急、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市监所、农业农村、教育等部门联合直联挂钩村居快速抵达学校、市场等重点区域周边,深入排查隐患,逐幢排查、逐幢确认是否存在建筑结构开裂、位移、变形、损坏,特别是墙体、梁柱、楼板等关键部位有明显裂痕等情况。
5月3日上午,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吴可望,在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勇海等的陪同下,到高丰向南村、横涌南华小学周边监督检查自建房建筑安全情况。吴可望要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最强的责任心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湖南长沙“4.29”事件的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5月3日下午,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建新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邓颖娟陪同下,对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西门周边区域进行检查,林建新在听取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和工作铺排后,对云东海的工作表示肯定,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问题自建房的执法整治力度,并加强荣创产业园的消防、防疫、食品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一部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专门性法律,该法在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化、常态化开展,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有重要意义,为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蔓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笔者结合审判实践谈一下在认定恶势力组织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第一、二款规定,“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根据该条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属于有组织犯罪,恶势力从政治概念正式上升为法律概念,并且区别于2018年的相关指导意见,新法确立恶势力组织是犯罪组织,不再是以往所指的违法犯罪组织,严格了认定标准,也更严谨和规范。在恶势力组织中,是否需要区分恶势力犯罪团伙和恶势力犯罪集团?笔者认为,恶势力组织是一个概括性法律概念,仍应当区分恶势力犯罪团伙和恶势力犯罪集团这两种不同的共同犯罪形态。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何某满等4人开设赌场、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与何某明等11人开设赌场、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都被认定是恶势力犯罪案件,依照《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规定,两案都是有组织犯罪,都符合恶势力组织的法律特征,但前者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后者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案件比较解读两种形态,犯罪集团作为刑法规定的一种比较稳固和高级的共同犯罪形态,在评价共同犯罪时具有重要意义,引申到恶势力组织的评价上,区分恶势力犯罪集团与恶势力犯罪团伙同样具有重要的司法实践意义和现实价值,而量刑上也能体现差别化对待。
首先,恶势力犯罪集团是介于一般恶势力犯罪团伙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之间的共同犯罪形态,是一种特殊的犯罪集团,除了需要具备认定为一般恶势力犯罪团伙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犯罪集团的特征。它的组织严密性高于一般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但低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社会危害性也是比一般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大,但小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般恶势力犯罪团伙渐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过渡共同犯罪形态。
其次,能否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要判断是否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是否较为固定。这是对犯罪组织稳固性的要求,没有明显的首要分子,纠集人员、重要成员不固定,犯罪组织处于相对松散的状态,实施犯罪也就缺乏相应的组织性、计划性,不能充分反映犯罪活动为组织利益服务的宗旨。因此,相关文件均强调犯罪集团必须要凸显出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要较为固定。诚然,这种固定性并非必须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稳定性要求,只需要具有相对的稳固性即可。
再次,能否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要判断是否有预谋地实施犯罪。要求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是由于犯罪集团不同于一般的共同犯罪,集团的形成就是为了实施犯罪,或者形成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其社会危害性、社会影响比一般的共同犯罪要大。同时,集团犯罪往往体现的是一种为集团利益犯罪,而要体现集团意志,预谋性则能够反映首要分子或骨干成员将其个人意志上升为集团意志的过程。
最后,能否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要判断恶势力犯罪团伙有无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其他犯罪活动。一方面要求犯罪必须达到一定的次数,没有一定次数的犯罪就无法反映该犯罪集团为实施犯罪稳定持续存在,也只有犯罪达到一定的次数,才能反映集团的主要活动轨迹。另一方面对犯罪的多样性提出要求,犯罪类型过于单一,或犯罪对象单一,其犯罪影响范围可能就相对有限,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能没那么恶劣,社会危害可能没那么严重,对破坏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范围可能没那么广,因此,犯罪必须具备多样性,而且仍要以相关指导意见所规定的恶势力犯罪惯常实施的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主要以暴力、威胁为手段的违法犯罪活动类型作为认定依据。
综上,恶势力组织作为有组织犯罪的重要形式,准确区分恶势力组织中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与恶势力犯罪团伙两种形态,既对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避免人为将黑社会性质组织降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处理,或者将恶势力犯罪集团拔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做到不枉不纵。
近日
“跑起来 云东海更精彩”生态环湖跑
在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举行
活动吸引了众多跑步爱好者打卡
让人欣喜的是
该活动举办后
接连有不同大小的路跑活动
在公园举办
成为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
佛山五区跑者
继续打卡云东海
5月4日上午,云东海街道文化站联合三水区马拉松协会邀请佛山五区跑者,在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进行路跑联谊活动,继续“跑起来”。当天上午六点三十分,来自三水本地淼跑团、南海西樵跑团、佛山燃气跑团、佛山警跑团等五区路跑近200多名精英跑者齐聚湿地公园,再来一场生态环湖跑,用脚步丈量云东海的精彩。
伴随轻松愉快的背景音乐,跑友们在专业教练的指导下进行跑前热身训练和拉伸运动,高抬腿、扎马步、调整呼吸的基本动作一气呵成。随后,生态环湖跑正式开始。让人兴奋的是,今天的天气非常给力,清新的晨风吹拂在脸上,让置身于云东海湿地湖畔的跑友们,能尽情享受运动带来的愉悦。
来佛山燃气跑团、佛山警跑团、南海西樵跑团、淼跑团等跑团成员纷纷表示,今天的活动是五区路跑者联谊的好时机,不仅可以通过跑步感受激情和快乐,体验最美跑道,还能在相互交流的和谐氛围中共同分享运动心得、共同提高和进步。
今天的环湖跑分成两组,一组是环湖两周的半程马拉松,另一组是环湖一周的10.5公里。跑友们热情高涨,个个斗志昂扬,在阳光下挥洒汗水,尽情享受一场身心愉悦的环湖畅跑。
随着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的运动设施的逐步完善,高标准建设的生态跑道逐步成为广东跑者的路跑圣地。随着广东路跑跑者服务驿站的挂牌成立,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建成国内一流的绿道跑道指日可待,将吸引更多的跑者慕名前来。
2022云东海职工
幸福健步行
5月2日上午,云东海街道总工会组织开展“2022云东海职工幸福健步行”活动,邀请辖区企业近100多户职工家庭参加。在两个多小时活动中,大家结伴而行,呼吸清新空气,沿途欣赏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的美丽风光。
活动以家庭为单位,也可以说是一场别开生面的家庭亲子活动。难得的五一假期,享受阳光明媚的美好时光,参与者脸上都洋溢着喜悦与快乐,享受着健康运动带来的身心愉悦。通过健步行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庭积极参与到全民健身的活动中来,让运动成为健康时尚的生活方式,强身健体,以良好的身体素质和饱满的精神风貌投入到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去。
云东海街道总工会专职副主席林斌介绍,这次活动在愉悦心情、锻炼身体的同时,增进了辖区职工及家庭之间的友谊,活动现场孩子们结识了新伙伴,职工之间分享育儿心得等等。现场气氛温馨热烈,展示了云东海职工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为带动今后更多职工家庭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拥抱健康生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后,云东海街道总工会将继续组织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更好地服务辖区各行各业的职工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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