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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一期(启动区)冷链物流B-8/B-9地块项目勘察及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时间:2023-03-24     人气:468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一期(启动区)冷链物流B-8/B-9地块项目勘察及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124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23日 0时0分~2023年3月27日 23时59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72.391023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含牵头人),须由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也不能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进行投标。 3、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且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设计规模达到6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厂房或仓库工程设计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委派) 注: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4、申请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1名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5、申请人委派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执业资格)、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设备安装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电气负责人(具备电气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暖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职称)各1名,上述人员的专业以职称证(或执业注册证)为准,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注:提供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6、申请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设计规模达到6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厂房或仓库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 注: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3)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建设规模、负责人姓名等。 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8、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9、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且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设计规模达到6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厂房或仓库工程设计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委派) 注: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2日 11时0分 - 2023年4月12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2日 10时30分 - 2023年4月12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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