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森防办组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火险形势分析会商会
3月22日下午,广州市森防办组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火险形势分析会商会。会议由市应急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张岳炎主持。
会上,市应急管理局通报近期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市气象局分析预测全市清明期间天气情况以及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影响;市公安局、市林业园林局就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提出建议。
受市森防指主管副总指挥杨伟强委托,张岳炎对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增强工作危机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二要扎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防范措施,拟定专项应急预案,强化会商研判,及时预警、分级响应,因险设防,多维监测,早发现、早核查、早处置,持续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氛围,督促相关部门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三要切实压紧压实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把责任压实到镇街村居,工作做到山头地块,防灭火具体任务压实到网格员、村干部和每个人肩上,做到事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切实打通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体系最后一公里。
四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要求,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一旦发生火灾,统一指挥、科学处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杜绝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区森防办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二次询比)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二次询比)
2.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内容:荔湾区内公共树木经多年的生长和城市发展,存在立地条件差、施工破坏大、生长空间有限、车辆蹭刮严重、真菌感染危害大以及其他因素影响生长等情况。现对荔湾区内有需要的树木进行修剪树枝、树洞修补和封涂、白蚁防治、病虫害防治、土壤改良、施肥复壮、壮根促根、树池改造、打透气孔、支撑牵引、围栏保护、挂铭牌等工作。
5.项目费用预算250万元。在预算内的绿化养护经费中统筹列支。由荔湾区财政资金安排。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施工至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养护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养护等。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工程所在的地区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后为止。
5.质保期:六个月,自项目结束且经项目管理单位接收验收后起算。
具体的服务内容、承包方式、工期要求及质保期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报价人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为一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项目合同价:人民币2,500,000.00元(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本项目以下浮率形式报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5%。
2.本项目结算时参考《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等现行定额及广州市现行计价文件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项目所实施的工作量,以甲方通知实施为准,经监理公司核定,可能达不到本项目合同价。
结算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邀请函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 3 月 23 日至2023年 3 月 27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的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3 月 23 日;
获取询比文件的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3 月 27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 3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鹤盛路254号(停车场东5米),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对询比邀请函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8826493363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小姐
联系电话: 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3日
附件: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询比文件(二次询比).doc
@来穗家长
它来了它来了!
2023年黄埔区来穗人员
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受理工作
即将开始
今年积分入学的申请时间
是从4月24日开始
别忘了万能公式
黄埔区积分入学的总分
=
市积分+区积分
还未申请市积分的家长们
要抓紧啦!
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要准备什么材料?
走哪些流程?
......
收好这篇
最全申请指南
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
资格申请:4月24日—5月16日;
积分申请:4月25日—5月17日;
▶积分初审:5月18日—5月26日;
▶积分复核:5月29日—6月1日;
▶积分复审:5月29日—6月2日;
▶公示排名:6月7日—6月11日;
▶公布积分排名结果:6月14日;
▶公布学位分配计划:6月16日;
▶第一次填报志愿:6月19日-21日;
▶公布第一次录取结果:6月23日;
▶第二次填报志愿:6月26日-27日;
▶公布第二次录取结果:6月30日。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至2023年5月17日);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至2023年5月17日)。
▶申请对象
1.申请人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中国大陆内地居民;
2.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尚未入学;
3.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居住证时长计算方法
1.居住证满一年,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5月17日(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2.2016年1月1日后办理的,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累计计算;
3.2016年1月1日前办理的,根据2010年起施行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连续计算。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申请方法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指南》执行。
积分制入学积分指标构成
及排名规则
▶积分制入学积分指标构成(市积分+区积分)
积分制入学的积分指标体系由《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和《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充加分指标》构成。
申请人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总积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分值(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准)+《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充加分指标》分值(以“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准)。
▶排名规则
积分制入学的积分排名按总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准);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按月数计算,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准)。
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学资格。
积分入学流程
市积分:申请人电脑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官网,点击页面右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或输入网址:
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点击“个人积分”模块提出积分申请,获得核定积分(每天都可以申请,拿到受理回执后,约20个工作日出核定积分)。
区积分:获得市核定积分后,申请人在资格申请时间内及时点击“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学”模块或“靠埔通”微信小程序—“积分入学”模块申请办理黄埔区积分制入学,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上传基本资料、保存并确认;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提出积分申请、上传加分材料、保存并确认。
↓
各街镇积分制入学受理窗口网上资格初审;对不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予以退回,补充材料。
↓
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初审。
↓
申请人网上查分,有异议可在网上提交积分复核申请。
↓
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复审。
↓
积分排名公示(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同时也会通过“广州黄埔发布”“平安黄埔”“广州黄埔教育”等微信公众号转载)。
↓
公布积分排名结果(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同时也会通过“广州黄埔发布”“平安黄埔”“广州黄埔教育”等微信公众号转载)。
↓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学”模块或“靠埔通”微信小程序—“积分入学”模块填报黄埔区学校志愿。
区教育局公布学位分配结果。
↓
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申请说明
▶申请流程有关说明
(↕上下滑动阅览)
1.准备有效的基本材料后,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学”模块,点击黄埔区注册账号、上传基本资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保存、确认提交;申请人按居住证地址选择街镇受理,居住证属外区的,选择我区就近的街镇受理;
2.各街镇对申请人所填报及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申请人可适时登录系统查询本人信息是否通过,资格申请不通过的根据指引对不合格退回的资料和图片进行修改和再上传;资格初审通过后,申请人登录系统上传加分资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保存、确认提交;
3.已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确认的,在规定时间内,如有要求在网上变更资料或信息,需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于受理时间截止前完成变更,并保存、确认提交;
4.申请人应及时查询本人所得的总积分,如对区积分有异议的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提出复核申请。
▶申请所需的材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上下滑动阅览)
1.申请人、配偶及随迁子女的基本材料
(1)户口簿(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随迁子女出生证;
(4)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相应户口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所属单位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5)结婚证或离婚证。
2.企业加分材料
(1)本区纳税前200名企业。
填写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在职证明或任用聘书)。
※注意:如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错误,系统将无法校对识别。
(2)本区民营及中小企业、本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企业、研发投入增量50强企业。
填写企业名称,并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盖有企业人事部门公章的职位身份证明或任用聘书)。
※注意:证明材料需明确说明中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如无明确说明,视为普通员工。
3.随迁子女学籍证明材料
提供随迁子女“学生基本情况表”或到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幼儿园)(仅限本区小学或幼儿园)开具就读证明并加盖公章。
黄埔区来穗人员积分制入学
登录网址
请申请人做好以下两步
⇩
▶市积分核定
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官网,点击页面右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或输入网址:
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点击“个人积分”模块提出积分申请,获得核定积分。
※注意:市积分每天都可以申请,拿到受理回执后,约20个工作日出核定积分。
▶区积分入学申请
获得核定市积分后,申请人在资格申请时间内点击“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学”模块或“靠埔通”微信小程序—“积分入学”模块申请黄埔区积分制入学。
如有疑问
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①积分入学政策咨询电话:
区来穗局:020-82378907
区教育局:020-82111495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②系统操作步骤问题:
根据《系统操作指引》进行操作,可在积分制入学系统首页下载指引;
③系统疑难问题咨询电话:
陈工:18102831850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④意见建议收集公共邮箱:
hpqjfrxzx@163.com。
为各位家长附上
积分的计算方法
以及
办理各种业务的
地址和咨询电话
▼▼▼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
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补充加分指标
黄埔区2023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各单位审核咨询电话
黄埔区2023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各街镇受理窗口和咨询电话
(来源:平安黄埔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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