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加快推进共享单车乱停放整治
近日,在广州市尚未批准共享电动车投放的情况下,一些企业自行投放共享电动车,部分共享单车还存在过量投放的问题,造成投放车辆堆积,影响市民正常出行。2023年2月份以来,黄埔区城管局组织区地铁站口交通衔接环境统一整治行动7次,共清理规整乱停放的共享单车200余辆,通知共享单车企业清理1200余辆,清运共享电动车330余台至专用停车场停放点,切实维护便捷通畅的出行环境。
此前,黄埔区多次研究部署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整治工作,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镇街相互配合,依法清理影响市容环境整洁、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共清理1800余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至专用停车场。目前,辖区内暂无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淤积点。
此外,黄埔区多方面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电话或现场通知阳光智行等部分投放共享电动车的企业及时做好车辆的清运工作,并多次约谈共享单车企业,要求加强管理,增加维运人员,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运规整,及时规整乱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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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骏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经审核,你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六条、第七条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现批准你公司经营境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有关事项核定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广州骏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英文名:Guangzhou Junfa Cultural Tourism Development Co., Ltd。
三、许可经营业务:境内旅游与入境旅游。
四、出资人、出资额及其出资比例:总出资额为100万元,赖美芳出资5万元,占5%,孙小霞出资76万元,占76%,张宇出资19万元,占19%。
五、法定代表人:孙小霞。
六、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七、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804室(部位:A)(仅限办公)。
八、许可证编号:L-GD-101630。
接此批复后,请持批准文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以下事项:
1.于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账户,依法存入质量保证金或依法办理银行担保(如已按文旅发电〔2023〕42号文要求向我局申请暂缓缴纳,缓缴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
2.按《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要求办理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3.存入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相关证明文书(《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银行存款证实书》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函》《旅行社责任险项目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所聘用导游人员(不少于3名)缴纳社保费用资料交(寄)回我局备案(如申请质保金缓交的,则在接到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与责任保险单复印件以及导游人员等相关资料交回我局备案)。
4.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善、更新旅行社资质信息和质保金相关信息。
旅行社开业后,应当遵守《旅游法》《安全生产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要求登陆“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办理各项业务和审批事项,落实“一团一报”“电子合同”及旅行社季度和年度财务状况报表等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此复。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专用章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3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3月21日,在广州新港海事处“海巡09103”轮的护航下,穗港码头“水上游”首航客船“广游19”轮途径西基码头、黄埔大桥、大吉沙岛、黄埔港、黄埔军校码头、长洲岛等具有黄埔区特色的水岸景点,这象征着穗港智造特别合作区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开航前,广州新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已对客船作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船舶航行救生设备和船员证书,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在首航过程中,广州新港海事处采取海陆空立体保障,通过“海巡船现场护航+CCTV高清摄像头实时监控+无人机巡航”相结合的方式,保障穗港码头“水上游”首航安全。
据前期规划显示,该码头所属的新华穗港城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0亿元人民币,计划打造成为对接香港尖沙咀中港城的高端商贸口岸,助力广州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引领作用。此次首航的穗港码头“水上游”航线,设计以“一船舶一主题、一码头一景区”的形式,打造富含码头元素的特色航线,从珠江最后“黄金十公里”岸线开启海丝文化新篇章,让“珠江游”这张靓丽名片走向“水上游”,焕发新的光彩。
(何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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