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民政局: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调研交流活动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组织各区民政局到我区调研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并听取服务经验介绍。
荔湾区试点项目紧紧围绕兜牢扎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的工作目标,以50岁以上的精神病康复者和家庭为服务对象,突出把服务对象分层分类、划分风险等级,按需程度投入服务,搭建多元社区资源网络,凸显服务成效,得到康复对象好评。
荔湾区向参会同志介绍了试点项目的机构背景、服务设计、服务内容、基本情况、需求评估、工作情况及服务成效等方面内容,同时与参会试点单位开展了业务交流。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调研交流,把荔湾区经验分享给其他各区精康服务试点项目单位,为进一步推广精康服务积累经验、打好基础,推动试点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04-03 14:15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良好形象,越秀分局以练队列、强培训、促养成为落脚点,举行制式服装着装仪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贯和规范着装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改进作风、严守纪律,更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大局。
一是举行着装仪式,练队列。2023年3月31日,越秀分局举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着装仪式。仪式现场,分局全体执法人员身穿执法制服、整装列队,面向国旗奏唱国歌。现场还进行了队列展示和授旗仪式,执法人员精神抖擞接受检阅,充分展现了我分局执法人员的生态环境铁军形象。越秀分局杨喜中局长在着装仪式上强调,换发全国统一制式服装,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全体执法人员要坚决贯彻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以此次着装仪式为新起点,聚集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新形势,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不断提升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组织学习宣贯,强规范。组织开展对《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办法(试行)》学习宣贯会,全局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会上着重学习强调了着装适用范围、着装情形和着装要求等具体内容,进一步提升了全局执法人员对着装规范的认识和理解,为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树立和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促养成。对《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办法(试行)》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录,在分局各执法科室显著位置上墙,并充分发挥各科室纪检干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教育和提醒执法人员严格遵守着装规范,达到长效提醒执法人员整肃队容风纪、规范着装要求、提升队伍形象的目的。
换发制式服装,奋进新的征程!越秀分局全体执法人员纷纷表示,一要展现新形象。严格遵守《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坚持规范化执法,努力展现越秀分局良好形象;二要激发新动力。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要争创新作为。加快适应执法工作新形势,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创新执法举措,充分发扬“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精神。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雇员9名,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按合同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初级雇员9人。
具体详见《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体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见《职位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执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4月9日。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4月9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八)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公告
公告于2023年4月3日起,在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12日下午18:00,将报名材料扫描打包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GZHPlyzx@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按照“招聘岗位+姓名+年龄+学历+专业”的格式命名。
电子邮件报名材料:
1.《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见附件3)1份,报考人员须提前上网下载填写,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扫描版和可编辑的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
6.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可在确定为拟聘人选后提交)。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选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以不超过1:5的比例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且符合资格审查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四)拟聘人选从公示结束起3个月内未入职的;
(五)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离职的;
(六)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初级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初级雇员聘为六级雇员的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5万元;聘为五级雇员的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8万元,拨款标准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其它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我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
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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