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雇员9名,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按合同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初级雇员9人。
具体详见《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体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见《职位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执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4月9日。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4月9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八)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公告
公告于2023年4月3日起,在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12日下午18:00,将报名材料扫描打包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GZHPlyzx@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按照“招聘岗位+姓名+年龄+学历+专业”的格式命名。
电子邮件报名材料:
1.《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见附件3)1份,报考人员须提前上网下载填写,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扫描版和可编辑的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
6.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可在确定为拟聘人选后提交)。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选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以不超过1:5的比例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且符合资格审查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四)拟聘人选从公示结束起3个月内未入职的;
(五)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离职的;
(六)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初级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初级雇员聘为六级雇员的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5万元;聘为五级雇员的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8万元,拨款标准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其它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我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
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2023年4月3日
清明祭扫特别提醒!
南海严查殡葬服务哄抬价格
市民可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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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服务价格政策提醒函
各公墓、殡仪服务经营者:
2023年清明将至,为维护殡葬服务、殡葬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加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公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确保广大居民群众清明祭扫活动有序进行,现将我区殡葬服务价格有关政策提醒如下:
0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各经营者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
02、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各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网站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要将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内容及收费予以明显区分。
03、严格执行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各经营者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04、合理制定殡葬延伸服务及殡葬用品价格。
各经营者要根据成本和市场需求,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实施价格串通、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不得捏造、散布殡葬用品涨价信息,在销售殡葬用品过程中,不得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价格。
请各公墓、殡仪服务经营者认真贯彻落实,自觉执行价格政策法规,积极维护我区殡葬业良好的价格秩序。对清明节期间存在上述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将公开予以曝光。
广大居民群众如发现殡葬服务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45、12315平台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清明节祭扫期间相关殡葬服务收费投诉举报及舆情反映,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请经营者们自觉执行价格政策
市民们也要提高防范意识
必要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请转发周知!
最近
不少宝爸宝妈咨询
黄埔区积分入学
相关问题
申请是否需要到现场受理?
何时更新市积分?
对区积分存在异议
何时可以进行申诉?
……
有关积分入学的热点问答
最强解答来了~
Q:通过黄埔区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之后,还可以调整市积分吗?
A: 黄埔区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中,会有申请人确定市积分的步骤,一经确认,确认后的市积分将作为2023年黄埔区积分入学中市积分的最终分数。
如果在积分资格申请结束后,再去市积分系统调整积分,调整后的积分不作为2023年黄埔区积分入学中市积分的最终分数,以调整前确认的积分为准。
所以请申请人慎重确认市积分。
如图所示
▼
小程序端:
(点击查看大图)
电脑端:
Q:黄埔区的补充加分里,本区办理的居住证加分截止计算日期是何时呢?
A: 黄埔区补充加分中,区积分中的居住证加分,统一截止计算时间为5月17日(2023年积分入学申请截止最后一日),系统自动对接获取加分。
Q:黄埔区积分入学可以手机申请吗?
A: 可以。待黄埔区积分入学开放申请后,搜索“靠埔通”微信小程序-“积分入学”模块申请黄埔区积分制入学。
(点击查看大图)
Q:建议何时更新市积分呢?
A: 申请人务必先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检查当前积分材料是否已是最新(例如居住证或租赁的时长),如果不是最新的材料,请先进行积分调整,核定出积分后,再申请积分制入学。也就是建议在4月24日黄埔区积分制入学系统开放前,更新好您的市积分。
Q:黄埔区申请积分入学的申请人居住证一定要满一年吗?
A: 是的,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至当年积分入学积分申请最后一日)。
文件依据:根据《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穗埔府规〔2022〕1号)第三条规定:凡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并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非广州市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
“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日。
Q:系统和小程序何时开放?
A: 2023年黄埔区积分入学将在4月24日开始开放申请,届时可登陆系统和小程序进行操作。
Q:黄埔区积分入学申请需不需要到现场受理?
A: 黄埔区积分入学申请采取“零现场”的申请流程,申请人只需在网上进行材料提交受理审核即可。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市积分”需要去积分制受理窗口核验材料。
Q:中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的加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A: 填写企业名称,并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盖有企业人事部门公章的职位身份证明或任用聘书)。
注意:证明材料需明确说明中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如无明确说明,视为普通员工。
Q:如果对区积分存在异议,何时可以进行申诉?
A: 5月29日—6月1日,黄埔区积分入学系统开放申诉功能。申请人在系统查询到积分入学核定总积分后,如有异议,可着手准备申诉材料,待系统申诉功能开放,提交申诉。
Q:在黄埔区没有办理租赁备案,可以申请积分入学吗?
A: 黄埔区积分入学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是: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至当年积分入学积分申请最后一日);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至当年积分入学积分申请最后一日)。
温馨提示:租赁备案不是申请黄埔区积分入学的必要条件,但是黄埔区积分入学的总分值=市积分+区积分,合法租赁住所是市积分指标体系中的加分项,每满1年计5分,建议申请人办理租赁备案。
(来源:广州黄埔发布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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