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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公众责任险服务询比公告

时间:2023-04-04     人气:446     来源: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作者:
概述:......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公众责任险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公众责任险服务

  2.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3.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内容:

  (1)园林绿化:荔湾区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内街内巷、公共绿地的绿化及其附属设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意外及财产损失的公众责任险保险项目。

  (2)市政维护:荔湾区区域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市政桥隧及其附属设施,包括道路、立交桥、桥梁、隧道、人行天桥、过街隧道、涵洞、装饰井盖、广场设施及相关市政设施、非市政通行公交的道路桥梁等,以及维护范围的交通设施、光亮设施、桥梁助航标志及其附属设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意外及财产损失的公众责任险保险项目。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8.59万元,由荔湾区财政资金安排。

  二、工作内容要求服务期限

  1.服务范围: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26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80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人民币300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害限额:人民币5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100万元;自然灾害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万元,每次自然灾害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20万元。不设置免赔额。

  2.特别约定:

  (1)本保险单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赔偿无免赔额;每次事故每人意外医疗费用按100%赔付。

  (2)本保险单承保范围:

  园林绿化:荔湾区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内街内巷、公共绿地的绿化及其附属设施。

  市政维护:被保险人维护的市政道路、市政桥隧及其附属设施,包括道路、立交桥、桥梁、隧道、人行天桥、过街隧道、涵洞、装饰井盖、广场设施及相关市政设施、非市政通行公交的道路桥梁等,以及维护范围的交通设施、光亮设施、桥梁助航标志及其附属设施。

  (3)被保险人管理维护的公共区域发生意外情况,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是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

  (4)被保险人在维护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

  (5)发生雷击、暴雨、洪水、火山爆发、龙卷风、台风、暴风等自然灾害时,造成被保险人管理维护的树木倒塌、树干跌落或市政设施损坏,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整,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 万元整)。

  (7)投保人不存在未如实告知义务。

  3.服务期:合同期限为壹年,具体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须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同一保险机构的总公司与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保险机构的总公司只允许一家下属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报价。

  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1859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伍仟玖佰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 4 月 3 日至2023年 4 月 9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的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4 月 3 日;

  获取询比文件的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4 月 9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 4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鹤盛路254号(停车场东5米),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对询比邀请函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      18826493363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小姐                

  联系电话:      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23年4月3日

附件: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公众责任险服务询比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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