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铺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安铺镇骑楼商业街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 项目名称:安铺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安铺镇骑楼商业街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175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4日 0时0分~2023年5月9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3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1.57
- 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设置须与规模匹配)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有效。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自本项目投标之日起,其最多只能同时担任 3 项(含本项目在内)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的其他项目必须在湛江范围内)。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5 本项目须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自本项目投标之日起,其最多只能同时担任 3 项(含本项目在内)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的其他项目必须在湛江范围内)。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 9时30分 - 2023年5月9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9日 9时0分 - 2023年5月9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洪桥街老旧小区改造)监理补充公告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洪桥街老旧小区改造)监理(项目编号:JG2023-1624)招标公告于2023年4月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部分: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3.3备注 |
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招标公告《投标人声明》 |
详见原《投标人声明》 |
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投标人声明》 |
二、招标文件部分: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详见原《评标办法前附表》 |
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二)《投标函附录》 |
详见原《投标函附录》 |
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投标函附录》 |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 标 人: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
- 项目名称: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175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4日 0时0分~2023年5月4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93.02539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一)、投标人声明(二)、投标人声明(三)。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标(注:拒绝投标时限为三个月,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书之日起计)。 12、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4日 14时30分 - 2023年5月4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4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4日 14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4日 14时15分 - 2023年5月4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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