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工程监理(第1标段)(第二次)补充公告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工程监理(第1标段)(第二次)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工程监理(第1标段)(第二次)(项目编号:JG2023-2072)已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P31“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原文:
企业管理体系能力(6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并在有效期内得6分,少一个扣1.5分,最多扣6分。 |
诚信综合评价(6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中任何一方)获得市级或以上诚信示范企业(或企业诚信兴商)的,连续14年(含)或以上的,得6分;连续5(含)~14(不含)年的,得3分;连续5年以下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
企业荣誉 (6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中任何一方)获得国家级建设监理行业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称号得6分;获省级建设监理行业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称号得3分;获市级建设监理行业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称号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本项按最高等级计算分值为一次,不重复累加计算分值)。 |
现文:
企业管理体系能力(6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并在有效期内得6分,少一个扣1.5分,最多扣6分。 |
诚信综合评价(6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中任何一方)连续获得过“A级纳税人”称号次数由高至低排名,第1至3名,得6分;第4至6名,得4分;第7至10名,得2分,第11名及其以后的排名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须包含2021年度,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或下属各省、直辖市税务局网站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记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省级或以上税务局网站查询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若连续年份名次排列出现并列,则占用下一名次(如:连续年份相同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为第n名,下一名按第N+n名计算,依此类推)。 |
企业荣誉 (6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中任何一方)获得国家级建设监理行业先进工程监理企业或先进会员单位称号得6分;获得省级建设监理行业先进工程监理企业或先进会员单位称号得3分;获得市级建设监理行业先进工程监理企业或先进会员单位称号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不重复不累计计分,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正式公示文件时间为准,其他证明文件不得分)。 |
二、招标文件P15“2.4招标文件的异议”修改如下:
增加:“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P19“5.3开标异议”修改如下:
原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现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四、招标文件P20“7.2评标结果异议”修改如下:
原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现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五、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3年5月6日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再生能馈设备采购项目(1517标)
补充通知(一)
项目编号:JG2023-1777
各投标人: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再生能馈设备采购项目(1517标)”招标项目于2023年04月1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发出的招标文件及其他内容作以下答疑及说明: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及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澄清提问及建议 |
回复 |
1 |
招标公告3.1.2投标人业绩要求,P2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国内完成过单个再生能馈设备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200 万元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竣工验收证明(或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请澄清竣工验收证明或预验收证明 1.开具单位是由地铁建设单位开具?还是由运营单位或地铁公司开具? 或是由合同签订单位开具? 2;证明文件格式是否可以自拟? |
1、由项目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 2、证明文件没有统一格式要求。 |
2 |
招标公告3.1.2投标人业绩要求,P2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国内完成过单个再生能馈设备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200 万元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竣工验收证明(或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请澄清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1、运营证明(或运行证明)是否可以为完工证明? 2、业主单位是指地铁建设公司?还是地铁运营公司或地铁公司?或是指合同签订单位? 3、业主出具格式是否可以自拟? |
1、运营证明(或运行证明)可以为完工证明。 2、由项目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 3、证明文件没有统一格式要求。 |
3 |
招标文件:附表一详细评审:商务部分详细评审评分标准,P47 |
业主单位反馈意见: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再生能馈供货项目具有业主单位意见评价表:评价为正面评价 |
请澄清业主反馈意见中开具单位是由地铁建设单位开具?还是由运营单位或地铁公司开具? 或是由合同签订单位开具? |
由项目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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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是图片式PDF, 投标人无法正常应标。请提供word 版用户需求书。 |
word 版用户需求书详见随本补充通知发布的附件,如与盖章版不一致的地方以盖章版为准。 |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5月6日
为确保《荔湾年鉴(2023)》保质保量、如期出版,现就开展《荔湾年鉴(2023)》出版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拟邀请具有公开出版资质和综合年鉴相关工作经验、能力的单位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荔湾年鉴(2023)》出版项目
(二)最高限价:人民币23万元。
(三)项目内容:
(1)开本:16开(210mm*285mm);(2)印张:27.75;(3)字数:近80万字;(4)用纸:内文为80克纯质纸,封面为157克铜版纸裱3mm灰板,一种工艺以上,前衬纸为140克特种纸,均全彩;(5)装订:锁线精装;(6)册数:1000册。
(四)项目要求:
(1)由出版社支付专家代审费12000元;(2)出版社合作的印刷厂须列入政府采购名录;(3)出版社须制作广东省情数据库标准数字化入库文件。
二、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相应的年鉴、志书出版经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材料内容:
1.投标人图书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年志书、年鉴类工作业绩简介;
5.项目投标书(含总价及项目任务投标明细);
6.承诺书;
(三)相关要求:
1.投标文件须按上款(标书内容)的顺序要求编制,打印整理装订成一式二份,注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若正、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标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投标书须单独封装);
3.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4.邀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人一旦参与竞标,即被认为接受本邀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5.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至5月11日。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7号)。
(三)报名方式:邮递或专人送达。
(四)报名方式: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0-81543499。
四、中标人确定
我馆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选定,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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