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规定,广州范工贸易有限公司等26家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期,决定注销广州范工贸易有限公司等26家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请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相应监督管理工作。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注销编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有效期 | 注销原因 |
1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13号 | 广州范工贸易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101 | 2022/9/28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2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14号 | 广州柏乐昌化工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148 | 2022/9/24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3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15号 | 广州市艮海化工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152 | 2022/9/17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4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16号 | 广州长仑新材料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158 | 2022/9/24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5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17号 | 广州市祝丰化工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8〕440112087(1) | 2022/9/24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6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18号 | 广州市津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169 | 2022/10/14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7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19号 | 广州市富圆行贸易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172 | 2022/10/14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8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20号 | 广州市仕贤化工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143 | 2022/10/24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9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21号 | 广州市弘兆化工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170 | 2022/10/18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10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22号 | 广州市镐鑫贸易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178 | 2022/10/18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11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23号 | 广州迈铂新材料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201 | 2022/12/9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12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24号 | 广州长练贸易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204 | 2022/12/1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13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25号 | 广东烯源化工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213 | 2022/12/30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14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26号 | 广州市中凯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216 | 2022/12/8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15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27号 | 广州市君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220 | 2022/12/9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16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28号 | 广州源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221 | 2022/12/30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17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29号 | 橙天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222 | 2022/12/30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18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30号 | 广州本格化学有限公司 | 粤穗WH安经证字〔2019〕440112224 | 2022/12/30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19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31号 | 广州市赋正科技有限公司 | 粤穗WH应急经证字〔2020〕440112004 | 2023/1/7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20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32号 | 兆森(广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粤穗WH应急经证字〔2020〕440112009 | 2023/1/16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21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33号 | 多米克标识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粤穗WH应急经证字〔2020〕440112018 | 2023/2/11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22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34号 | 广东盈进石油有限公司 | 粤穗WH应急经证字〔2020〕440112027 | 2023/2/23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23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35号 | 广州市携泰化工有限公司 | 粤穗WH应急经证字〔2020〕440112020 | 2023/4/1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24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36号 | 广州力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粤穗WH应急经证字〔2020〕440112040 | 2023/4/1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25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37号 | 正威能源(广东)有限公司 | 粤穗WH应急经证字〔2020〕440112049 | 2023/4/1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26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38号 | 广州裕丰汇贸易有限公司 | 粤穗WH应急经证字〔2020〕440112057 | 2023/4/7 | 有效期届满未延期 |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

为做好“6.9”国际档案日宣传工作,现就我馆开展“奋进新征程 兰台谱新篇”展览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国家档案馆“奋进新征程 兰台谱新篇”专题展览项目。
(二)项目地址:荔湾区国家档案馆一楼。
(三)项目类别:宣传展览设计、制作和安装服务。
(四)数量:1项。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2万元。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为招标人提供展现档案工作近三年成就的宣传展览设计、制作和安装,编写设计方案、展览提纲。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设计方案
1、展览主题:造形设计新颖,简单明了、简洁庄重。
2、展览内容:总结我区档案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宣传我区档案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创新举措和成果成效,彰显我区档案事业取得的成就。版面简洁大方,与整体基调和风格协调。
(二)布展及要求:
1、展览面积:约80平方米。
2、展览数量:不少于100幅(件)图片资料或展品。
3、展板材质:以安迪板为主。
4、布展时间:2023年6月8日前完成。
(三)撤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备展览、广告制作和文化传播的资质和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期:2023年5月6日至5月11日。
六、现场勘查时间:
投标意向单位可进行现场勘查时间,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5月11日,每天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勘查。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至5月11日。逾期提交的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荔湾区国家档案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7号)。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1543499
(三)报名方式:纸质资料提交。
(四)资料提交和要求:1、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2、设计方案(包含版块简要设置、效果图等);3、报价表(含服务内容报价明细和展板材质说明);4、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5、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的投标人的报名。
(五)中标人确定:我馆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选定,以价低者为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双方签订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
2023年5月5日
夜间经济是城市活力的体现,事关人民群众的需求,但也容易产生环境污染、噪音扰民、影响交通等问题。
连日来,增城区荔城街综合执法办持续开展夜间综合整治行动,强化夜间管理,创造良好环境,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实际行动守护好城市“烟火气”。
荔城街综合执法办采用机动巡查与重点区域专人守点相结合的方式对主次干道路口、投诉热点附近的流动摊贩进行集中整治。对流动摊点及时发现、及时劝离,禁止形成成片“马路市场”。同时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耐心做好沟通解释,劝导流动摊贩规范经营,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或态度恶劣的暂扣其经营工具,依法严厉处罚。
为了维护城市秩序及环境卫生,同时也给广大居民提供一个方便、安全的休闲娱乐场所,荔城街综合执法办联合有关部门、村居多方沟通,协调在荔城街廖村、兴发市场、挂绿广场、百花里等地开设夜市,指导相关场地管理方开展夜市筹备工作。一方面,由场地管理方在入驻登记、区域划分、经营管理等方面入手,全方位管理,让商贩经营更规范。另一方面,荔城街综合执法办加强配合,在人流量集中的时段,加大巡查力度,全力做好周边的秩序管理。同时,对于发现在路面上的流动摊贩,劝说其到规范的夜市点进行经营。
4月以来,荔城街共出动357余人次,整治夜间流动摊贩802宗,引导流动摊贩56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维护了城区夜间秩序,还市民群众一个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生活环境。(龙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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