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G2023(SZ)XZ0034 )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
一、 招标条件
本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约人民币672.0187万元;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采购预算:约人民币672.0187万元,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01.67元/吨
采购内容:次氯酸钠;本项目为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的供货资格采购,两年计划用量为6100(吨)。确定一家供应商(合同签订模式为“一年一签”)。产品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次氯酸钠》(GB 19106-2013)A-II型用于自来水次氯酸钠(NaClO)溶液,有效氯(以Cl计)不低于1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只接受制造商参加,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的证件:
①有效期内的市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名称或许可批件附件中需包含次氯酸钠)
②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次氯酸钠)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次氯酸钠)
③有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明细中包含氯碱或次氯酸钠);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已报名并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7日00时00分到2023年5月12日23时59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 其他
1. 项目类型:货物类
2.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70号A座3楼
联系人:曾伟宁
电话:0757-83367794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
联系人:李婉怡
电话:0757-83205203-301
电子邮箱:clfs0757@163.com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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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杏坛镇海凌工业区排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4075
项目名称:杏坛镇海凌工业区排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10,077.1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杏坛镇海凌工业区排水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310,077.1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杏坛镇海凌工业区排水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10,077.12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税票)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①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杏坛镇海凌工业区排水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杏坛镇海凌工业区排水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06日 至 2023年05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开标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招标大厅(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333号杏坛政府3楼
联系方式:1598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创业花园188栋1107
联系方式:13760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小姐
电 话:1376084****
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6日
项目概况
普君派出所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SM-FS-2023006
项目名称:普君派出所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14,51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普君派出所食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14,51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普君派出所食材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14,512.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电子版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至磋商截止日期前任意一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电子版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电子版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普君派出所食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普君派出所食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06日 至 2023年05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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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普君派出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福宁路175号
联系方式:0757-83218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晟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华翠南路18号B09-1室
联系方式:0757-86322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小姐
电 话:0757-86322208
广东晟铭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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