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派出所饭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庄派出所饭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1539
项目名称:南庄派出所饭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34,74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庄派出所饭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
合同包预算金额:3,234,744.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或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如供度财务报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3年度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派出所饭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派出所饭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或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或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响应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 ,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00 至 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南庄派出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联系方式:0757-85322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6号一座1006房
联系方式:0757-82320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李工
电 话:0757-82320305
项目概况
市教育考试指挥中心巡考系统网络租赁服务(2023-2025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FS-2023018
项目名称:市教育考试指挥中心巡考系统网络租赁服务(2023-2025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3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教育考试指挥中心巡考系统网络租赁服务(2023-2025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435,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或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教育考试指挥中心巡考系统网络租赁服务(2023-2025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教育考试指挥中心巡考系统网络租赁服务(2023-2025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12日 至 2023年05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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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教育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
联系方式:0757-83205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
联系方式:0757-8338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冬红
电 话:0757-83388785
1.招标条件
南海丹灶新能源产业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二期(EPC)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2112-440605-04-01-836041、2112-440605-04-05-451872、2112-440605-04-01-522149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省赋能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 南海丹灶新能源产业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二期(EPC)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利众路8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利众路以东,世海大道以南,使用南海丹灶新能源产业厂房建设项目C1区的C1、C2、C3厂房,C2区的C6、C8、C9厂房及D2区的D1、D2、D3、D4、D5厂房屋面,规划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拟使用550Wp光伏组件,总容量约8.2MWp(最终以实际建设容量为准),使用屋面面积约93707平方米,总投资约3690万元。规划建设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自发出开工令之日起120天内完成所有工程设计、施工并通过并网验收。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 3403.00 万元,其中施工费控制价3378.4万元,施工综合单价¥ 4.12 元/瓦,设计费控制价 24.60 万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为光伏电站设计、采购、施工、并网验收。以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的消防、安全三同时、职业健康三同时、环保等项目配套设施。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为满足施工条件必须发生的清库倒运等准备性工作)、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整组启动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档案管理和最终交付商业运行的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文件。
2.6 承包方式:本项目以设计费总价包干、施工费每瓦固定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含组件)、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工程预结算编制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7.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当地相关供电部门的并网验收。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相应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①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有有效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
4.2.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设计类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的建筑业资质设计类资质和须分别获得对应类别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有省外单位的,则该成员单位须提供)。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则该电子证书视为无效,如有最新文件要求,按最新文件执行;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0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委派):
4.7.1 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 机电或电气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工程师职称。
4.7.2 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1月至 2023 年 04 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8.1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0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 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10 对投标人企业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10.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累计完成6MWP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05 月 1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五室208)(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
7.3递交投标文件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以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省赋能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金科路6号中 控大厦7楼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757-89956975
电子邮件: 190623177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诚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圣堂大街16号第三 层311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黄工、钟工
电 话: 0757-83270209
电子邮件:guangdongchengca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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