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大桥旧桥维修加固工程及高明大桥、高明二桥、高明三桥桥梁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明大桥旧桥维修加固工程和高明大桥、高明二桥、高明三桥桥梁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上述两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两个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1.2 项目概况:
高明大桥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桥梁全长1116.20m。高明大桥分东(南海)、西(高明)两侧,跨径组合为:(78.5+4×82.6)m(上承式钢筋混凝土肋拱桥)+(2×110)m(中承式钢管混凝土拱桥)+(5×79+68.2)m(上承式钢筋混凝土肋拱桥)。桥面布置:桥面总宽为净9m车行道+2×1.5m人行道+2×0.28m防撞护栏,桥面总宽12.56m。
高明二桥全长1321.28m,跨径组合为:5×20+1×45.38+5×79+2×110+4×82.6+1×45.38+9×20m。主桥采用预应力砼刚构-连续梁组合体系,引桥为20m跨预应 力砼空心板。桥面总宽12.5m。
高明三桥全长1331.28m,跨径组合为:5×20+1×45.38+5×79+2×110+4×82.6+1×45.38+7×20+2*15+20m。主桥采用预应力砼刚构-连续梁组合体系,引桥为20m跨和15m跨预应力砼空心板。桥面总宽12.5m。
2.1.3 施工工期:总工期为5个月,其中高明大桥旧桥维修加固工程为5个月,高明大桥、高明二桥、高明三桥桥梁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为5个月(应急池工程必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
2.1.4 招标范围:高明大桥旧桥维修加固工程(包括主引桥病害处治、桩基露筋处治、主拱圈裂缝处治),以及高明大桥、高明二桥、高明三桥桥梁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建设工程(包括排水系统布置及新建收集池、应急池等)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获取招标文件
4.1网上获取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系统注册称呼为供应商,本处投标人与供应商同义)。
4.1.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4.3已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6月5日17时00分起至2023年6月12日17时00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6月26日8 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
6.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3楼开标3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方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645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757-8821151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邮 编:528200
联系人:张工、陈工
电 话:0757-86283490-807/803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1.招标条件
佛山220千伏旭升至大良第二回线路(电缆管沟土建)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造价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土建通道起点位于容桂街道东逸湾南侧,终点位于大良街道顺峰山公园大良变电站西侧。拟采用220千伏电力隧道连接大良站与旭升站,常规段采用明挖隧道加普通电缆沟设计,过河段、过路段采用顶管隧道设计,不含电缆电气部分。本工程全线总长9.609km,其中新建电缆四回路顶管隧道长3.462km(其中约1.189km下穿容桂水道),八回路顶管隧道长1.429km,新建隧道工井12个;新建220kV四回路明挖隧道长度为0.979km;八回路明挖隧道长度为0.566km;新建220kV十回路加强型电缆沟长度为0.887km;新建四回路普通电缆沟2.286km。本项目总投资约69808.65万元,其中工程暂定建安工程费估算价约56600.39万元。
2.3 咨询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并通过政府财政部门或顺德区财政局或建设造价主管部门的审定(或备案)及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结束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721,291.23(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招标服务范围:根据预结算编制的相关程序、规定及有关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招标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送委托人审定,并完成对数审核工作,配合委托人完成最终审核工作。对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等有关工程费用的资料收集、整理提供专业意见、解答回复委托人的所有需回复的疑问及依据资料,审查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充分性和完整性,对造价资料的整理、标识、归档等规范化进行督促整改、检查,确保工程造价资料满足财政部门进行工程造价审定的需要;同时还应按委托人要求,负责将资料按规定、按时归档。以及参加与委托项目有关造价控制的会议,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完成结(决)算的审查及审计工作(若有)。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7 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
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造价服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造价审核服务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所在企业类别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打印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本合同段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疫情期间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人民币4.5亿元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2023年6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年6月28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备注: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3 特别提醒
本项目与“佛山220千伏旭升至大良第二回线路(电缆管沟土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近期将分别组织招标,投标人可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项目,如投标人成为评标定标时间在前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后续项目评标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编:528300
联系人:曾工、余工
电话:0757-22836885、2283656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邮编:528300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57-22662288
传真:0757-22662277
电子邮件:475724434@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000
项目概况
佛山市物资储备综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3-02016
项目名称:佛山市物资储备综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30,57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物资储备综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830,577.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及系统联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税票)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物资储备综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物资储备综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5日 至 2023年06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
联系方式:0757-83382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新城天成路保利东瑞广场1座304室
联系方式:0757-28976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757-2897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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