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度禅城区给水管网检漏控漏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
一、招标采购项目简介
1. 采购项目编号:JG2023(SZ)XZ0052
2. 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禅城区给水管网检漏控漏服务项目(第二次)
3.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0.00元/2年
4. 采购数量:一批/一项
5.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参加政府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 提供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以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要求: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财务报告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如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由企业提供内部的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②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号信息》的复印件;
(要求:1)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采购人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2)资信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号信息》的开户银行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视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作无效处理);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本项目可于2023年06月08日14时00分至2023年06月15日17时30分。
2.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具体要求详见第七条“其他补充事宜”。
3. 方式:本项目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用(售价)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交投标文件开始、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08时30分-2023年06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开标(6)室。
五、公告期限
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发布公告媒体: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http://www.fsyh.cn/)上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如上述网站发布内容不一致,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内容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开招标文件公示 | 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06月08日-2023年06月15日 |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入库路径: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投标单位入库填报操作手册”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3、已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
信用记录查 询及使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
询问、质疑 | 1、各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予受理。 |
七、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70号B座3楼
联系人:曾伟宁
联系电话:0757-83367794
(二)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一座702室
联系人:温绮雯、林碧芹 联系电话:0757-82708420、0757-82704332
传 真:/ 邮编:5280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曾伟宁 联系电话:0757-83367794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温绮雯、林碧芹 联系电话:0757-82704332
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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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总工会2023年04月至2023年05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4月至2023年0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三水区体育公园职工文体活动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 标的名称:三水区体育公园职工文体活动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信息化建设 需满足的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1,500,000.00 | 2023年05月 | |
2 | 三水区体育公园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办公及公共区域装修项目 | 标的名称:三水区体育公园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办公及公共区域装修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办公及公共区域装修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3,500,000.00 | 2023年05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佛山市三水区总工会
2023年04月23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临时用地 申请单位 | 临时用地文号 | 所在位置 | 用地面积(公顷) | 使用 | 申请用途 |
1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绿岛湖北站一期项目 | 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佛自然资禅临〔2023〕3 号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路与弘德北路交汇处 | 1.5892 | 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 | 施工便道、材料堆场、临时工棚及地下工程所需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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