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张槎街道古灶古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张槎街道古灶古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3-06-23     人气:456     来源: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     作者:
概述:......

  1.招标条件

  古灶古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灶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古灶古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本工程新建污水管道约1167m,雨水管道约254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部分、排涝部分、水闸部分、电气部分、场地修复部分等。

  2.3 计划工期:194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439,655.03元。

  2.5 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为古灶古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部分、排涝部分、水闸部分、电气部分、场地修复部分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办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执行;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要求

  4.5.1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企业资质: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该企业资质对应的投标状态为“允许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中企业的“基本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以资格审查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查询的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或打印件)为准。

  4.6.6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1人)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或打印件)为准。

  4.7.3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4.7.4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6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7月17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提供通过交易员资格审核的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村务共治”小程序、张搓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以及项目所属村务公开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发邮件至招标代理邮箱fsjuyou@163.com,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灶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灶村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

邮      编: 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区先生              

联 系 人:谭小姐

电      话: 0757-82203283    

电    话:0757-83388785

传      真: /                  

传    真:0757-8338878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fsjuyou@163.com

  2023 年6月21日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