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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6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轨道、结构设备委外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3-06-23     人气:570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2026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轨道、结构设备委外维保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2026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轨道、结构设备委外维保项目

2.2 项目编号:JG2023(SZ)XZ0058

2.3 项目地点: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正线、辅助线和环岛车辆段及出入段线

2.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4.1招标范围

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虫雷岗站-林岳东站K0+000~K14+345)运营公里数14.345km。其中结构专业地下线3.836km,高架线8.5km,地面线1.931km,共设15座车站(地下站4座、地面站4座、高架站7座)和1个车辆段。轨道专业正线轨道线路共计28.534km,环岛车辆段(含出入段线)轨道线路共计7.7km;正线道岔组22组(含3组交叉渡线),环岛车辆段道岔48组,设备设施实际种类及数量以现场为准。

2.4.2工作内容

按佛山地铁轨道、结构及装饰装修专业设备设施维修规程及招标人要求对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包括正线、辅助线、出入段线、风亭、主变电站、车辆段等)范围内的轨道(钢轨、轨枕、道床、联结零件、轨道加强设备、线路平面、线路纵断面、道岔、标志标识、钢轨伸缩调节器、防脱护轨、车挡、道口、钢轨涂油器、钢轨焊缝外观及其附属)、结构及装饰装修(U型槽、地面及高架车站顶棚玻璃)等工务专业设备设施的维保工作。

2.4.3服务期限:1260(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7月21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9,454,735.00元。其中总价包干部分控制价为¥17,325,980.00元,单价包干部分控制价为¥2,128,755.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出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1)或(2)有效的资质之一:

(1)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对投标人企业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施工或维保项目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获取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系统注册称呼为供应商,本处投标人与投标人同义)。

5.1.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已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621日17时00分起至2023年6月29日17时00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38万元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7148 3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714930

7.1.2 开标时间:2023714930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5室)。

7.3开标地址:同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在不同媒体发布的统一招标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何嘉晔 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号广东高速公路大厦22楼

联系人:罗工、李工    电话:0757-86269553

电子邮箱jiangsujiaozi@126.com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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