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2023-2024年度勒流街道堤围灌浆土方运输服务”采购遴选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2023-2024年度勒流街道堤围灌浆土方运输服务进行小额采购遴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勒流街道堤围灌浆土方运输服务
预算金额: 15.10万元
采购内容:服务单位根据甲方要求,每天按时搬运灌浆土方及灌浆器械至指定堤段地点,并需安排一名司机及车辆协助甲方对灌浆土方及器械进行运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二、采购需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
2、具有渣土运输经营范围。
3、邀请函中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8:00至 2023年6月29日17:00时截止。
报名地点:勒流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河湖水利股
报名方式:直接到采购人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报送至采购人,以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从本项目采购公告网页附件下载并填妥)
四、递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17:00
报名文件递交地点:勒流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河湖水利股保安室处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东风村合安路2号
联系人:廖先生,0757-25550143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网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的扫描件、相关报价文件及业绩材料。
注:(1)以上纸质资料一式2份密封、加盖骑缝章;(2)请在网上报名时注明所报项目,项目联系人和电话,必须附带扫描的营业执照;(3)报名单位不需要参加遴选会,报名成功和提交纸质资料的公司,由勒流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采购小组进行评议并确定中选单位对外公告;(4)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5)报名时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公司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公司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勒流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项目概况 2023年-2025年拆除违法构建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2006
项目名称:2023年-2025年拆除违法构建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2025年拆除违法构建物服务包组1):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2023年-2025年拆除违法构建物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合同包2(2023年-2025年拆除违法构建物服务包组2):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服务 | 2023年-2025年拆除违法构建物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分公司(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税票)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①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2022年1月至响应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认定)(包2)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2025年拆除违法构建物服务包组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大型企业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 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2(2023年-2025年拆除违法构建物服务包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大型企业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2025年拆除违法构建物服务包组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合同包2(2023年-2025年拆除违法构建物服务包组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2日至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
联系方式:0757-82165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6、2207、2208房
联系方式:0757-83132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7-83132237
附件:2023年-2025年拆除违法构建物服务磋商文件.zip
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乐从镇劳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劳村村新开河地块1等竞投租赁(二次)开标情况公示
根据乐从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有关规定,乐从镇劳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2023年6月21日上午9:30举行的乐从镇劳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劳村村新开河地块1等竞投租赁(二次)项目经公开竞投,招标人评定以下单位或个人为中标人。
序号 | 标的物 | 面积 | 用途 | 租赁年限 | 竞投底价 | 中标价 | 中标人 |
1 | 劳村村新开河地块1 | 5.17亩 | 农业 | 2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年止) | 41360元/年 | 60027元/年 | 何爱愉 |
2 | 劳村村新开河地块2 | 4.62亩 | 农业 | 2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年止) | 36960元/年 | 82800元/年 | 吴伟凡 |
3 | 劳村村新开河地块3 | 2.35亩 | 农业 | 2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年止) | 18800元/年 | 18880元/年 | 劳志祥 |
本公示自2023年6月25日上午8:30起至2023年6月29日下午17:30止。
特此公示。
招标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劳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电话:0757-28856063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劳村石路大街6号 邮政编码:528315
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28331516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马路5号 邮政编码:528315
2023年6月21日
注: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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