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施行:赓续城市文脉,留住乡愁记忆
《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将正式施行 ,为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进一步提供制度支撑。去年以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制定《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填补立法空白,实现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系统、完整保护,赓续城市文脉,更好彰显城市文化魅力,回应市民留住乡愁记忆的期盼。《规定》已经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骑楼街传统风貌
广州作为全国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拥有数量众多的传统风貌建筑,目前全市共认定公布的1206处传统风貌建筑,是广州目前除不可移动文物以外,最为量大面广的保护类建筑。立法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以保护与发展平衡兼顾为目标,采取全过程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模式,全面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在总结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方面成熟创新经验基础上,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规定》共有十八条,立足"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聚焦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和利用,完善传统风貌建筑修缮管理等制度规定,为保护利用好传统风貌建筑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保什么:明确认定标准,确立保护方式
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和保护利用是广州特色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创新做法。一是明确认定标准,将能够成片、成组、成线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或者位于历史文化街区等的保护范围内作为区域整体历史风貌和传统格局的重要组成,以及能够一定程度反映历史文化、产业发展、艺术价值、民俗 传统、时代特征,或者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建筑物、构筑物,确定为传统风貌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法定化利于留住文化根脉络,彰显广州特色,完善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多层次的保护对象体系。二是明确认定程序,规定传统风貌建筑实行名录保护制度,经普查、推荐申报、专家论证、征求所有权人和公众意见等程序后,由区政府批准公布传统风貌建筑。三是明确保护图则编制,划定保护范围,确定保护要素,提出修缮要求、合理利用措施等,与文物和历史建筑予以区分,传统风貌建筑强调成片、成组保护,作为历史地段的典型环境要素,传统风貌建筑更注重外观风貌的保护。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西式洋楼传统风貌
二、谁来管:明确职责分工,压实管理责任
确保传统风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理清各级各主体责任分工,一是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和部门职责,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统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传统风貌建筑的工程质量监管、房屋使用、结构安全、修缮的监管等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二是明确区人民政府在认定、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三是建立保护责任人制度,规定保护责任人应当履行保障结构安全,按照保护图则的要求使用、利用、维护、修缮等责任。四是建立镇街日常巡查机制,将巡查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
三、怎么保:确定保护措施,明晰行为规范
加强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和管理,一是明确不得擅自迁移、拆除传统风貌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建筑外立面等,并对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设定法律责任。二是优化建设管理,明确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责任人可以进行外部修缮、日常保养等。三是为防止破坏建筑风貌,规定加建、改建、扩建应当保持传统风貌建筑原有外观风貌。四是实行挂牌建档保护,明确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需在保护名录公布后六个月内完成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标志牌的设置工作,标志牌包括建筑的责任人、建筑名称、认定时间、建筑特征、历史事件、名人事迹等信息。五是加强安全管理和数字化保护,在房屋安全普查中对传统风貌建筑进行标注并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手段加强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展示。
TIT创意园-工业遗产群传统风貌
四、怎么用:坚持以用促保,鼓励合理利用
广州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等工作为契机,不断探索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相继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本次立法是对我市近年来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成功经验予以提升巩固,为激发保护责任人的保护主动性和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实现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坚持"以用促保",明确十二项具体措施,在多功能使用、国有建筑租期租金优惠、引入社会资本多方参与、建立奖补机制、优化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多措并举推动传统风貌建筑合理利用。二是明确修缮技术支持,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编制传 统风貌建筑修缮技术规范,保护责任人可以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三是明确修缮审批流程,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制定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审批办事指南和申请材料清单,提高报批办事效率。四是明确修缮资金补助,非国有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可以向市、区人民政府申请日常维护和修缮资金补助。
6月30日,佛山市召开庆祝“七一”优秀党员代表座谈会。市委书记郑轲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白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钛、市政协主席李政华出席会议。
会上,佛山市优秀党员代表张慰峰、陈旺弟、杨杰、李兵、刘燕桃、阮静雯、梁素珍、卢健胜、王东勇、刘钟萍先后发言,讲述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研发创新、生态环保、医疗卫生、文化传承等领域的实践和体会。大家纷纷表示,要时刻牢记共产党员身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各行业各领域创先争优。
郑轲代表市委向全市广大党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节日的问候。他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佛山实践。要对党忠诚,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品质,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为党尽责,始终彰显共产党人的政治担当,积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科技创新、绿美佛山等重点工作,有力推进营商环境、国资国企、现代企业制度、土地综合整治、城市治理机制、城乡融合机制、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投融资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立足本职岗位担当作为、争作贡献。要为民服务,始终牢记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深化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佛山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市民。要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佛山市领导陈小坚、葛承书、鲍魁,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各领域优秀党员代表参加会议。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按照考生志愿及高考成绩顺序,经审核,杨某云等7816名考生(名单详见附件,请在电脑端下载查看)符合广东省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资格条件,现予以公告。
请入围考生按照广东省公安厅短信通知或公告附件中的时间安排,自行前往考场报到并参评参测。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有关要求,请查阅广东省公安厅官方政务网站(gdga.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eea.gd.gov.cn)发布的报考须知。考生报到统一从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南门进入考场,考场内不提供车位,送考人员严禁进入考场或在考场门口聚集等候,送考车辆请按现场交警指引停放或及时驶离,请提前了解考场周边住宿、交通情况,合理作出安排。考生报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高考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考生患病经历申报和体能测评健康情况承诺表》(在报考须知中下载,双面打印后填写)以及广东省公安厅通知参加测评的手机短信凭证,工作人员将通过“人脸识别”系统等进行现场核查比对。建议考生着运动服、运动裤、运动鞋袜参测;请携带口罩等防护用品、适量补充体能的饮品或食品;严禁携带贵重物品,如有丢失、损毁等情况后果自负。考生进入考场后,在测评结束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生测评结束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请尚未填报政治考察信息的考生于7月2日16时前登录广东省公安院校招生智慧政审系统(通过广东省公安厅官方政务网站“公示公告”栏系统入口登录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gdga.gd.gov.cn/zhzs/”登录),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公安机关将据此开展政治考察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智慧政审系统填报政治考察信息的考生,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资格。
附件:广东省2023年符合参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资格考生名单及时间安排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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