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福利院:积极链接社会资源开展志愿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队伍,推动志愿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近日,广州市社会福利院(以下简称为“市福利院”)对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新《办法》进一步明确志愿服务申请程序,鼓励和引导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规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日前,为推动进院志愿服务队伍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市福利院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对新《办法》的解读,还围绕志愿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普及,以此增进志愿者对市福利院基本情况及服务对象的了解,激发志愿者参与服务的积极性。目前,市福利院已组建东方心理分析研究院、广东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3个志愿服务团队,自2023年3月起,共组织志愿者130人次,开展志愿活动22次,累计服务265小时。志愿者服务内容包含沙盘游戏治疗、功课辅导、体育运动、社工活动等。
未来,市福利院将进一步对接院内志愿服务需求,链接志愿服务资源,开展个性化志愿服务满足服务对象的多元需求,丰富服务对象的文化生活,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项目名称: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东风实验学校校园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357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1日 0时0分~2023年7月24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24.97934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4日 10时30分 - 2023年7月24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4开标室(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4F)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24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24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24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4开标室(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4F)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海珠区迅速落实经济普查工作“一把手”工程要求,经区政府批准,于6月21日正式成立海珠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领导小组由区长毛松柏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傅晓初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海珠区税务局有关同志任副组长,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科工商信局等22个部门和单位、18个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协调落实区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区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全区五经普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下一步,海珠区区将进一步明确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工作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督促各街道抓紧成立普查机构,为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充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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