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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通大健康科技产业园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时间:2023-07-05     人气:1149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容通大健康科技产业园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359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4日 0时0分~2023年7月2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956.02060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4.2施工类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 A.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应委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B.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最少1项业绩,业绩规模、时间、金额大小不限,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或合同等资料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的,可另行提供明确任职信息的合同或投标人自行出具职务任命书、承诺书等材料)。 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5.4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7.1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不多于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7.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7.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 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10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设计、施工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以及合同等资料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5.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 A.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应委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B.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最少1项业绩,业绩规模、时间、金额大小不限,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或合同等资料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的,可另行提供明确任职信息的合同或投标人自行出具职务任命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5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2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4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25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25日 9时45分 - 2023年7月2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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