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首趟“中吉乌”国际班列启程
7月4日凌晨5时,随着一声汽笛长鸣,一列满载办公家具、空调、小家电等粤港澳大湾区名优特色产品的“中吉乌”国际班列缓缓从广铁集团广州国际港驶出。至此,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班列通道已达18条。
“中吉乌”国际多式联运通道,即经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三国形成的一条公铁多式联运物流干线。该班列由广物控股集团与深圳港集团合作的新疆“中吉乌”多式联运有限公司组织运营,全程采用集装箱“铁路-公路”的国际多式联运方式,通过铁路运抵喀什站后,从伊尔克什坦口岸出境,最终运抵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该通道相较传统线路可节省5天左右时间,具备较强的时效性、经济性,为粤港澳大湾区与中亚之间的商贸往来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通道。
下一步,“中吉乌”公铁联运国际班列将常态化运营,实现粤疆两地资源要素高效联通、产业高效联动,助力两地高效融入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推动两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再上新台阶。
广东省广州南沙建设发展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
做好“一点两地”大机遇大文章
奋力推进南沙开发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
张虎郭永航出席
昨日,广东省广州南沙建设发展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要求,传达省有关文件精神,审议有关文件稿,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南沙工委常务副主任张虎讲话。广州市委书记、省南沙工委主任郭永航主持。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省南沙工委副主任朱伟作传达。市委常委、南沙区委书记、省南沙工委副主任卢一先对省南沙工委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作说明。
张虎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对南沙等三大平台建设寄予厚望。省委、省政府及广州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南沙开发开放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从推进重大战略的“开局”阶段进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破局”阶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举全省之力把南沙打造成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引领建设世界级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聚焦高标准规划设计引领,按照“精明增长、精致城区、岭南特色、田园风格、中国气派”要求,精心编制南沙发展规划,加强与横琴、前海等平台深度联动,引领打造环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在建设现代化都市上取得新突破。聚焦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集中力量推进先行启动区建设,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持续完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矩阵,在引领带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聚焦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承载区,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取得新突破。聚焦提升科技产业双策源能力,狠抓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在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上取得新突破。聚焦建立高质量城市发展标杆,深入实施绿美南沙五年行动计划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着力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品质,在打造优质生活圈示范区上取得新突破。聚焦加强组织领导,省南沙工委及其办公室、各专责小组要强化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省直有关单位要带头落实、全力支持、靠前服务,建立对口服务省南沙工委和省南沙办的绿色通道和特事特办机制,凝聚起全省推进实施《南沙方案》的强大力量。
郭永航强调,要坚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南沙开发开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属地责任,锚定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省南沙工委机制优势,奋力推进南沙开发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一点两地”提供有力支撑。着力打造创新平台、产业平台、青创平台,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载体,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集成电路等高新技术产业,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和政策支撑体系。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环境、生态宜居环境,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点,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强与港澳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对接,保护好“湿地+城市”独特城市风貌,持续提高环境软实力。着力增强开放门户功能、交通物流枢纽功能、综合服务功能,加快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建设,构筑粤港澳大湾区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的国际经济合作新平台,完善铁水联运、多式联运体系,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注重战略留白,做深总体规划和城市设计,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形态,全面提升南沙发展能级和核心功能。着力搭建国际交往桥梁、港澳与内地合作桥梁、人文交流桥梁,推动南沙与全球主要自贸区、自贸港区和商协会交流合作,促进内地与港澳人员、资金、信息便捷流动,在交往交流中厚植港澳青少年家国情怀。着力强化政策突破、政策集成、政策传导,以政策的先导突破带动要素集聚、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提升政策系统性、长效性,健全改革经验成果复制推广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综合效应。着力加强协同联动,各成员单位要真正把南沙开发开放工作当作份内事,强化扁平化管理,打造具有超强组织力创新力执行力的硬核团队,聚焦重点事项、重大问题、关键环节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南沙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建设发展工作委员会成员,省、市、南沙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广船机械厂出让地块配套小学校园环境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363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6日 0时0分~2023年7月26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71.71491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6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2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6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26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26日 9时45分 - 2023年7月26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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