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天祥园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名称:海珠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天祥园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448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11日 16时0分~2023年9月4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8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24.98
-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4日 10时30分 - 2023年9月4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11日 16时0分 - 2023年9月4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4日 10时15分 - 2023年9月4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1日
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标段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4314)已于2023年8月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就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与补充如下:
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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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第4点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2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第6点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3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第10点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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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投标保证金” |
5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纸质原件给招标人并在网上公示;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操作指引为准。 (3)投标人如存在投标须知通用条款16.5所述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三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2 |
第一章《投标须知修改表》现文11.投标文件组成第11.2.2点 |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4)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扫描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扫描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扫描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提供扫描件);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3 |
第二章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4 |
第二章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
5 |
第二章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 |
6 |
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4 |
7 |
第二章附表《主要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5 |
二、本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及场地等招标日程安排已调整,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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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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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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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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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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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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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
提供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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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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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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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关于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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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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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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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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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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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3、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附件2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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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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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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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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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一、三、五、七、九)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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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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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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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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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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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件3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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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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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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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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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一、二、三)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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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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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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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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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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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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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评委签名:
附件4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配置情况 |
14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四附件《主要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的得基础分5分,不满足《主要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的本项得0分。在满足《主要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的基础上: (1)技术负责人: 具有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安全负责人: 具有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加3分;本项最多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3)造价负责人: ①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②取得建筑或市政相关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取得建筑或市政相关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职以上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以上各项累加最多得14分。 |
二、企业资信(6分) |
业绩 |
3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20万元的业绩每项得0.1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
工程奖项 |
2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奖项(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每项得0.2分,本项最高得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证明材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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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1 |
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平均资产负债率在0(含0%)~40%(含40%)的,得1分; 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平均资产负债率在40%(不含40%)~50%(含50%)的,得0.5分; 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平均资产负债率在50%(不含50%)~60%(含60%)的,得0.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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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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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业绩:
A、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单位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B、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单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3)投标人所提供扫描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 工程奖项:A、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单位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奖项业绩:奖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交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业绩的获奖证书网页信息截图(截图应至少显示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及获奖证书上传件。国家级工程奖项指的是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级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省市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或安全文明奖项;不包含钢结构类、装饰类、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奖、科技类或技术类奖。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获奖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
B、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单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奖项业绩: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国家级工程奖项指的是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级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省市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或安全文明奖项。不包含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奖、科技类或技术类奖。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获奖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
3、 财务指标: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如年度审计报告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负债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
4、 所有评委的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5
主要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
序号 |
职务 |
人员数量 |
基本任职条件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3 |
质量负责人 |
1 |
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
4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 |
5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提供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 |
6 |
土建施工员 |
1 |
具有施工员证书。 |
须提供施工员证(培训证或上岗证)扫描件 |
7 |
资料员 |
1 |
具有资料员证书。 |
须提供资料员证(培训证或上岗证)扫描件 |
8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
须提供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扫描件。 (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备注:项目管理机构配置的人员须提供近一个月(即2023年6月份)本单位(含分公司)的社保证明资料、注册证书扫描件(注册人员类)、职称证扫描件(有职称要求的)、毕业证(有相应要求的)及岗位证书。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上半年,中管企业214人主动投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国资央企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肩负重要职责,在服务保障国家发展战略、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中发挥重要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资央企的“根”和“魂”。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国资央企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十届中央纪委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国资央企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拓展,通过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将国有企业列为反腐败重点领域,强调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为做好国资央企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指明方向。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下,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狠抓办案工作,持续加大力度,加强协同配合,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国资央企反腐败工作呈现多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强劲态势。
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国资央企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必须保持清醒和坚定,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继续集中力量消灭存量、遏制增量,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
压实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国有企业党组(党委)要自觉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与纪检监察机关一道,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立足再监督定位,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国有企业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
切实担负起纪检监察机关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范围更广、监督执纪手段更完善。要加强系统谋划、周密安排部署,重点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在全面了解掌握企业政治生态、监督对象重要情况的基础上,把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盯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区分重点人员、重点领域,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针对案件中暴露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违规采购、虚假贸易、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成因,特别是制度漏洞,向企业党组(党委)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同时,要正确运用政策策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切实为实干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鼓励国资央企领导人员集中精力谋发展、勠力同心干事业,营造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真研判系统性、行业性、领域性问题,有的放矢监督执纪问责,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既打好攻坚战又打赢持久战,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服务国家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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