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3条举措促综合保税区发展
在海关总署例行记者通报会上获悉,为进一步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日前围绕政策供给、功能拓展、手续简化、流程优化、制度健全5个方面推出23条改革举措。
上述改革举措主要包括调整优化检验检疫作业模式、简化生产用设备解除监管手续、实施卡口分类分级管理、优化境外退运货物监管等。
在优化流程监管方面,相关改革举措有优化进出综保区货物核放逻辑,支持多类型货物集拼入出区;优化“一票多车”货物进出区流程,允许特定类型货物整报分送、单车进出区;优化境外退运货物监管,降低现场调查和书面调查比例等。
在功能业态拓展方面,相关改革举措包括推动保税维修目录动态调整,将更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低风险产品纳入保税维修产品目录;支持综保区开展航空飞行模拟器、大型医疗设备的保税培训业务,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做大保税培训规模;以及允许免税店货物经综保区从境外进口,便利企业灵活调整经营策略,拓宽销售渠道,促进免税保税衔接发展等。
以综合保税区为主体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在扩大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各类特殊区域171个,其中综保区161个,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
8月15日,由中外两家《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沃博联集团与广药集团联手打造的沃博联广药基金宣布成立并落户南沙,首期募资规模达10亿元(其中境外资金3.34亿元),其成为广州市首只成功落地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基金。基金启动仪式当天,广药集团、沃博联亚洲投资、南沙科金控股集团、广药资本以及民生银行签署投融资战略合作协议,致力于以资源整合、资金支持、政策引导等方式共同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健康产业的创新和壮大。
沃博联广药基金于2023年6月在广州市南沙区完成工商设立并成为广州市首只实缴资本到位的QFLP基金。据悉,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ship,简称QFLP)是境外投资者参与投资中国境内非上市股权的其中一种形式。沃博联广药基金未来重点关注领域包括:专业医疗、消费医疗、康复护理、大健康产品及服务、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数字化赋能等。
- 项目名称: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 (农林街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460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18日 0时0分~2023年9月7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375.079269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交易系统对比的结果进行评审);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7日 11时0分 - 2023年9月7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18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7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7日 10时45分 - 2023年9月7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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