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期)改造工程施工补充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期)改造工程施工
补充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期)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编号:JG2023-4415),于2023年8月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对原招标公告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 |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现对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期)改造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现对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期)改造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
2. |
招标公告第五条第2点中的“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7697887.34元(其中:装饰装修5446963.53元,占71%;结构加固2250923.81元,占29%) |
最高投标限价:7697887.34元。 |
3.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4点 |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注:联合体投标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4.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6点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装饰施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5.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7点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
6.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10点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由2家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最高投标限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7. |
招标公告第十五条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84423447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84423447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8. |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详见原公告 |
详见本公告附件1 |
9. |
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 |
详见原公告 |
删除 |
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的修改:
对本项目施工合同部分条款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名称做了修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已重新制作电子招标文件并作为本补充公告的附件重新发布,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五、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六、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及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
附件2: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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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5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本项最多得15分。 |
技术负责人 |
10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本项最多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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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15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本项最多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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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15 |
1、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 2、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本项最多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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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15 |
1、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 2、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本项最多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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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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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业绩 |
10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为7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5分,最多得10分。 |
工程获奖 |
5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的工程质量奖项情况: (1)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5分; (2)省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3分; (3)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2分。 注:本项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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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能力 |
9 |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证书奖项情况: (1)20项或以上,得6分; (2)11-19项,得3分; (3)1-10项,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获得市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情况: (1)10项或以上,得3分; (2)5-9项,得2分; (3)1-4项,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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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6 |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 (1)资产负债率平均值≤40%,得6分; (2)40%<资产负债率平均值≤50%,得4分; (3)50%<资产负债率平均值≤60%,得2分; (4)60%<资产负债率平均值≤70%,得1分; (5)资产负债率平均值>70%,得0.5分。 本项最多得6分。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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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指投标人自身人员(含分公司,不含子、母公司人员),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须提交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近一个月(2023年7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如相关注册证人员注册证书符合国家注册管理规定但属离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保,但需提供此人离退休证及与投标单位的返聘协议扫描件。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资料的不计分。
(2)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得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管理、建筑施工、施工管理、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建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程项目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2、【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建和参建都予以计算。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工程获奖】:(1)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2)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3)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类奖项。不包含装饰装修、钢结构、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所获得的工程奖项,承建和参建都予以计算,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登记备案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证明其有登记备案。
(4)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
4、【企业研发能力】:(1)工法:须同时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中需明确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房建类项目,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如为行业协会颁发,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登记备案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证明其有登记备案。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无该证书的不得分。
(2)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须提交市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如为行业协会颁发,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登记备案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同一个项目获奖只按最高级别计算,不得重复计算。
5、【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自身法人主体(本部)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附注可不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资产负债率以报表数据为准。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6、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附件 3: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九(本表不作为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格式):
2023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秋季)刚刚落幕。制造工厂、跨境卖家、电商平台巨头、贸易综合服务商……短短3天,在这个舞台上,他们寻觅伙伴、洽谈合作、挖掘商机,直面来自全球的竞争,又展开新的合纵连横。
历经十年,中国跨境电商壮大发展,年度进出口规模首次突破2万亿元。随着国际贸易深刻转型、全球市场高速增长,未来跨境电商将呈现出哪些发展新趋势?广东如何发挥跨境电商和产业双重优势,持续为中国贸易高质量发展探路?
“跨境电商+品牌化”▶▷
从野蛮生长到精耕细作
“做了多年研发生产,现在到了做品牌的好时机。”参加本届跨交会的3天里,这是深圳联合在线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廖会成的最大感受。
这家来自深圳的科技企业专注研发生产智能眼镜设备,积累了丰富的技术资源。“相比传统外贸,跨境电商直接面向消费者、推广成本低、市场更广阔。我们要用好跨境电商打造自有品牌,这也是目前很多中国科技品牌‘出海’的重要趋势。”廖会成说。
中国跨境电商发展之路上,“品牌化时代”开启了。
“历经10年发展,中国跨境电商已从野蛮生长到了精耕细作的阶段。”亚马逊中国副总裁、亚马逊全球开店亚太区市场及合作拓展负责人邱胜认为,在中国卖家通过跨境电商出海的道路上,品牌化、数智化和合规化,已成为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必要途径。
会上发布的《2023亚马逊全球开店中国出口跨境电商白皮书》中,两组数据印证了这一点:亚马逊上,过去3年来自中国的品牌型卖家数量增长近2倍;中国卖家超过1/3的产品销量,来自过去12个月内创建的新选品。
跨境电商巨头希音(SHEIN)已迈出了重要一步。今年5月,希音宣布已在巴西、美国推出平台模式,并计划将这一模式推广至全球市场。此前,其运营模式主要是独立站自营模式,供货商无法直连消费者,品牌价值难以沉淀。
“我们将持续带动服装产业转型升级,提升附加值,5年投资5亿加码供应商赋能与创新,携手服装企业共同做强自主品牌的全球影响力。”希音相关负责人说,在自营品牌与平台双引擎发展模式带动下,一方面借助已建立的服装品牌辨识度与知名度,以自有品牌自营模式继续深耕时尚领域,另一方面也通过其他品类满足消费者更多元的在线消费需求。
在平台模式下,希音也推出自主运营和全托管两种运营合作方式,为卖家提供“菜单式”选择。对于没有海外第三方平台销售及运营经验的中小卖家,希音提供代运营服务,让这些卖家可以专注自身擅长的产品环节;对于有自主运营经验的品牌与卖家,希音则通过平台资源和品牌打造经验,赋能品牌进一步发展与成长,助力扩大品牌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从“产品出海”到“平台出海”、再到“品牌出海”,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与升级,正呈现出更多新趋势。
“中国品牌全球影响力持续上升,已具备出海的实力和底气。未来中国跨境电商的品牌化路径,将逐步从单一卖货向品牌塑造转型。”谷歌中国代理商管理部跨境电商行业总经理刘步驰说,从凯度BrandZ全球化品牌50强榜单来看,中国品牌力量整体增长,尤其在发达市场的品牌得分显著上升,增长强劲。
纵腾集团公关总监李宇认为,当前中国品牌出海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加快2B与2C业务融合、线上与线下融合。“接下来,‘品牌出海’还将逐步带动产业带‘出海’,跨境电商业务将呈现出‘线上平台去中心化’的趋势。同时,随着全球产业链重构,跨境电商‘供应链化’的趋势也将更加突出,发展海外仓、提供端到端的供应链服务,是未来十年的发展方向。”
“跨境电商+全球市场”▶▷
“一带一路”成新增长点
“品牌出海”时代开启,恰逢全球跨境电商市场急速扩张的广阔机遇。据eMarketer预测,2027年中国以外的全球零售电商总量将达4万亿美元。
“一带一路”、RCEP等新兴市场高速扩容。本届跨交会上,德勤发布的《中国跨境电商出海趋势报告》(下称“德勤报告”)显示,全球电商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逐渐由以北美、欧洲、日韩为代表的规模价值优势明显的成熟电商市场,转向东南亚、中东及拉丁美洲的高潜力新兴电商市场。
“俄罗斯、巴西、印度等新兴市场蓬勃发展,拥有广阔电商发展基础和巨大发展潜力,将成为中国出口跨境电商的新增长点。”德勤报告指出,随着发达国家“逆全球化”不确定因素加剧,新兴市场已经成为跨境出口企业的重要拓展方向。据调研,15.8%的受访企业将东南亚作为最大的出口销售市场,东南亚已经跃升为我国第二大跨境出口市场,仅次于美国。
今年6月,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2022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情况》显示,2022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首次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此外,艾瑞咨询预计,中国跨境出口电商市场仍将保持高速增长,2025年或达15.1万亿元。
邱胜认为,全球电商稳健增长,新兴区域的电商机遇不断涌现,为中国企业带来了持续的新商机。通过跨境电商布局全球,已成为中国企业开拓新业务增量、优化全球业务部署和构建国际品牌的关键战略。
作为中国经济和外贸第一大省,广东坐拥产业与贸易双重优势,在全国跨境电商发展与转型中举足轻重。
从规模看,广东跨境电商进出口值占全国总值比重达43.4%;从企业看,企查查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现存跨境电商相关企业3.39万家,其中广东企业9291家,数量全国第一;从政策看,广东21个地市已全部获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实现综试区全省覆盖,数量全国第一。
借跨境电商之势,制造业焕发新活力,正“进军”更广阔的新兴市场。
“尝试跨境电商业务后,我们开拓了来自土耳其、印度、瑞典等许多新市场的客户,近3年,即使在疫情防控期间,每年都保持了15%以上的销售增长。”深耕制造领域20年,广东圣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韩慧敏深有感触。
“现在制造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成本更低、服务更完善。”佛山德造电器有限公司负责人何嘉妍认为,随着近年跨境电商产业快速发展,推动制造企业转型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商越来越多,仓储、物流、外汇、金融等领域的“一条龙”服务日益高效。
“跨境电商+产业带”▶▷
广东正展开20个试点
伴随巨大机遇,转型的挑战浮出水面。“中国跨境电商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竞争也更加激烈。”刘步驰说。
当前,跨境电商与产业带相互促进、相互带动。“战场”之中,一“下”一“上”发展路径日益凸显,产业带成为各方争夺的中心。
“下”,是电商平台巨头的加速下沉——平台招商重点从深圳、广州等卖家云集的贸易型节点城市,延伸向更多产业带城市。
拼多多实行“全托管模式”,吸引了全国多个产业带的工厂与卖家;亚马逊全球开店新增城市经理岗位,走进晋江鞋服、义乌礼品等多个产业带开展主题招商;速卖通深入全国30多个产业带,开了超百场招商会;希音推出百万卖家计划,未来3年帮助中国在内的全球10000个商家年销售额达100万美元、帮助10万个中小商家年销售额达10万美元……
“上”,是政策推动下全国各个产业带不断上升——今年4月,商务部提出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依托16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结合各地产业禀赋和区位优势,推动更多地方特色产品更好地进入国际市场。
“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集群丰富,现有三百余个工业集群,主要以信息化、先进制造业和传统制造业为主,并着重发展人工智能、云数据、工业机器人、物联网等前沿行业。”德勤报告指出。
正是产业集群的突出优势,吸引美鸥跨境贸易服务集团将总部迁至深圳。“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发展成熟,单是广东的规模就占了全国超过四成。而且广东产业基础雄厚,地方特色与优势突出,两者结合将迸发出巨大潜力。”美鸥董事长狄铁城认为,跨境电商与产业带结合,是新业态和优质供应链的结合,能创造出强大的叠加效应,推动更多传统企业发展B2C、B2B乃至C2B业务,加快转型升级。
广东早已率先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近年来,广东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现代轻工纺织、超高清视频显示、现代农业与食品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提升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能力。
按照计划,到2025年,广东将争取建设20个“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培育100个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卖家,培育100个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自主品牌。
新一轮政策支持正加快落地。今年7月19日,广东省商务厅印发《促进企业间电子商务(B2B)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到2025年,全省要实现跨境电商B2B交易额超6000亿元。
围绕这一目标,广东计划“逐个击破”:支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市加大招引力度,到2025年,力争全省招引5家国内知名B2B平台型电商企业落户广东;到2025年,全省培育10家以上交易量超百亿的垂直领域B2B平台;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等工业大市要引导制造企业建设B2B平台,到2025年,全省建立10家以上资源整合能力强的B2B平台;到2025年,在重点领域培育10家行业领先的B2B平台。
未来,随着跨境电商政策发展体系持续完善,跨境电商主体不断壮大,产业集群迅猛发展,创新模式领跑全国,广东将持续为全国贸易高质量发展积蓄新动能。
- 项目名称:东部中心广深科技创新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464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18日 17时0分~2023年9月1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23.74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 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备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办理监理企业信息录入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平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平台内的信息。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备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1日 10时0分 - 2023年9月11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18日 17时0分 - 2023年9月1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11日 9时30分 - 2023年9月1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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