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培英中学(鹤洞校区)校园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名称:广州市培英中学(鹤洞校区)校园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编号:JG2023-491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30日 17时30分~2023年9月2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245.73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1.1、3.1.2和3.1.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1.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如联合体中有多家施工单位的,须明确一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其中施工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5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 10时0分 - 2023年9月21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30日 17时30分 - 2023年9月2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 9时45分 - 2023年9月2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0日
西村街大岗元社区微改造项目监理
补充公告
西村街大岗元社区微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JG2023-4828)于2023年08月29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经研究,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23】37号)第九条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调整,取消本项目关于收取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相关条款。
-
原文:第一章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项: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具体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转账、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递交。 2、如采用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转账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原件须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 4、如采用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指引。 5、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投标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 6、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现文:修改如下: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
原文: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 |
||
串通投标情形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现文: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串通投标情形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二、电子招标文件以补充公告附件发布的版本为准。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30日
-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 项目编号:JG2023-490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31日 0时0分~2023年9月25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站-神山东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否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神山东站(不含)-广州北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否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黄石(不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否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黄石-纪念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站-神山东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不收取保证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神山东站(不含)-广州北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不收取保证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黄石(不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不收取保证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黄石-纪念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站-神山东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2772.905524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神山东站(不含)-广州北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2748.455787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黄石(不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3003.68469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黄石-纪念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2601.367665
- 投标人资格条件: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站-神山东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指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3.2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其所属总公司的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其所属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所属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二。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声明为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神山东站(不含)-广州北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指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3.2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其所属总公司的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其所属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所属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二。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声明为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黄石(不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指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3.2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其所属总公司的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其所属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所属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二。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声明为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黄石-纪念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指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3.2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其所属总公司的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其所属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所属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二。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站-神山东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无。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神山东站(不含)-广州北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无。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黄石(不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无。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黄石-纪念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无。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 9时0分 - 2023年9月25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31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25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 8时45分 - 2023年9月25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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