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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超前钻勘探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3-09-08     人气:2009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2-440608-04-01-320129......

1.招标条件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2-440608-04-01-320129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深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超前钻勘探服务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海天大道以东、大成路以南。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57471.04m2,总建筑面积184361.89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403638.78m2,包括 1#(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2#(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3#(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 、4#(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 、5#倒班楼、6#卸货平台、7#坡道及设备房、8#坡道及设备房、9#门卫、10#门卫。  


2.3 服务期:  60   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自收到招标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之日起,根据发包人需要和工程进度,分批次提供给发包人可供设计和施工参考的阶段性成果,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工期需符合发包人整体进度计划并按要求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报告,总工期不超过 60 日历天 。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451,800.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超前钻勘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如下:(1)按照设计图纸完成勘察孔布置、钻孔和钻孔回灌工作(含钻探位置的地面标注及测量放线工作);(2)中、微风化面层岩样做抗压试验,每个承台取一组中或微风化岩做天然单轴抗压强度试验;(3)形成书面超前钻勘察报告(包括钻孔地质柱状图、单轴抗压试验报告、岩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等内容并提出各基础终挖位置或各桩孔的终孔深度建议);(4)增派人员驻场服务对桩基施工阶段全程进行质量把控并逐桩终孔验收,并签字确认;(5)承包人必须配合进行超前钻部分的桩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按要求完成超前钻勘察工作,技术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具体内容技术要求需符合超前钻技术要求及超前钻勘察任务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6 承包方式: 固定单价包干 。


2.7 质量要求:准确查明溶洞位置,满足本项目超前钻勘探任务书要求,勘察成果满足《岩土勘察工程规范》 (GB50021-2001) (2009年版) 、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T 15-60-2019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和《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超前钻勘探服务合同》及业主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 级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勘察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岩土工程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3 月至2023 年 8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勘察设计业绩要求(如有)


4.7.1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22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出具工程勘察报告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8 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9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9月26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9月26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 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的为准。


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项目不适用。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深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诚德路1号美的置业写字楼9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757-2660105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    编:510060


联 系 人:罗工、林工、钟工


电    话:020-83548187   


电子邮件:moshangcao5@163.com  


12.招标人监督及投诉渠道


招标监督机构: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电话:赵小姐0755-83078625,黄先生 0755-83079986


邮箱:zbjd@szihl.com


纪检监督机构: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储先生 0755-23979720


邮箱:jjjcs@szihl-ld.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45号深国际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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