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外供管网工程项目采购施工总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外供管网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7-440605-04-01-981969 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外供管网工程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科技工业园A区新纺大道8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供水主管道、超滤供水主管道、阀门等配套附属设施,敷设主干管总长约6500米,其中反渗透供水管道合计约6.09千米,管径为D400x8(焊接钢管)dn450~dn630(聚乙烯PE100管),超滤供水管道合计约0.22千米,管径为D300X9(焊接钢管)dn315(聚乙烯PE100管)。全部管段均为焊接钢管和聚乙烯PE100管。其中dn630PE塑料管合计约2008米,dn500PE塑料管合计约4185米,dn450~315PE塑料支管合计约284米,泵站D300/D400钢管连接合计约26米。(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合同工期: 180 日历天(自实际开工日期至完工日期止),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完工日期以发包人确认为准。验收过程,若出现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返工时间也计入原来的合同总工期内,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893,468.19 (元)(其中含暂列金10万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PC总承包),包括:土建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安装、检查、测试、通水后调试和试运、驻场技术服务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程量详见清单和施工图)
具体如下:
(1)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临水临电接驳等工程施工、按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事先通知暂不实施的内容除外(结算时扣减该部分费用)]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提供施工过程结算资料及结算报告、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中标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工作)、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人事先通知暂不实施的采购内容除外(结算时扣减该部分费用)]、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保修等。
(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中的施工安装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含装卸运输、保险、保管、指导安装及调试等)及配合安装所需的辅助材料及专用工具等相关费用。
本工程的技术要求规定了合同将要采购的包括土建、管道、电气等设备相应的安装、调试、运行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招标以设计单位提供的项目全部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参考,进行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根据所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结合自身经验进行清单报价。投标人应确认在投标前已经对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及图纸、项目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和了解,并已经对合同执行期间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作了充分的估计。设计图纸与技术要求是互为说明的文件,若某些情况出现只在其中一种文件中加以说明时,应及时向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理汇报确认,投标人不得将其作为工作中出现疏漏的借口。
2.6 承包方式:包施工、包材料、包设备购置、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保修、包驻场技术服务。招标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中约定可调整项目除外)。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企业类型: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5.1 根据《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2]62号),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持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3 月至2023年 8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 对投标人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8.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6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供水排水相关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中标公示(或公告)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⑤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包含工程基本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证明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
4.8.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6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供水排水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中标公示(或公告)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⑤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包含工程基本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证明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9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转账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8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 8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 不见面开标室206-4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2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科技工业园A区
邮编: 5280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7- 8189562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同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疏港路28号富罗恩斯广场25座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757-83805703
项目概况
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龙江镇沙富涌大墩段道路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9118
项目名称: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龙江镇沙富涌大墩段道路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56,820.8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龙江镇沙富涌大墩段道路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756,820.8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 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下列任意一项证明资料: ①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采购人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发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龙江镇沙富涌大墩段道路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龙江镇沙富涌大墩段道路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②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并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④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完成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2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联系方式:23888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09室
联系方式:0757-28090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57-28090670
- 项目名称: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智能化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JG2023-529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16日 0时0分~2023年10月7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638.409071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类的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机电等)高级或以上职称。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包含原建筑智能化施工专业承包工程)施工业绩)。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定为无效标。 1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日 10时0分 - 2023年10月7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16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7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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