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产业转移园化州鉴江经济开发区罗江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化州市罗州大道(一期)建设工程)(东区K2+810~K3+414)澄清公告
关于省级产业转移园化州鉴江经济开发区罗江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化州市罗州大道(一期)建设工程)(东区K2+810~K3+414)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JG2023-644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省级产业转移园化州鉴江经济开发区罗江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化州市罗州大道(一期)建设工程)(东区K2+810~K3+414)招标文件中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单项工程名称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罗州大道(一期)建设--交通工程(东区K2+810~K3+414)”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8532.89元。
修改为:“罗州大道(一期)建设--交通工程(东区K2+810~K3+414)”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37130.57元。
二、原招标文件:“罗州大道(一期)建设--绿化工程(东区K2+810~K3+414)”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37130.57 元
修改为:“罗州大道(一期)建设--绿化工程(东区K2+810~K3+414)”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8532.89元。
三、工程量清单中罗州大道(一期)建设--交通工程(东区K2+810~K3+414)分部分项工程的150、基础模板及151、施工围栏同属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化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日 期:2023年11月13日
-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AT0305231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653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时0分~2023年12月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412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方提供)的要求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的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的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6、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7、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组成,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若联合体成员其中由1家施工单位构成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若联合体成员其中由2家施工单位构成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为主办方,其余施工成员均为施工协办方,如任一施工方违约时,联合体施工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成员其中由2家设计单位构成的,应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其中一家设计单位为主设计方,其余设计成员均为设计协办方;主设计方负责本项目设计管理的职责,如任一设计方违约时,联合体设计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要求)。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相应任务方提供)须是本企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登记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0、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交易系统对比的结果进行评审)。 1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否决其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资格条件具体备注内容详见招标公告文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方提供)的要求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的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的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投标人资格条件具体备注内容详见招标公告文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 10时0分 - 2023年12月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时0分 - 2023年12月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 9时45分 - 2023年12月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3年11月21日上午10:30时对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群星南路仓库4-5号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单元号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交易底价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资产用途 |
群星南路仓库4号 | ZC-440183101221605-00024 | 001 | 51平方米 | 51平方米 | 18000.00 元/年 | 新塘镇群星南路下东仓 | 仓库 | 商业 |
群星南路仓库5号 | ZC-440183101221605-00025 | 001 | 51平方米 | 51平方米 | 18000.00 元/年 | 新塘镇群星南路下东仓 | 仓库 | 商业 |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及了解具体可经营用途等)并承担风险。
1、租赁年限:3年。
2、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3、租金收取方式:每年为一期收取,每期前10日交付当期租金。
4、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
5、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无。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租金不含税费如承租人需要开具租金发票的,相关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二、1、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1000元/年。
三、交易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转账时在用途栏、信息栏备注:竞投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手机网银转账,不接受微信与支付宝转账形式。 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不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注:交易保证金未按照公告的银行账户子账号转入,导致转错银行账号造成无法正常竞投的自行承担责任)。
3、银行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
4、银行账号:44050154170200003684-1126(注意:账号中的“-”不能省略)
5、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
6、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3年11月20 日 下午17:00时前按照公告要求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本项目公告显示的银行账号交纳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
7、合同履行保证金为¥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在竞投意向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15天后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逾期缴纳租金,应每天按照所欠租金的10‰计算违约金。
四、报名流程
1、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2、到以下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注册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或手机注册报名,微信搜索“增城三资”小程序。
3、竞投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在规定的竞投时间内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规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4、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竞投意向人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咨询。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在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指定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注册登录,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六、竞投时间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3年11月21日上午10:3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七、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2月01日,若竞得人在2023年12月01日前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合同签订当天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单位营业执照等)。
八、竞投说明
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九、退交易保证金及没收交易保证金说明
1、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
3、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交易保证金。
十、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如旧改实施方案批复后收到镇或村拆迁通知后,需三个月内无条件终止租用合同,退出承租物业。
6、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租金不含税费,如承租人需要开具租金发票的,相关税费由承租人承担。另中标人需按每月租金比例缴纳环境卫生赞助金,全年租金少于1万元以下免收,每月租金1万元(含1万元)以下按每月5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万元至2万(含2万元)以下按每月1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2万元至5万(含5万元)以下按每月2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5万元至10万(含10万元)以下每月3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0万元以上的按每月500元收取。
十二、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湛生 联系电话:13509285882、13760659899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机构地址:增城区新塘镇政府府前路38号(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 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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