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杨和镇洞心一队、洞心二队机耕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HZ2023-034
1.招标条件
杨和镇洞心一队、洞心二队机耕路建设工程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3】11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心一队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心二队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生态补助资金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主要内容:新铺混凝土路面,新建挡土墙、埋设混凝土管及其他水陂附加项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项目投资约为160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进场,应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逾期七天的,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计划工期每延误一天,需赔偿中标金额的5‰)。
2.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为1600000.00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40000.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投标文件建造师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5.3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3年12月26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心一队股份经济合作社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心二队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528513
联系人:黎先生/梁先生
电话:13724996663/1354362811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
邮编:528500
联系人:欧小姐
电话:18029229997
座机:0757-8888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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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荷城街道塘肚村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NJ2023-032
1.招标条件
高明区荷城街道塘肚村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塘肚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会议表决通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塘肚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荷城街道塘肚村辖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投资175152.47元
2.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3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高明区荷城街道塘肚村改造工程项目等工程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为道路加宽、加设花基、联组球场地面修复等(具体以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5152.47元(含税)。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固定总价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0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0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中“荷城街道办-通知公告”或“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3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请及时留意网站招标项目的动态更新信息,如发生变更,延期开标等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3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 年12月25日14时30 分,截止时间: 2023 年12月25日15时0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12月25日15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 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电话:0757-88825880)。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电子屏以及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塘肚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或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塘肚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 址:荷城街道塘肚村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1857574346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广安路63号5座03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莫先生
电 话:0757-88983866
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西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季华北路东侧、始平大道南侧地块项目(暂定名)申报规划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C-CG-2311-39
二、采购项目名称:季华北路东侧、始平大道南侧地块项目(暂定名)申报规划服务
三、项目概况:
为适应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加快城市景观的提升改造,推进城市化进程,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盘活土地使用效益,拓宽经济发展空间,提高村民经济收入,我社拟对《季华北路东侧、始平大道南侧地块项目(暂定名)申报规划服务》[粤(2020)佛禅不动产权第0080578号]进行开发建设。
项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西区内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主要成果 |
项目金额 |
1 |
季华北路东侧、始平大道南侧地块项目(暂定名)申报规划服务 |
《季华北路东侧、始平大道南侧地块项目(暂定名)申报规划服务》的服务内容,《建(构)筑物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审核表》,具体要求如下: (1)为甲方就本项目开发之基础及运作流程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本项目地块规划用地强度容积率要求≤5.0; (3)协调测绘单位出具地形图等测绘文件; (4)协调设计单位出具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 (5)负责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并办理相关咨询意见; (6)办理本项目《建(构)筑物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审核表》。 |
控制价¥400,000.00元 (含税价) |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服务期约5个月(具体时间节点视政府工作审批及政策执行、变化情况会有调整;另外,如因相关政策出现调整或重大变化,则上述工作内容应该在双方协商一致后作相应调整,服务期可延长时间为2个月,即总服务期为7个月。)。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须有工程技术咨询、房地产咨询等相关内容;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参加竞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6)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00分止,各供应商在规定的竞标报名时间内,到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古大路长弓16科创园A座601)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当自动放弃。
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50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供应商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采购响应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村委会三楼会议室。
八、采购保证金: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8,000.00元的采购保证金,在2023年12月18日17时00分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汇款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本项目采购保证金收据或凭转账汇款单据为依据,否则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时将被拒绝。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有关公示资料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村务公开栏、村头村西区经济合作社公开栏和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为准。
十、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
十一、本次采购办理竞标报名手续并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人,或竞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人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西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曾小姐 |
联系人:冯先生 |
电 话:0757-82067680 |
联系电话:138 2776 8283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古大路长弓16科创园A座601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宝丽南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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