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警惕!童工红线不能碰!!!
详细内容

警惕!童工红线不能碰!!!

时间:2023-11-20     人气:4831     来源:水兴杏坛     作者:
概述:2023年2月23日,杏坛镇公服办与公安部门对沐足行业展开联合检查行动。检查中,发现佛山市某足浴有限公司存在涉嫌招用童工的情况......

2023年2月23日,杏坛镇公服办与公安部门对沐足行业展开联合检查行动。检查中,发现佛山市某足浴有限公司存在涉嫌招用童工的情况。2023年3月1日,镇公服办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佛山市某足浴有限公司在2022年10月21日至2023年1月14日期间违法使用童工1名。镇公服办对佛山市某足浴有限公司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


再次再次提醒各用工单位,童工红线不要碰!


01、如何界定童工


童工是指年龄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从事有经济收入劳动的少年和儿童。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作的,即为非法使用童工。


另外,一些特殊的行业,如文艺、体育单位,经过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岁的儿童少年作为专业文艺工作者和运动员,但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其身心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02、违规使用童工的法律后果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被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人社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不仅直接招用童工的单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为童工介绍就业者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童工介绍就业的,由人社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罚款5000元的标准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童工介绍就业的,并由人社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正。


雇佣童工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3用人单位如何避免使用童工


企业在招聘的时候,应当认真审查员工入职材料,杜绝“被使用童工”情况的发生。


在以往案件中,部分企业出现童工往往是童工本人借用他人身份证、假身份证入职,单位没有认真审查的原因造成的,为了有效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预防:


1.认真审查入职员工的身份证明材料,仔细核对照片,并通过面试、体检和审查学历文凭等方式确定员工真实年龄,必要时请公安机关协助核查;


2.谨慎使用实习生、劳务派遣工、暑期工,使用过程中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实习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协议,并核对身份资料,严格依法进行用工管理;


3.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主动监控员工年龄状况,有意识地对年龄偏小的员工进行询问,尽早发现并纠正任何原因进入企业的童工。


4.推荐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佛山市电子劳动合同,与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一起鉴别,避免员工借用他人身份证入职。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