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黎冲上村绿瓦亭工业区地块(物业)风貌提升改造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全过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黎冲上村绿瓦亭工业区地块(物业)风貌提升改造设计全过程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
2.3 项目建设规模:黎冲上村绿瓦亭工业区地块(物业)风貌提升改造项目拟选址黎冲上村绿瓦亭工业园区地块实施状元文化广场项目,提升改造面积约55亩,提升改造后总建筑面积约45970㎡,塑造以状元文化为主线的叙事空间,打造状元文化IP,盘活岭南文脉资源、提升城市格调、打造文商旅融合的商旅文化广场,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具体以相关部门批复的为准。
2.4 服务周期:本项目涉及的设计内容在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结构检测、地质勘察成果等资料后进行全面设计工作,中标人应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后续设计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投标最高限价:
2.5.1 招标内容:
(1)根据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结构检测、地质勘察成果等资料等资料,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参与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如有),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 PPT、PDF、CAD 电子版、图纸等)等工作。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设计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协助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工作等。
2.5.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估算价为:6588844.34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999428.51元(即最高投标折率上限为:60.70%)。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及相关方面的现行标准和深度要求、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5.2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1月09日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5日17时30 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北路60号东成财智3栋406)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757-89383894。
5.3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投标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报名代表身份证明文件(以下选其一):
① 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 授权代理人登记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相关企业登记信息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5.4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投标单位在报名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现金缴费),售后不退。
5.5 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告栏、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查看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3023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60号东成广场3幢4层06号
邮编:528200
联系人:梁工
电话:0757-89383894
电子邮件:zkjwf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