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桂城街道林岳社区广珠西线高速以西地段土地(第二次)使用权租赁项目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其他情况说明
(1)资产经营用途:仅限种植用途。禁止用作违法经营及危险易燃易爆行业、废旧金属等回收行业,不得经营饮食行业。物业内不准住人。
(2)本地块总面积141.31亩,其中可耕地面积129.62亩,计租面积为总面积。
(3)租金递增情况:租赁期内不递增。
(4)履约保证金:按竞得价的三个月租金(取整)收取,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出租方交纳。
4、地块使用要求:
(1)本地块耕地(指上述129.62亩)可种植作物必须为粮食作物和非粮作物,具体如下:
粮食作物包括种植谷类、豆类和薯类作物。其中,谷类包括玉米,豆类包括黄豆(大豆)、黑豆、绿豆、芸豆等;薯类包括红薯、马铃薯、木薯、山药等。
非粮食作物包括种植蔬菜、油料、糖类等作物。其中,蔬菜包括萝卜、白菜、卷心菜、花菜、芹菜、韭菜、蒜、葱、胡萝卜、菜瓜、茄、筒蒿、洋葱、莴笋、黄花菜、辣椒、西红柿、香菜、菠菜、冬瓜、南瓜、空心菜、秋葵、茭白、芡实等;油料包括油菜、花生、芝麻、向日葵、蓖麻等;糖类包括甘蔗;草本水果包括草莓、西瓜等。
(2)竞得人须在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完成种植,项目租赁期内,耕地范围要实现每年不少于两造的轮种,不能撂荒,一年四季均有种植作物。
(3)种植过程中农作物四害防治、红火蚁防治、外来物种防治等农业防治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4)本地块的临时用房、水泵、水电等设施设备按现状交付,由竞得人负责维护。竞得人不得新建建(构)筑物,可使用现状地块内的临时用房用于摆放种植农具。租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须按可使用状态向出租方交还设施设备。
(5)由竞得人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变更使用及支付相应费用。
5、违约责任
(1)本地块必须按上述“地块使用要求”种植及使用,不允许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地貌,否则出租方有权无偿收回出租的土地,没收竞得人履约保证金。若进行非农业使用的,将作违法用地处理,追究竞得人的相应责任。竞得人不得对所承租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1)耕地区内严禁推塘养殖、严禁种植林木、果树、苗木、草皮等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1.2)填土行为(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
(1.3)对地表进行水泥或砂石的硬底化;
(1.4)除现有用于摆放种植农具的临时建(构)筑物外,不得新搭建永久性或其他临时的建(构)筑物;
(1.5)各类非农业生产的堆放行为;、
(1.6)将耕地改造成临时或永久的停车场或汽车训练场或其他建设用途;
(1.7)其他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耕地种植性质,将耕地用于非农业使用的行为。
(2)竞得人若进行上述禁止事项的属违法用地及违约行为,须承担以下相关法律后果:
(2.1)竞得人在租用土地范围有未经批准建设建(构)筑物的,相关部门在租赁期间可直接进行拆除,不作任何补偿;
(2.2)竞得人须承担改变农地农用的违约责任,向出租方支付10000元/亩的违约金。同时向出租方补缴因处理违法用地而恢复农用地用途的相关费用,并依法追究竞得人法律责任。
(3)竞得人未在签订中标合同后两个月内完成种植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竞得人种植率未达到耕地面积(指上述129.62亩)70%的,出租方有权要求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仍不满足耕地面积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竞得人涉及偷倒行为的,追究竞得人相应法律责任。
6、耕地返还要求
(1)租赁期满后,须按最终现状返还土地(指上述141.31亩),地上种植作物由竞得人收成及清理。
(2)最终返还情况以无人机拍摄辅助并经双方确认的耕地影像为准。
7、合同价款支付办法
(1)本项目的全部种植收入归竞得人所有,双方根据成交价签订合同。
(2)合同价款支付办法:出租方与竞得人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竞得人按交付之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价款给出租方。相关支付要求根据合同执行。
8、踏勘现场
(1)竞投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进行勘察,了解标的物现状,勘察现场的费用自负。
(2)出租方对竞投人踏勘现场而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竞投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出租方的项目现场,但竞投人不得因此使出租方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4)竞投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9、竞得人其他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详见竞价文件。
(二)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均可参与本次网上竞投。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出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出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有意参与竞投者可点击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或点击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导航>桂城街道办事处>街道招投标交易信息>公有资产页面(网址:http://www.nanhai.gov.cn/)下载本项目网上交易竞投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交易竞投文件。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出租文件中交易须知内容)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访问系统时,推荐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否则竞价过程中出现系统故障等问题由竞投人自行承担责任,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出租人和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无关。
(五)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8:30至2024年8月28日17:30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17:0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9:3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本次网上竞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出租人所有。
(八)联系方式
1.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地址: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桂城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何小姐、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288633、0757-81813830
2、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建委大楼五楼之二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787176
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有房产证(证载用途:住宅),如竞得人有需要,中标后出租人可协助竞得人出具物业用途证明。
4.本标的物禁止用作违法经营及危险易燃易爆行业,不得经营娱乐行业,不得违规明火煮食,不得违规住人。
5.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缴纳。根据先缴付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的原则,承租方必须于
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每3年递增10%。
6.本标的物物业管理费按保障房物业管理处收费标准由竞得人自负。
(二)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均可参与本次网上竞投。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招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有意参与竞投者可点击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或点击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导航>桂城街道办事处>街道招投标交易信息>公有资产页面(网址:http://www.nanhai.gov.cn/)下载本项目网上交易竞投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交易竞投文件。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出租文件中交易须知内容)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访问系统时,推荐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否则竞价过程中出现系统故障等问题由竞投人自行承担责任,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招租人和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无关。
(五)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8:30至2024年8月28日17:30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17:0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8月30日17:00-17:3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本次网上竞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八)联系方式
1.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地址: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桂城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何小姐、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288633、0757-81813830
2.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夏西国际橡塑城金融街A11座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790707
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之后竞得人必须于每月十五号前缴付当月租金给出租人,支付方式为银行代扣,拖欠租金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
4、本次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5、本次租赁,无免租期。
6、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于成交公告公示期满次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10%计算),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如竞得人在竞得该标的物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人缴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的,出租人将上述行为视为该竞得人属于不诚信行为,出租人有权全额没收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并对竞得人追讨由上述行为给出租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同时,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
(二)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无拖欠出租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税项、费用等、无不良的竞投记录)。
4、禁止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悔拍、恶意竞价、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投人参加竞投。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出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追讨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和重新招租的费用,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情形如下: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5)竞得人不符合“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出租文件中竞投须知内容):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右上角:交易公开>选择佛山市项目所属>国有产权>搜索标的物名称”或“登录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政务网,点击上方:通知公告>公有资产交易公告/通知>搜索标的物名称”查看相关公告并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同时,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网上竞价时请务必使用IE9/IE10/IE11(.net竞价系统)浏览器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无法正常竞价,相关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 8 月 22 日上午8:30至2024年 9 月 2 日下午5:30 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2 日下午5:3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 9 月 3 日下午15:00-15:3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本次网上竟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竞投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权属、面积(含实用面积)、现状、用途、规划、位置、相关行政部门的使用要求、所处环境、所处气候等,竞投人接受前述标的物的条件,没有任何异议,愿意按现状承租该标的物。竞投人完全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自负责任。
(八)竞得人主要权利义务:
1.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前,竞得人须根据本出租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人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合同的特别约定除外),出租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3.标的物按现状出租,竞得人不得私自对标的物进行转租或部分转租(特殊说明除外),私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4.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物的环境卫生整洁,并在标的物范围内设置垃圾桶,定时对标的物进行保洁。
5.租赁期限内,因拆迁、征用、城市规划改造、其他政府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需要收回租赁物的)、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竞得人应当按实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出租方已收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无需退还。竞得人应于前述原因发生之日起60日内或政府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租赁物给出租方,双方互不负违约或赔偿责任。竞得人的投入及其他损失,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竞得人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只退回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6.标的物内现时无自来水以及无电力供应,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需求。竞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方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7.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的租赁用途。
8.竞得人不得将标的物用作于KTV、酒吧、沐足、私人会所、棋牌室等一切娱乐场所。
9.竞得人在使用标的物时应遵守《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在标的物范围内建设房屋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在标的物范围内临时堆放物品或者建设临时设施,应当报经有审批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实施)。
10.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租赁合同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租赁合同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出租人所有。
(十)采用竞价、拍卖方式的产权交易项目,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监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以按照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联系方式
1.出 租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科技创新中心四座12楼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382539
2.交易监管部门:容桂街道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981592
3.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曾工)
4.报名流程指导:0757-28381006(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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