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荷城街道公资办属下企业人员招聘笔试公告(第二批)
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资办属下企业人员招聘笔试(第二批)定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在荷城街道泰华社区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9:30至11:00
二、笔试地点
荷城街道泰华路219号荷城街道泰华社区二楼会议室
三、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安排表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请认真记住本人的准考证号码,详见本通知附件。
2.考生须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
3.考生须凭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候考。凡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室,并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监考工作人员发卷后,请考生在答题卷指定的地方填写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4.考生须自备0.5毫米黑色签字笔。
5.考生须将试题答案统一填写在答题卡上,否则不得分。
6.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7.考生接到试题后,必须首先检查试题有无错发、漏印、重印、脏页、空白页、破损、页码不全、字迹不清等问题。若遇到上述情况,可举手提出更换。但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
8.考生答卷用黑色签字笔,考生书写在答题卷规定区域外的答案无效,不准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或交换考试材料。
10.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按顺序整理自己的试卷,待监考工作人员将试卷清点无误后,依次退出考场。
1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管理,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笔试资格。
请报考者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咨询电话:88221913,荷城街道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招募对象:在校大学生
招募人数:1人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周末、节假日休息,特殊情况除外)
工作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景乐巷28号荷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二区)
实习时长:3个月(若有需要,可延长)
实习待遇:提供实习证明、工作饭餐、人身意外险和工伤保险
具体要求:
1.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服从安排、熟悉电脑操作;
2.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发至gmhcrsj@163.com邮箱
联系人:伍小姐 0757-88239929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
事关市民购房
佛山拟作出新规定
狮山街坊一起来看看
👇👇👇
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佛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稿显示,按照保本微利原则,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参照成本法进行评估,且一般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时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60%。
什么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根据意见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导规划建设、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面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保本微利原则定价和配售、实施封闭管理的保障性住房。
意见稿明确,佛山市人民政府对佛山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好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负主体责任,统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各区人民政府对本区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好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负主体责任,加强本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售、封闭管理等方面的监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配售、封闭管理等具体工作由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专营机构负责。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分为两类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分为新建类项目、筹集类项目。其中,新建类项目是指新开工建设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筹集途径主要包括利用划拨用地新建,支持利用闲置低效工业、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变更土地用途后建设,充分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土地建设,利用改造旧小区、旧厂区、旧街区以及城中村开发等方式建设。
筹集类项目是指在建或已竣工验收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筹集途径主要包括,利用存量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持住房、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商品住房以及转用闲置或已腾退的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直管公房等政府住房等方式筹集。
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
意见稿明确对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其中,新建类项目坚持以需定建,单套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上、不超过100平方米,且在项目开工前,应当征集社会购房意愿,当申购人数与项目房源套数之比达到120%时,才允许开工建设;筹集类项目坚持以需定筹,单套建筑面积应在50平方米以上、不超过120平方米,以100平方米以下为主。
意见稿还提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址应当尽量布局在商业中心、交通站点、产业园区、科研院所等周边,充分考虑保障群体对交通、就业、入学、就医等方面的需求。
每个家庭只能购买1套
意见稿明确,保障对象分为住房困难户籍居民、住房困难人才等两类群体。两类保障群体均需要满足在佛山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在佛山市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等共性条件。
除共性条件外,属于住房困难户籍居民类别的,申请人本人还须具有佛山市户籍;属于住房困难人才类别的,申请人本人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相关资格、技能证书。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买,每个家庭只能购买1套。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有抚养权的未成年子女。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自由上市交易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配售价格按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不超过5%利润的原则测算确定。按照保本微利原则,配售价格参照成本法进行评估,且一般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时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60%,但距离项目1公里内确无可以比较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除外。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后,自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专营机构应当通知买受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材料。需要注意的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其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应当注明“该房屋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作为商品住房自由上市交易”等内容,房屋性质登记为“保障性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不满5年的,专营机构不予以回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确需转让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可向专营机构申请回购。专营机构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进行回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被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或作为遗产依法被继承、遗赠的,不受上述封闭流转的限制。房屋转让后,其性质仍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事关购房新规
随手转发周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