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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大沥镇原黄岐高级中学场地出租项目

时间:2025-04-25     人气:115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作者:
概述: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10日前向招租人缴清当月租金。租期20年,自租赁物移交之日起计。租期前3年为装修培育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无房产证。竞买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10日前向招租人缴清当月租金。租期20年,自租赁物移交之日起计。租期前3年为装修培育期,第1、2、3年的每月租金分别按成交价的30%、60%、60%计收,第4年的租金按成交价计收。租金每满5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10%,装修培育期纳入递增周期。


5.项目概况及管理要求:该项目占地面积约59127.7平方米,出租面积为73055.72平方米(其中建筑物面积约27849.24平方米,空地面积约45206.48平方米);另外,山体面积约4387平方米委托承租方管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若竞得人非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内登记注册,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天内,将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迁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以营业执照为准),方可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亦可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天内,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内登记注册全资子公司(以营业执照、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为准),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须为该全资子公司履行租赁物所有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违反本约定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权,出租人有权没收其用于竞投该项目的竞买保证金。


7.税收考核:自租赁物移交之日起满3年的次年开始,连续3个完整会计年度在租赁物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大沥镇辖区内经营纳税总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纳税总额特指增值税(含免抵)和企业所得税,但不包括股权转让、物业或设备处置、工程建设环节产生的税收,也不包括罚金、罚款、税务稽查及滞纳金等处罚性纳税,经营纳税金额按税收入库期计算。经营纳税额每年核实一次,承租人须在下一个自然年的6月1日前向出租人提交上一自然年的完税证明材料,材料包括由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完税证明等资料。同时,考核期结束后承租人须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针对3年考核期出具对应的专项审计报告。如纳税额未达到上述要求,承租人须在出租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纳税差额部分(即1000万元减去在规定年限内实际纳税额)的双倍金额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单位,否则视承租方根本性违约。


8.物业改造投资考核:自租赁物移交之日起3年内,承租人在租赁物内物业改造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物业改造投资总额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安装、消防设施改造、外观改造、电梯安装、新建建(构)筑物投入等,但不包括山体边坡维修加固投入。考核期结束后60日内承租方须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报告等审核文件,并提供给出租方。如物业改造投资总额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承租方须在出租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物业改造投资差额部分(即3000万元减去实际物业改造投资总额)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否则视承租方根本性违约。


9.自租赁物移交之日起5年内,承租人必须引进2家或以上四上企业在租赁物内登记注册,四上企业的认定按相关规定执行(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认定或核定当年最新规定执行)。若租赁物内四上企业少于2家的,视为承租人违约,每少1家四上企业,承租人须在该考核期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按200万/家的标准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10.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向出租人缴交租赁物最后一期月租金的6倍金额作为合同保证金,承租人所缴交的合同保证金在租赁期终止后30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向出租人缴交1205万元作为预缴租金,逾期支付视为承租人根本性违约。预缴租金不计算利息且自计租日起每月租金直接从预缴租金中抵扣,当预缴租金抵扣完毕后,承租人每月须按当期实际发生租金金额足额向出租方缴交租金。如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合同,出租人有权没收承租人余下未用于抵扣的预缴租金、合同保证金和承租人在租赁物内投入的设备设施;如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合同,出租人须按合同约定赔偿承租人外,还须将承租人余下未用于抵扣的预缴租金无息退还承租人。


11.竞得人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提交项目改造方案给出租人,并上报《大沥镇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实施方案》相关单位审批,如外观方案未通过审核,不得擅自进行外观施工。


12.承租人须于租赁次年开始每年8月份前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租赁物东面的山坡进行安全评估检测,并把检测报告报出租人备案。如山坡需要维修加固,经第三方鉴定公司出具相关报告认定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引发的护坡破损的,承租人可不承担山坡维修加固费用(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定为准),但承租人需无条件配合山坡维修加固,不得以山坡破损或维修加固施工影响等因素索取赔偿;非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引发的护坡破损和结构加固等,由承租人负责并全额出资对其进行加固,出租人不承担相关费用。如承租人不履行上述检测或维修加固责任,视为承租人违约,承租人须在出租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当期实际发生租金金额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人有权代为实施上述检测或维修加固,并向承租人追缴相关费用。


13.承租人应当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用途使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禁止经营学校和学生住宿,包括但不限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等。经营培训类行业需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违反上述要求的,出租人有权视承租人根本性违约。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竞投人须为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缴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法人,实缴注册资金必须在本项目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以营业执照和验资报告为准)。


2.2022年至2024年期间在广东省内每年的应税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税务部门开具的相关资料为准)。


(三)竞价方式:本次现场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交易文件获取: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五)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租人联系。


(六)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


(1)竞买保证金:招租标的物须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见交易公告《项目信息》。


(2)各申请人须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等额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中(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得将同一笔竞买保证金分开转入同一账户。以现金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或未按交易公告(交易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无效。


2.竞买保证金一次性等额汇入以下任一银行账户:


■ 户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大沥支行


账号:44516001040026259


■ 户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大沥支行


账号:80020000017531784


3.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下午4:00(北京时间)。


4.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等额交纳竞买保证金(转账时需在缴费凭证上注明资产名称)。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名义交纳,不得由他人代交。


申请人请自行留意银行办公时间提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确保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若因申请人不按以上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而导致不能参加竞买的,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七)竞买申请须提交的资料:


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请于本公告约定的时间、地点携相关资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逾期办理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恕不接受。竞买申请材料如下(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包括网银转账凭证等)。


(1)参与竞买申请的申请人与竞买保证金缴款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能参加竞买。


(2)以企业法人名义参与竞买申请的,须以企业法人的银行对公账户转账。


2、企业法人竞买申请须提供:


①如经办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如需办理委托手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1份,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证明书、验资报告、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


②竞投人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在广东省内每年的应税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证明资料1份(以税务部门开具的相关资料为准)(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交易相关时间及地点


1. 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04月30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30分。


2. 竞价会开始时间:2025年04月30日上午10时30分。


3. 竞买申请及竞价会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座2栋二楼)。


(九)其他


1.本次交易仅接受现场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2.本交易文件中出现的“承租方”和“承租人”二者为同一主体;“出租方”和“出租人”二者为同一主体。


3.招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6322057、8639625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18796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博爱东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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