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流程/佛山交通事故处理协商方法
办理程序:
(一)对民警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无异议,只处罚款处罚的,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扣留证件、车辆或暂扣驾驶证期满的,缴纳罚款后,到张槎朗沙路1号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办理。
(二)对民警认定的违法事实有异议需按一般程序调查处理的;当事人持《处理通知书》到民警所在的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对调查结果无异议的,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接受处罚、取回车辆(对不需要暂扣证件的,取回证件);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就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按复议或诉讼结果接受处理。
(三)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违法行为,车主、车辆管理人或违法行为人收到处理通知后,15日内到张槎沙路1号违法处理大厅接受处理;车主、车辆管理人或违法行为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及处理通知书到处理窗口确认违法行为,当事人签收《处罚决定书》,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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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交通事故处理协商方法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2、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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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2015年6月起,本省外市籍六年免检汽车不需要开具委托书,可在佛山各区直接办理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
办理资料:
1、车主身份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期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本年度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等资料(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为外市居民,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根据有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或受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外市机动车如符合6年免检政策的,在佛山市五区内均可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地址:佛山各区车管所
二、外省籍车辆经委托可办理年审业务。
出具了异地年审委托书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并将车开到三水区先达检测有限公司或三水区信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车主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及《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办理年审业务。
一、办理资料和流程:
车辆申请办理换发E牌业务不需要查验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就近的交警车管部门业务受理窗口,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非佛山市户籍的,还需提交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行驶证原件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信息,出具受理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凭受理凭证选号并缴费,一个工作日后到车管窗口领取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15日后领取新号牌并安装。
二、 办理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东海大道17号自编之二(千叶花园对面)三水车管所驻先达检测站服务大厅。
三、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后到车管发证窗口领取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十五日后领取机动车号牌。
四、 收费标准:
粤X、粤Y在用号牌车辆换牌的费用是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收费公示的通知(佛发改检〔2016〕4号)规定收取号牌证件工本费,具体单价如下:
汽车反光牌:100元/副
挂车反光牌:50元/副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牌:40元/副
摩托车反光牌:70元/副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
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
注意事项:
1、粤X、粤Y在用车申请转换粤E号牌前,车主(机动车所有人)应先查询车辆是否存在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非正常状态,如存在上述情况,车辆是不能申请换牌业务的。
2、使用原号牌一年以上,且车辆过户、报废或变更迀出后一年内申请使用原号牌的,仍可继续使用原来的粤X、粤Y号牌。自愿申请换领粤E号牌的,车辆需重新通过车管业务窗口随机“50选1”选号选取号码,而该车原粤X或粤Y号牌将不能保留原车主使用。
3、新规之后粤X、粤Y换领粤E牌的选号时,只能是到车管窗口进行随机“50选1”选号,不能使用互联网自编自选。
4、本次政策调整不影响在用车辆。已登记使用的粤X、粤Y车辆可继续使用原号牌,鼓励车主自愿更换成粤E号牌。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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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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