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机动车号牌选号程序/佛山新车上牌费用
一、自动选号10选1(小型汽车现可选号牌段Y00A01~Y99Z99,大型汽车现可选号牌段Y00001~Y99999,摩托车现可选号牌段Y0A001~Y9Z999,)
1、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或转移登记审核资料录入后,机动车所有人可在电脑中随机自动选取号码10选1。
2、车主在进行选号操作前, 可向业务员咨询具体选号操作过程,熟悉选号操作。
3、选号人办理选号手续时, 应注意核对电脑选号屏幕中显示出的选号车主单位名称或姓名、车型、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是否一致,选号人确认无误后开始选号。
4、选号人在选号机上按“开始键”和“结束键”,屏幕中显示10个号码,在规定的时间内选号人选定其中一个号码,超过时间未确定的,电脑系统将自动确认第一个号码为选取号码。号码一经确认,不得重选。
二、自编号码(只限小型汽车,现可选号牌段YAA001~YZZ999,号码前两位为英文字母(I,O除外)后三位为数字)
1、车主在进行自编号码选号操作前, 可向业务员咨询具体选号操作过程,熟悉选号操作。
2、选号人办理选号手续时, 应注意核对电脑选号屏幕中显示出的选号车主单位名称或姓名、车型、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是否一致,选号人确认无误后开始自编选号。号码一经确认,不得重选。
三、互联网选号((只限小型汽车,现可选号牌段Y0A001~Y9C999)
1、互联网选号登陆http:// 59.41.46.243:9080/vehweb/navigator,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2、互联网选号办理选号手续时,应注意核对录入电脑资料是否准确无误,特别是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机动车所人身份证明资料,如录入错误的将作废处理,该VIN码车辆将不能在互联网上再次选号。
3、互联网选号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互联网选号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到机动车注册登记系统进行确认,否则将作放弃处理,该VIN码车辆将被锁定,不能在互联网上再次选号。
办理新车上牌的费用包括:车辆购置税费用(参考具体车型),验车费用(130元),汽车保险(交强险950元),上牌费用(130元)。其他地区可作为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为准。
佛山新车上牌流程:
1、缴纳新车购置税,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在开始新车上牌前必须到佛山国税局缴纳新车购置税领取机动车合格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发票等证明。车辆购置税计算有相应的公式:购置税=计税价格*税率。
2、验车。在办理完相关证明文件后车辆机动车检测站检测车辆,包括拓印车架和发动机号;照相;刑侦验车;车管验车;上线检验等上牌程序。完成后可以到检测线办理机动车查验手续。验车费用130元左右。
3、办理汽车保险。汽车保险分为商业险和交强险,交强险是在新车上牌前必须要交的,交强险的费用是950元。商业险是非强制性的,所以可以在上完牌照后再选择商业险。
4、选取牌照。在办理完以上内容后可以在佛山车管所递交验车资料,登记税务和交强险资料,选取车牌号码,上牌。(选取牌号可分为”自选“和随机两种形式)牌照和上牌费用130元左右。
佛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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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交通事故处理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佛山市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佛山市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50元/天。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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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带哪些相关证件
(1)身份证;
(2)购车发票,须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2.市城管所上牌流程
(1)到新车注册登记大厅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和《机动车产品合格证》去西侧停车场环保检测点检测尾气;
(3)到检测线待检场拓印新车的车架码模并拍摄车辆照片;
(4)到新车注册登记大厅办理机动车产品公告查询;
(5)到检测线办理机动车查验手续;
(6)到新车注册登记大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a)录入查验数据;
b)办理登记手续(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申请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车的车号,在次填交《机动车转移、报废号牌沿用申请表》;
c)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
(7)小客的号牌选号,方式有3种;
a)“自编自选”方式:凭《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到车管所自编自选大厅的“自助选号系统”上选号;
b)“随机选号(10选1)”方式:凭《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到车管所业务大厅“随机选号系统”上选号,即在系统随机提供的10个备选号码中,确定其中1个并领取系统打印的选号单;
(8)到车管所业务大厅窗口缴费;
(9)领取证书、安装机动车号牌:
a)“自编自选”选号的,将自编自选系统打印的号牌确认凭证、缴费发票交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牌证手续,并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识和临时牌照;
b)“互联网选号”的,将互联网自编自选号牌确认凭证、缴费发票交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牌证手续,并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识和临时牌照;
采取以上两种选号方式的,在5个工作日后到车管所的号牌安装处,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安装;
c)“随机选号(10选1)”的,将选号系统打印的选号单和缴费发票交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牌证手续,并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识,然后到号牌安装处领取号牌并安装。
(10)凭车主身份证、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到市内环保检测点领取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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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车上牌相关信息点:
1、关于开通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的通告
2、关于启用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新号段
3、佛山市汽车牌照申请指南
4、佛山新车上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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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2、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此外根据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所有经出厂检验合格的轿车产品,办理注册登记前,都无需再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但出厂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者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不适用免检的规定,仍应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3、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2)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3)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4、车辆管理所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车辆的使用性质、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进行审查。
5、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4)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5)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6)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8)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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