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海区积分入学申请表/2020丹灶镇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现居住证地址
申请入读年级
现就读幼儿园或学校
父母或
监护人
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父母或监护人提交材料清单
*
验原件收复印件
*
分类
材料概况
核定部门
有否提交该项资料
职能部门
审核评分
签名确认
必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是 □否
2、已在南海区连续办理满半年(含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是 □否
3、子女关系证明或监护关系证明。
□是 □否
选择性提交材料
1、《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
计划生育类(办理婚育证明或服务证);
卫计部门
□是 □否
卫生防疫类(儿童预防接种、婚检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从业健康证明等证明材料);
□是 □否
本市无偿献血证明材料;
□是 □否
本市成为骨髓捐献志愿者、骨髓捐献证明材料;
□是 □否
2、学历及认证材料;
教育部门
□是 □否
3、子女在本市基础教育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是 □否
4、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人社部门
□是 □否
5、省内参保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是 □否
6、本市房产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住建部门
□是 □否
7、本市特定公共服务领域从业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
□是 □否
8、本市投资纳税相关证明材料;
投资证明材料;
工商部门
□是 □否
缴纳税款证明材料;
税务部门
□是 □否
9、本市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公积金中心
□是 □否
10、专利创新证明材料;
科技部门
□是 □否
11、本市志愿服务证明材料;
团委
□是 □否
12、省内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
□是 □否
13、省内获得县级以上政府竞赛获奖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
□是 □否
14、办理本市居住证年限证明材料。
流管部门
□是 □否
汇总
备注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或作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2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并纳入政府的不诚信黑名单,不能享受本地相关政策福利服务。
家长(监护人)
承 诺
声明:本人承诺上述申报情况及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不诚信行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另:本人明晰积分生学位有限,如积分不入围,本人愿意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家长(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每名学生只能在父或母一方居住地的村(居)申请积分入学,并以其中一方积分)
收件人: 证明人:
》》点击下载word版申请表
2020年丹灶镇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类别
条件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部门核查
1
优抚群体类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确认材料;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委托监护公证书
2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公安局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3
本市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本镇监护人户口簿
4
本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收养登记证》;本镇户籍收养人户口簿
5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本镇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6
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各区、镇(街)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确认核查身份
7
引进人才类
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8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9
本市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0
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1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我市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2
投资贡献类
本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荣誉市民证书或区政府认可的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3
在本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4
境外群体类
在本镇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本镇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向申请人收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文书〕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无误后向区侨务、外事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5
在本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中只提供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还需同时提交父母在本镇居住的有关证明;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本镇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区教育部门整理相关基本情况表(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及职务、台湾居住地等),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6
其它类
在本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在本镇内连续5年有效期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在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7
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父(母)本镇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镇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说明:第16类政策性借读生(五年居住、五年社保)申请材料说明:
(1)在本镇连续居住满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有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
①由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局出具的居住证,连续居住5年以上(含5年)年限计算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20年4月30日期间,在丹灶镇有连续签注的有效居住证满60个月;如果居(暂)住证中断30日以内的,按连续算,中断30天以上者,从中断后算起。
②由区工商部门发出的营业执照,在丹灶连续5年以上登记年限计算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连续有效60个月,在丹灶镇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③在本镇依法纳税连续5年以上的年限计算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在丹灶镇的个税连续缴纳证明材料。
*纳税清单打印指引:
带身份证原件和手机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助终端机,终端机上有个“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按钮,刷个人身份证,按提示用手机扫描终端机弹出的二维码,进行广东税务系统实名认证,然后就可以选择打印年份,逐年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若自助机打印清单信息不全,请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前台纳税窗口或到税务机关大厅打印。
(2)在佛山市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及以上的证明(指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
禅城区民办初中
禅城区各民办初中收费情况学校名称学杂费住宿费禅城区颖林学校6600元/生·学期禅城区邦耀学校4700元/生·学期佛山市实验学校15000元/生·学期1900元/生·学期禅城区新蕾塘头学校5500元/生·学期禅城区南庄镇江洲东村学校3990元/生·学期禅城区东方河宕学校4667元/生·学期禅城区东方村尾学校初一:7015元/生·学期;初二、初三:7011元/生·学期佛山市外国语学校国内部:初中学杂费:16000元/生·学期;国际部:初中学杂费:34000元/生·学期;初中住宿生住宿费(全寄宿生):1500元/生·学期;初中走读生午休住宿费:500元/生·学期;国际部(国际部初中、国际部高中):住宿生住宿费(全寄宿生)2250元/生·学期;走读生午休住宿费:750元/ 生·学期禅城区协同学校实验班:16000元/生·学期;国际班:59000元/生·学期实验班:初中住宿费(全寄宿生):1500元/生·学期;国际班:初中住宿费(全寄宿生):2500元/生·学期禅城区罗格实验学校16000元/生·学期;1900元/生·学期佛山市岭南美术实验中学17500元/生·学期初中:1600元/生·学期
南海区民办初中
南海区各民办初中收费情况学校名称学杂费住宿费佛山市南海区新芳华学校4000元/生·学期佛山市南海外国语学校18500元/生·学期1500元/生·学期佛山市南海区石门实验中英文学校17000元/生·学期1500元/生·学期佛山市南海石门实验中学17000元/生·学期1500元/生·学期佛山市超盈实验中学13500元/生·学期1500元/生·学期佛山市南海区南海执信中学16500元/生·学期1500元/生·学期广东实验中学南海学校13500元/生·学期1500元/生·学期
顺德区民办初中
顺德区各民办初中收费情况学校名称学杂费住宿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育贤实验学校初中部12750元/生·学期1800元/生·学期佛山市顺德区广东实验中学顺德学校36000元/生·年佛山市顺德区广东碧桂园学校53000元/生·学期;(国际课程);46000元/生·学期(国内课程)1960元/生·学期广东顺德德胜学校18392元/生·学期1960元/生·学期
高明区民办初中
高明区各民办初中收费情况学校名称学杂费住宿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学费37000元/年住宿费3000元/学期高明沧江中学8500元/生/学期
三水区民办初中
三水区各民办初中收费情况学校名称学杂费住宿费中山大学附属中学三水实验学校9300元/学期1300元/学期佛山市北外附校三水外国语学校学杂费38800元/学年;中英双语班38800元/学年;复语班43800元/学年;黑利伯瑞国际项目实验班71000元/学年3000元/学年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中学附属初中学杂费3362元/学期(已减免"九免经费"1138元/学期)800元/学期佛山市三学区西南中学1462元/学期(已减免"九免经费"1138元/学期)500元/学期
公办初中插班学位情况
(年级是指2019年9月开学对应年级,全区公办初中初三年级都没有插班学位)
招生对象
(招对应年级在校学生,原则上不受理三水区公办初中之间的转学申请)
(一)三水区户籍学生;
(二)驻三水区的现役军人子女;
(三)佛山市引进人才、三水区高层次人才、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子女;
(四)父、母在2018年12月31日前已在三水区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学生;
(五)父或母在三水区内工作并在三水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含5年) 的学生。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21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报名地点:三水区教育局106办公室。
(重要提示:因学位有限,估计申请转学人数较多,不能全部安排,请家长做好子女回原校就读的准备。)
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现场提交资料。
报名需提交资料
(资料不齐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提交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1、三水区户籍学生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无需提交);
(3)现就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在现就读学校打印学籍信息表并盖学校公章)。
2、父、母在三水区内购房的非三水户籍学生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无需提交);
(3)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必须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现就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在现就读学校打印学籍信息表并盖学校公章);
(5)学生及其父母均为佛山市外户籍的(含港、澳、台),须提交父或母的、登记居住地址在三水区内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或母在三水区内缴纳社保(连续满5年)的非三水区户籍学生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无需提交);
(3)父或母的社保证明;
(4)现就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在现就读学校打印学籍信息表并盖学校公章);
(5)学生及其父母均为佛山市外户籍的(含港、澳、台),须提交父或母的、登记居住地址在三水区内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录取程序、录取顺序、学位安排
(一)录取程序:
报名→资料审核→录取公示。
(二)录取顺序:
按照①三水户籍生;②驻三水区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③父、母在三水区购房学生;④父、母在三水区工作并缴纳社保学生的顺序录取,额满即止。如同类别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则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
(1)同属三水户籍生的,申请人(学生)入户三水区日期靠前者优先。
(2)同属父、母在三水区购房的,比较房产登记日期(以房产证或购房备案合同最早登记日期为准),日期靠前者优先。
(3)同属父、母在三水区缴纳社保的,比较父或母一方在三水区缴纳社保的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三)学位安排:
被录取学生按录取顺序结合志愿和学位情况安排学位,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录取资格,本次插班招生不再为其安排学位。
结果公布
2019年6月28日前在“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录取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注册手续。
注意事项
无学位的学校,不安排插班,也不接受申请登记,已申请了插班,但因申请人数超出学位数而无法录取的需回原校就读,我局不再协调安排插班。
需详细了解公办初中插班招生情况可致电三水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7772210。
2015广东高考报考手续:
⑴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14年12月10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⑵考生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籍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⑶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并按《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
⑷录取新生时,如发现考生上述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3.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填写好《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并在报名确认时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含签名确认《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
4.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毕业证、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的复印件放入档案。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15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2015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5.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下同)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院校校考三种形式。选报艺术类考生的文化科考试科目: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详见《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向拟报考的高校咨询后,再确认艺术专业术科考试类型。
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考生被录取机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一般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或音乐术科统考。参加省统考的必须填报统考信息选项;参加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的,则应同时填报统考和校考信息选项;只参加院校校考的,则可只填报校考信息选项。报名时没有选择相应的信息选项而参加了院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将无法被有关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须凭《广东省2015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参加艺术类院校(专业)组织的术科校考。高考报名时,高校未明确相关艺术专业术科考试是否需参加省统考的,考生应报名参加省艺术术科统考。
6.考生必须认真核实各报名点(中学)打印的《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选考外语语种等信息,并签名确认。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认真核对省术科统考(含考试项目)或院校校考的信息。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生僻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GBK)的输入法输入,确实找不到的生僻字需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并在报名确认时向报名点申请备案正确姓名。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统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此为准。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核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级考试机构和组织报名工作的中学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
7.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异地借考(详见: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借考考生申请表)。高中阶段户籍由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省内异地借考。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口所在地参加市属高校录取。借考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由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建立。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须严格审核考生户口,并由地级市考试机构在网上准确审核改正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8.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我省参加借考,须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在我省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城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须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城市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我省借考的随迁子女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9.考生必须按规定缴纳考试费。体育术科、艺术术科(含音乐、美术)考试费根据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由相关考点收取,其它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评分标准
面试部分:不限定唱名法。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具体评分标准:
①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95%左右给分。
②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音乐表现一般的按满分的85%左右给分。
③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75%左右给分。
④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65%左右给分。
⑤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5%-59%给分。
⑥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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