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机动车绑定驾驶证需要什么材料/佛山驾驶证补办指南
2018年3月1日系统升级后,通过好易终端或通过微信、APP等服务接口服务来处理有记分的违法记录时,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被处理人已经绑定了该机动车,否则无法处理交通违法,只能到交通违法处理大厅进行处理。另外,即使绑定了机动车,也只能处理发生在绑定日期以后的交通违法。
那么机动车绑定驾驶证都需要什么材料呢?
➤第二代身份证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制发的驾驶证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港澳通行证或护照
➤属于广东范围内的移动、联通或电信手机号码
具体怎么绑定呢?
1、通过佛山市公安局网上服务中心绑定;
3、到各交警服务窗口办理
服务窗口地址联系电话禅城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违法处理大厅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0757-82981304禅城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0757-82299170南海南海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0757-86251210各镇街交警中队办公点顺德顺德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河西工业区玮二路,0757-22218030各镇街交警中队办公点高明高明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佛山市高明区荷香路443号0757-88822244各镇街交警中队办公点三水三水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2-4号0757-87762227各镇街交警中队办公点
办理条件
1、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2、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3、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4、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补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4、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3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及照相回执。
5、属于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还需提交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的证明。
佛山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下载
佛山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下载
办理流程1、填写申请表格及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证明,准备申请材料
2、提交申请材料
3、车辆拍照,缴纳相关费用
4、对符合规定的补办驾驶证申请人,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地点佛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电话:82962829
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南海车管所
电话:86252509
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顺德车管所
电话:22835101
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三水车管所
电话:87732412
地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高明车管所
电话:88221216
地址: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
发生变更的已注册登记机动车。
1、改变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4)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5)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6)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3)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办理材料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6、属于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提交有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
办理流程窗口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查验机动车;
3、签注登记证书,换发行驶证
办理窗口窗口单位1: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单位地址:禅城区青峰路60号,即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962829
窗口单位2:南海车管所
单位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52509
窗口单位3:顺德车管所
单位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835101
窗口单位4:三水车管所
单位地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7732412
窗口单位5:高明车管所
单位地址: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8221216
办理时限及费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须核查或嫌疑车辆除外。
收费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330号
行驶证:15元。
1、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2、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3、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4、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补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1、 登录“佛山交警信息服务网 www.fsgajj.cn
2、“网上服务大厅”, “车管业务”, “驾驶人换证、补证”, 进入“驾驶人换证、补证”界面,输入身份证号,档案编号及验证码
3、点击“查找”按钮,进入“驾驶人补证、换证资料登记”界面,输入资料,
4、单击“确定”按钮,提交申请资料。
如果申请成功,进入“驾驶人申请登记成功”界面
5、点击“下载表格”按钮下载补证表格,打印表格后,请填写档案编号,并在“申请人签字”和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处签名,连同准备好的其它资料一并交给邮政工作人员代办或自己拿申请表自行去车管所办理。
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
办理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提交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5、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3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相片质量检测回执。
办理流程
业务受理→缴费→领取驾驶证
注: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换证。
2、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换证。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办理条件
1、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人,有居留许可的应当向居留许可签发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没有居留许可但持有有效签证的应当向出具住宿登记证明的公安机关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应当向使馆、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3、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华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应当向居住、暂住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提交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不需提交此证明);
5、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6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和相片质量检测回执。
注: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2、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3、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4、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5、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代理人申请该机动车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办理流程
业务受理→缴费→预约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领取驾驶证
注: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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