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龙江镇三联工业区SD-G-02-04-01-09之一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
龙江镇三联工业区SD-G-02-04-01-09之一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
龙江镇三联工业区SD-G-02-04-01-09之一地块拟于近期进行公开交易,根据有关要求,现对该地块信息进行前期公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用地权属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土地发展中心;
(二)地块位置:龙江镇三联工业区SD-G-02-04-01-09之一地块 ;地块宗地图号:144012-016;面积:9855.71平方米;
(三)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一区为一类工业用地(M1);二区为公园绿地(G1);三区为道路用地(S1);
(四)地块供应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具体以地块挂牌出让公告所确定的年限为准);
(五)用地、规划基本情况(具体以《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容积率:一区:3.0≤FAR≤4.0;二区:作公园绿地使用;三区:作道路用地使用。
建筑密度:一区:35%≤D≤65%;二区:作公园绿地使用;三区:作道路用地使用。
绿地率: 一区:≤20%(且≥10%);二区:作公园绿地使用;三区:作道路用地使用。
二、地块拟引入产业要求:
本地块属于顺德区村改项目,拟用于发展家具制造类项目。其主导产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之“C2110木质家具制造”、“C2190其他家具制造”。项目用地不得发展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及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禁止类项目,以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所列项目。
三、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根据地块市场评估价及项目评估情况确定。
四、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为2022年11月25日至地块正式挂牌公告前,请用地意向申请人在此期间内将《项目可行性报告书》(提纲见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至顺德区龙江镇土地发展中心,逾期将不接受申请文件。
联系人:谭小姐、谭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888782、0757-23888740;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龙江镇政府。
五、重要提醒事项
(一)本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购地意向申请(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并按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书》等材料。若用地意向申请人已在顺德区拥有工业用地但土地闲置或存在违约但尚未整改情形的,其用地意向申请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内,出让委托人根据国家政策和产业要求,对所有提交申请并受理的项目进行初评,初评认为不符合用地申请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本宗地的建设要求以地块正式出让时的公告文件为准。
六、附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书(样本)
2.宗地图
3.卫片图
相关附件可登录龙江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查阅下载。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
龙江镇三联工业区SD-G-02-04-01-09之一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pdf
备案编号:LJZ-20221124-01
龙江镇排沙工业区SD-G-02-04-08-11、04-08-09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
龙江镇排沙工业区SD-G-02-04-08-11、04-08-09地块拟于近期进行公开交易,根据有关要求,现对该地块信息进行前期公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用地权属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土地发展中心;
(二)地块位置:龙江镇排沙工业区SD-G-02-04-08-11、04-08-09地块 ;地块宗地图号:139003-023;面积:10537.58平方米;
(三)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一区、二区为一类工业用地(M1);三区为道路用地(S1);
(四)地块供应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具体以地块挂牌出让公告所确定的年限为准);
(五)用地、规划基本情况(具体以《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容积率:一区、二区:4.0≤FAR≤5.0;三区:作道路用地使用。
建筑密度:一区、二区:35%≤D≤65%;三区:作道路用地使用。
绿地率: 一区、二区:≤20%(且≥10%);三区:作道路用地使用。
二、地块拟引入产业要求:
本地块属于顺德区村改项目,拟用于发展家具制造类项目。其主导产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之“C2110木质家具制造”、“C2130金属家具制造”。项目用地不得发展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及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禁止类项目,以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所列项目。
三、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根据地块市场评估价及项目评估情况确定。
四、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为2022年11月24日至地块正式挂牌公告前,请用地意向申请人在此期间内将《项目可行性报告书》(提纲见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至顺德区龙江镇土地发展中心,逾期将不接受申请文件。
联系人:谭小姐、谭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888782、0757-23888740;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龙江镇政府。
五、重要提醒事项
(一)本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购地意向申请(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并按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书》等材料。若用地意向申请人已在顺德区拥有工业用地但土地闲置或存在违约但尚未整改情形的,其用地意向申请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内,出让委托人根据国家政策和产业要求,对所有提交申请并受理的项目进行初评,初评认为不符合用地申请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本宗地的建设要求以地块正式出让时的公告文件为准。
六、附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书(样本)
2.宗地图
3.卫片图
相关附件可登录龙江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查阅下载。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龙江镇排沙工业区SD-G-02-04-08-11、04-08-09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pdf
11月24日,据佛山市教育局消息,《佛山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正在征求意见,拟从6大方面19项要求,深入推进全市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提出,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以顺德区为全省试点区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树立学科融合理念
优化美育课程体系
《行动方案》提出,完善实践育人体系,树立学科融合理念,推动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实施美育跨学科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同时,全面优化课程体系,力争到2025年在中小学校增设舞蹈、戏剧(粤剧)、影视、书法、摄影、陶艺、剪纸等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
将艺术课程
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必修课
《行动方案》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并将艺术课程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必修课。到2023年,全市中小学校美育课开课率均达100%。到2025年,学生能熟练掌握1到2项艺术特长。同时,打造一批美育教学改革示范区和示范校,创建一批中小学美育实践基地,培育推广一批国家级、省级高质量美育精品课程,每2年开展1次市级美育优质课评选和展示活动。
推动普及性艺术实践活动全覆盖
全覆盖开展普及性艺术实践活动,打造更多美育品牌,《行动方案》提出,大力推广面向人人、惠及全体的学生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到2025年,全市打造50个以上高水平中小学生艺术团队;大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粤剧文化进校园,到2025年创建不少于60所佛山市粤剧特色学校。
以顺德为全省试点区
2025年全面实施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
《行动方案》提出,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以顺德区为全省试点区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2025年全面实施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将艺术类科目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全面实施艺术素质测评,将评价结果纳入初、高中学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构建起学校艺术教育和学生综合艺术素养多元评价制度。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公正评价,建立信息化测评系统,创新测评方法。
加大师资队伍与场地器材经费投入
在师资队伍、场地器材配备方面,《行动方案》指出,加大经费投入,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到2023年艺术教师配备率、学历达标率均达100%。把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纳入佛山基础教育“强师工程”,建设美育名师工作室,培育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在场地器材建设方面,将通过政府投资建设、社会共享、校内功能教室改造等多种方式,加强条件薄弱学校美育场地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中小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场地与设备建设全面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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