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顺德区均安镇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项目—星槎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工程(一期)--市政土建
1.招标条件
2022年下半年顺德区均安镇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项目—星槎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工程(一期)--市政土建工程已由 \ 以\ 批准(备案)建设,建设单位为均安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代建单位为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星槎村。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星槎村3163亩鱼塘,鱼塘水深约2.5m,利用现有内河涌(均为潮汐水位)进排水,进水利用潜水泵泵入,排水有溢沉管自流和潜水泵泵出两种形式。鱼塘养殖四大家鱼、生鱼和虾等,暂未明确划分各鱼塘养殖类别。
本项目目标为养殖池塘尾水经收集治理后循环再利用,或治理后外排尾水的COD、总氮、总磷、SS等主要指标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或受纳水体标准(今后广东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强制标准出台后,以强制标准的需求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 6467028.17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为市政土建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养殖池塘进水系统工程,尾水收集管网工程(含管道供货、开挖、安装、回填),检查井施工及井盖安装等。尾水处理设施内土建结构:新增土坝、过滤坝及预制混凝土盖板(含预埋管道);风机房(含室内、外装修工程);清淤固基工程,项目范围内清淤、塘基加固工程(含尾水设施内池塘清淤,开挖回填等);池塘方格化改造、风貌提升工程,改造范围内园林绿化工程(包含草皮树木种植、道路施工及展示牌制作等);回用水泵基础(含直埋管道、预埋套管、设备基础等);回用水管网工程(包含尾水回用管网、冲洗管网、回流管网在内的管道供货、安装、开挖、回填、管网配套阀门及管件的安装等);与土建施工有关的预埋线管、套管及电器柜基础,电缆沟等;项目所属范围内全部供配电工程及电气、自控工程;明渠排放口,含开挖、施工、回填、结构施工等;紫外消毒渠(如有);巴氏计量槽(如有);在线监测房(含室内、外装修工程,如有);池塘塘基方格化改造工程(如有);村心塘、村边塘截污工程(如有)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与市政土建有关的、结构、永久供电及配电、临电设施、临水设施、给排水、道路、交通、消防、防雷、绿色建筑、综合管线、人防、环保、绿化、消防设计、节能设计等相关的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详见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对4.6.4款补充: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③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7 专职安全员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2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须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月4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告栏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社区新城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2111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欧先生
电 话:0757-22317516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信诚寰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沿江北路120号德信楼6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757-22120222
传 真:/
电子邮件:820517320@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日前,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
工程项目二标段综合楼举行封顶仪式
标志着该项目建设进入新阶段图片
里水有轨电车项目
总体工程已完成35%
当前,里水有轨电车建设正在稳定有序开展施工工作,总体进度约35%,后续将继续开展土建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各项验收等法定建设程序。
活动现场,南海城建集团、南海铁投公司、里水镇人民政府、中铁一局集团等多位领导先后致辞,对综合楼封顶表示祝贺,希望建设单位再接再厉,狠抓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随后,领导嘉宾到综合楼楼顶进行混凝土浇筑仪式,这意味着综合楼正式封顶。
据了解,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二标段综合楼占地4489平方米,建筑面积13196平方米,是二标段的控制性工程。施工方于去年3月份动工,期间克服了施工地质条件复杂、工期紧、任务重及新冠肺炎疫情等诸多困难,以及高温酷暑、雨季汛期等恶劣天气,最终顺利实现了综合楼封顶节点目标。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是南海区积极响应佛山市“515”战略目标、加速推进“七湖两湾一站一园”建设、实现广佛共融的重要项目。为了配合市、区的大交通体系建设,里水规划了“一轨二桥三路四纵五横”的交通发展战略,将建设轨道交通体系列为重中之重。
南海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是南海区第二条有轨电车线路。项目线路起于规划里湖新城中轴线里湖新城站(暂定名),线路沿里湖新城中轴线-环镇北路-草场工业大道-里广路敷设,止于里横路站(暂定名),贯通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广佛青创城、金峰洲片区等发展区,并为广佛地铁线预留接入口。
线路全长9.834公里,全线共设车站13座,其中在岗美站(暂定名)与佛山规划的地铁8号线换乘,在里横路站(暂定名)与广州地铁12号线换乘,总投资21.86亿元。
里水镇副镇长杜柏盛表示,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项目既是里水镇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也是里水全镇人民的热切期盼,项目能够优化沿线城市空间格局,缝合水口水道两岸经济带,构建高效便捷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推进全面广佛同城化进程,意义深远,综合楼封顶正是里水轨道交通重要节点顺利推进的表现。
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黎瑞聪表示,作为项目建设单位,下阶段将会联同里水镇各级部门及参建单位,加强沟通、团结一致,克服工程推进困难,力争项目早日建成通车,不负区镇两级政府的托付和人民的期盼。
广佛同城桥头堡
里水正织密交通网
作为广佛同城桥头堡,里水正全力打响交通大会战,织密交通网。
众所周知,发展城轨铁路交通是趋势,也是地方推进城市化发展的重要一环。《关于里水镇产城融合发展规划研究的报告》指出,里水将积极构建由城际轨道、地铁等构成的多层次交通系统,形成快速连接广州佛山中心城区的路网系统,全面融入大湾区“1小时”交通圈。
在里水北部的广佛环线西环线,近期也频频迎来好消息,三个月内,项目集体土地征地完成率已达87.7%。据了解,广佛西环位于佛山市东北部、广州市的西北部,是首条粤港澳大湾区广州都市圈跨市城际铁路,沿线9个站点之一的“和桂站”就设在里水的和顺片区,其建成后将会填补里水城际铁路交通的空白。
纵横交错的网络将串联起里水镇全域,往东可以缩短与广州的距离,向南则连接桂城与大沥片区。届时,广佛两地间的创新要素沿着交通路网快速交流,里水的区位优势将得以更大程度地凸显。
里水紧抓广佛全域同城发展机遇
“里水发展的最大机遇是什么?是广佛全域同城。”
“必须要形成一个‘不在广州,就是广州’的氛围,在环境建设、配套设施、投资环境等方面加大投入,让来到里水的客人以小城的成本享受到大城的配套,这样才可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8月18日,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幕现场,里水镇党委书记黄伟明点出了里水在广佛同城下的机遇与未来工作重点:
要把里水放在更大的区域格局中思考未来发展,以“大胆融资引资、完善城市配套、积蓄发展动能”的思路,适度超前地搞好里水基础设施和城市配套。
今年年初党代会上,里水提出实施强中心战略,以广佛青创城、里水城区、里湖新城组成一个30平方公里左右的新中心城区。
里水计划拉动投资717亿元,加快推进新中心城区建设。其中广佛青创城,计划投资462亿元,未来将建成对年青科创社群具有强大吸引力的产业社区,打造广佛同城背景下“不在广州,就是广州”的高质量产城融合示范片区。
里湖新城规划面积约5.6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2万人,投资规模达105亿元,未来三年将陆续启动包括多条道路建设工程、桥梁工程、里水河十里碧道建设工程、石门第一中学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力争在2025年年底呈现出一个产业高端、环境优美、城乡协同发展的里湖新城雏形。
里水将继续奋力走在
广佛同城最前沿
为广佛同城贡献更强大的力量
来里水!享受“大城资源、小城成本”
的品质生活图片
1.招标条件
澜改片区北片市政道路项目-横二路(第二标段)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禅发改投审〔2021〕5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 澜改片区北片市政道路项目-横二路(第二标段)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2021〕65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湾镇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横二路(第二标段)(汾江南路至纵五路)位于澜石二路、前进路之间,西起汾江南路,东至纵五路,长约673米,宽约15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桥涵、绿化、照明和缆线管廊工程。
2.3 定额工期:191日历天,计划工期:1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工期始计时间具体以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2769130.19(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包括澜改片区北片市政道路项目-横二路(第二标段)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þ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6 月至2022年 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6 月至2022年 11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由于受疫情影响,投标人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中,如不能显示疫情期间的社保缴纳情况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所属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关于减免或缓缴社保的政策文件(可提供网站发布截图或纸质文件的扫描件,但必须显示内容完整)作为证明材料,如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则视为有效的社保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的社保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佛山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6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包业绩,则须是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2 月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项目开标当天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9条的规定支付。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 月 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 月 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
邮 编:528000
联系人: 冯工
电 话:0757-839216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31号3座1710房
邮 编:528000
联系人:黄工
电 话:18922038023
传 真:0757-88583090
电子邮件:4185612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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