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和扣费时间调整
最新消息!
2023年度居民医保
新增参保申报延长至12月20日
扣费时间延长至2023年1月19日
根据《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佛山市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和征缴工作的通知》(佛医保〔2022〕8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应保尽保”要求,现将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申报期从11月16日延长至12月20日,受理对象为原超期未申报人员,原停保申请截止日期维持11月16日不变,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及时申报参保。
居民身份参加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将从2022年11月下旬起分批扣费,扣费截止时间从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1月19日,请参保人按时足额缴交基本医保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
目前,税务部门已开始扣缴工作。已登记缴费银行账户的家庭户参保人,请尽快存足金额以备税务部门扣缴。属于家庭户扣费的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查询缴费情况,亦在缴费期内通过“粤省事”、“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属于集体账户扣费的参保人,税务部门将统一划扣集体扣费账户的资金,务必不要进行自助缴费。
网上自助缴费流程
01
“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1、登录“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在我的社保栏目选择“城乡居民社保”。
2、城乡居民社保栏目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3、城乡居民保险清缴栏目,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如选择代他人缴费需正确填写参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认缴费金额无误后即可进行缴费。
02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1、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在热门服务栏目选择“医保”。
2、在个人参保缴费栏目选择“城乡居民医保清缴”。
3、在城乡居民社保服务栏目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4、城乡居民保险清缴栏目,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如选择代他人缴费需正确填写参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认缴费金额无误后即可进行缴费。
各位市民:
为切实保护好办事群众的身体健康,优化服务资源配置,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自2020年至今实行预约办事机制,请各位市民互相知照。
如您需现场办理业务,请先通过“佛山政务服务”或“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或“高明通”或“佛山通”微信公众号实名预约,并在预约服务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前来现场取号办理业务。现场办理业务时,请您务必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扫“场所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落实“一米线”距离要求,有序办理业务。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行政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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