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离职,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
年末遭解雇,跳槽新单位
……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金呢?
经济补偿金的定义、计算标准和发放规定
马上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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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哪些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PART.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PART.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PART.3、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PART.4、劳动合同终止
备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呢?
是不是工作时间越长,就越多呢?
马上看看!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怎么算?津贴和补贴等算不算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①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②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应按照扣除个人应缴社保前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执行,2021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4280元,月平均工资即:104280÷12=8690元。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公积金缴存调整申报
公积金缴得越多,能提取的也越多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降薪了,公积金会自动跟着下调吗?
答案是:不会!需单位自行申报调整。
那什么时候调整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年度为每年7月份至次年的6月份,按照上一年度(1至12月)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
快来看看!
所需材料
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办理批量调整的(2人及其以上),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办理时限
1、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3、每月的24日前(含24日)。
办理程序
(一)线上办理
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由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汇缴调整”栏目申报。
(二)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及办理窗口
扫描上方二维码
详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约途径及地址》
2、是否支持跨区域办理
是,五区通办。
(二)线上办理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注意事项
1、年度汇缴基数调整是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因此在调整年度内只需申报调整一次。新参加工作职工从第二个月开始、新调入职工从调入月开始以职工当月工资计缴住房公积金月汇缴额。
2、单位在申报后汇缴前请注意查看应缴明细,确认当月的应缴总额。
3、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
关于年度缴存调整申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是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与现时单位申报的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没有变化的,无须申报调整,不一致的,基数和比例可一并申报调整。
*单位申报本年度缴存调整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当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我市缴存基数上限时,系统自动取缴存基数上限计算职工月汇缴额,不能因其他个人原因而改变计缴工资基数。
*年度缴存调整,单位核算完职工上年度工资后即可申报。年度的缴存调整时间原则上从每年7月份开始,一年申报一次。
提醒:
若单位为职工办理新增(转入)及调整时,工资基数已超过当年度的缴存基数上限,且在新增(转入)或调整后缴存基数上限于当年发生变化的,在工资基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再申报调整,从而根据新的缴存基数上限核定月汇缴额。
近日,荷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三个社区分中心(中山、庆洲、江湾)
正式开设“一窗通领”窗口,
企业新开办免费刻章印章
可在以上三个地点领取。
一条龙服务,让群众少跑腿,
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开办事项的办理时长,
切实提升了企业获得感、满意度。
方便快捷!社区即可办理商事登记
“之前在手机或者电脑操作一下,就近到终端机即可打印营业执照,但是当时荷城范围内也只有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了‘一窗通领’窗口,即使在家门口办理了营业执照,还得花20分钟从中心城区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企业开办免费刻制印章。现在直接在社区就可领取(印章),商事登记真是越来越方便了!”近日,市民刘小姐在荷城街道行政服中心中山社区分中心“一窗通领”窗口体验了企业开办“大礼包”(营业执照及免费刻章服务)后不由感叹。
荷城街道积极探索精简行政审批,稳推市场主体“扩增量”。目前正以“个转企”为先例,在中山社区等综合窗口试点形成商事登记、行政许可、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事项集约办理模式,拟打造企业事务“只跑一次”全链条服务。以“个转企”专窗的开设为例,群众可在该试点办理“个转企”的清税及商事登记等业务,不必再跑去位于河江的税务部门、位于三洲的行政服务中心,时间成本大大降低。
12月6日,荷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中山社区分中心发出第一个“个转企”营业执照,为该企业免费刻制的印章亦于当天交付到办理人曾先生手中。
办理当日,曾先生在荷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中山社区分中心“个转企”专窗时一再询问工作人员,这里是否就能一站式办理完“个转企”的全流程。荷城市场监管所和中山社区分中心的工作人员以高效的审批流程、真诚的服务、专业的实务给予了曾先生肯定的回答。在领取营业执照时,曾先生对此次“个转企”服务连连点赞,并多次向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
目前,荷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三个社区分中心已配公共电脑、营业执照打印及回收终端机,加上新开设的“一窗通领”窗口,家门口即可享受一站式商事登记服务,也切实兑现了“零成本”企业开办政策。
这也是荷城街道在高明“区—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中不断探索走好荷城新路子的一个缩影,未来,随着党群服务中心下设的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业务功能及综合窗口建设不断向“全能型”方向发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米”不断被打通,以做实群众服务为主旨的“10分钟党群服务圈”的建设将不断开启新局面。
“一窗通领”窗口
服务对象
登记时间在2021年6月28日起,在高明区范围内新开办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服务内容
每户新开办企业可免费刻制首套印章,包括: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1枚,普通合成材料刻制,新开办企业刻制上述4枚免费印章之外的印章刻制费用,由新开办企业自己承担。
服务窗口
荷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中山、庆洲、江湾)开办企业专区办理新办企业登记,在“一窗通领”窗口同时领取营业执照和印章。
荷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中山社区分中心“一窗通领”业务咨询电话:88222991
荷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庆洲社区分中心“一窗通领”业务咨询电话:88861322
荷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江湾社区分中心“一窗通领”业务咨询电话:88816681
区市场监管局“一窗通领”业务咨询电话:88620082
荷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三个社区分中心(中山、庆洲、江湾)
办事指南
图片可办理类型业务:生育登记、计生奖励、卫生许可、医疗机构校验、低保申请、残疾证、失业就业创业登记、就业补贴、工商登记、食品许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列支审核、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内资娱乐场所设立(审批)、从事出版零售业务许可、演出审批等共297个政务服务事项;
税务方面业务:社保业务、新办企业、税务申报及缴纳、完税证明和代开发票等203项“云端”自助办的税缴费事项。
别再跑远路了,
来荷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社区分中心体验“家门口”办事的便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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